斑鸠在城市的小巷里游荡了好几天,这儿满墙都是白鸽留给他的小纸条。他顺手撕下一张,默念:
小小鸟,你在我的脑袋里能躲到哪儿去呢?
斑鸠把纸条揉成一团,顺手丢到路边。
第三十天就这么过去了,事情也有了不少进展。
斑鸠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从白鸽的脑袋里出去。
他被困在这里太久了,直到三十天前,他才有了离开这儿的想法,但为时已晚,白鸽早把他困的很深,他很难逃出去。
这种无所事事的日子,早厌倦了。尽管白鸽的脑袋里的生活非常安逸,但这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白鸽放过他,给他自由。斑鸠这么想,他应该出去做点大事。但如果一生都困在别人的脑袋里,是没法做大事的。
斑鸠嘴里嘀咕着“饿了,饿了。”,转身拐进了一家店面破旧的小炒店。
“老板,土豆丝盖饭。”
“好着,这就给您吵嘞。”
着红色吊带围裙的店老板大叔踮起勺,熟练的给锅里倒进土豆丝,猛烈翻炒,油烟从锅里升起,遮住了店老板的脸。
“小伙子,从剪刀街来的?”
老板扯着嗓子问,嗓门很大。伴随着炒勺碰撞铁锅的锵锵声以及油星飞溅的声音,听的很清楚。
斑鸠翻阅餐桌旁摆着的时事杂志,心不在焉地点头应道:“是啊……”
“小伙子这是要去哪儿?”
“三零大街。,二百九十三号。”
“挺远。”
老板压低嗓门,翻炒的声音也略有停息,只见老板将菜浇在早已准备好的米饭盘上,手脚麻利地端上饭桌。斑鸠收起杂志,点头道谢。
“不客气,慢慢吃吧。”
再回忆适才已看过的时事新闻,日期是六月十四日,昨天。
看来白鸽有认真看新闻呢,斑鸠点头笑了——这是他来到白鸽脑袋里前千叮咛万嘱咐过的。斑鸠告诫白鸽,只关注身边的事是不够的,因此新闻非常有必要看。这也是斑鸠的习惯,可以说,是斑鸠将自己的习惯强加给了白鸽。
能在白鸽的脑袋里看最新的新闻,真是满足啊。
但是,斑鸠更想出去。
还是那句话,这儿太乏味了,也太小了,没法办大事。
三两口扒完饭菜,斑鸠又拿起杂志读。这时,店老板忽然自言自语:
“留下吧。”
斑鸠身子一颤,警惕地看向店老板,只见他侧着身子,脸庞没办法看清。
遭了,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啊!
斑鸠立刻起身,径直朝门外走去。
还好饭吃完了,不然就浪费了一顿饭钱呢。
等一下!他忽然意识到,饭钱压根就没给。
“哈……希望他不要追出来。”
说完,他立马加快步伐,朝眼镜街走。
没错,他对店老板说了错误的地址。三零大街距眼镜街有六个街区之远,至于二百九十三号,完全是他胡编乱造的一串数字。
绝不能将自己的行踪透露给这儿的每一个人,因为那些人,就是白鸽自己所臆想出来的人。他们都和白鸽的意识直接连接。
想到这儿,他倒希望店老板发现他是个“外来客”,然后给白鸽打小报告,让白鸽将精力全部集中在三零大街的二百九十三号。这样,他就能悄无声息地从这鬼地方溜走,不留一丝痕迹。
他手里攥着唯一的导航工具手机,每到一个路口都要低头看一眼以确保自己不会走错路。
这该死的白鸽,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这也太乱了!稍不留神,就不知道拐到那个犄角旮旯去了。
他的目的地,眼镜街第五十七号,就是他的下一个接引人。通过这最后一个接引人,他就能得到离开白鸽脑袋的方法。
距离眼镜街还有两公里,他必须加快速度。现在是下午七点,到了八点,一切景物都会改变模样,这是因为白鸽在八点的时候会开始创作,这儿是他的脑内世界,所以景物会随着白鸽的想法而发生巨大变化,白鸽的脑洞越大,景物就越离谱。二十天前,斑鸠经历了一次中世纪游历;十天前,斑鸠度过了一晚赛博朋克惊悚派对;就在昨天,斑鸠正走路着,景物忽然变化成了自己所熟悉的西安,于是斑鸠猜测,白鸽定是写起了日记。
横穿马路的时候,斑鸠猛然注意到擦身而过的男人竟然和白鸽如此相像!有一股难以言表的情感涌上心头,这令斑鸠不由自主地跟上了他的步伐。
男人一头精干的短发,下巴上像是没刮干净的胡茬,看起来脏兮兮的。与自己一般的身高,又胖又壮的身材,简直就是白鸽的复制品!这一定是白鸽在自己意识里创造出的为数不多的几个自身翻版之一。
斑鸠悄悄地跟在他后面,好在他的路线与斑鸠的路线是一致的——至少现在还是。
这算是最后的告别了吧?
斑鸠对自己说,也假装对白鸽说。
我只跟你到眼镜街五十七号。虽然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现在不行,我必须要离开了。你能理解的吧?哈哈,你当然不能理解,不然为什么总是阻挠我呢?
他不禁笑出了声。意识到后,他立刻收起笑容,清清嗓子。
希望没人注意到。
他必须伪装成其他人的样子,不能作出匪夷所思的动作,不然会被怀疑的。
跟着“白鸽”走过了两个街区,天色也渐晚,路上的人也陆陆续续多了起来,毕竟夏天人们都喜欢在傍晚出来闲逛。
就在离目的地还有几百米的地方,“白鸽”忽然拐弯走进了一家超级市场模样的建筑。斑鸠忽然犹豫了。
到底该不该跟他进去?还是说就此分别,从此一别两宽?
斑鸠不知道,这太难以选择了。
他一心想要离开,到了最后关头却被一个白鸽的翻版吸引,这岂不是很没原则?
该死,到底怎么办?
他拿起手机,距离八点还有三十分钟。
足够吗?
足够!
他一咬牙,踱步进了商场。
忽然他想到一个好点子,兴许用这种方法,可以既从这里逃出去,又满足了自己的想法。他从墙壁上撤下一张纸条,用身上仅有的一只铅笔写字,他也不知道这铅笔从哪儿来的,但他就是觉得很正常,毕竟这儿不是现实世界。
他草草写下几个字:你终究还是抓不住我!
然后将纸条卷成了一根香烟装的小棒棒,径直朝白鸽进去过的便利店走去。
“刚才那个人,是这儿的常客吧?”
斑鸠问收银员。女收银员饶有兴趣地望着他的脸,微笑点头。
“那麻烦你把这个给他,下次他再来的时候。”
“好的,没问题。”
女店员收下纸条,又露出一个微笑,意味深长。
“这儿不好吗?”
她问,眼睛直直地盯着斑鸠,弄的斑鸠全身发麻,斑鸠皱着眉头,不耐烦地回答她:“当然了,这破地方。”
“可是你并不想走。”
“我想走,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斑鸠早已不耐烦,他丢下两句话,头也不回地迈出店门。
是因为自己情绪波动,导致这儿的所有人都开始神经质了吗?斑鸠猜想。不过也无所谓了,毕竟自己马上就要离开这里。
他走在路上,回忆起适才的白鸽,尽管那只是个“倒影”,但并不影响真正的白鸽了解斑鸠留给他的话。早已经说过,这儿是白鸽的幻想天地,没有什么事白鸽不知道,斑鸠所做的,只能是在白鸽的天眼下躲躲藏藏,让白鸽顾不到他罢了。
他又细细琢磨起那句话:“可是你并不想走”。不想走吗?怎么可能!这地方太憋屈,挡不住他追逐他的自由和梦想!然而话又说回来,自由是什么,梦想又是什么呢?斑鸠总是忘记一些事,甚至连现实世界的某些词语的概念都快要忘记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去他妈的自由和梦想,我就是想出去!这理由足够了吧?”
不过,斑鸠到底在和谁争论呢?也许是他自己吧。
又说出了奇怪的话,这下路人的眼光可都看过来了。斑鸠只好跑起来,好在离目的地不远了。
一段长跑过后,他终于来到所谓的眼镜街五十七号。这是间藏在都市密密麻麻的门面店最里面的小房间,要想进去,必须先通过一个又长又窄的,光线昏暗的走廊。大门口挂着的破破烂烂的招牌上写着“天月宫”三个黑字,字体快要和周围融为一体了。
真是奇妙,这不就是斑鸠和白鸽第一次见面的酒吧吗?
那个时候,斑鸠还没有得病,而白鸽也只是孤身一人。那个时候还很快乐,没有人为了另一位而难过,也没有人被另一位困在脑海里出不去。
斑鸠犹豫了许久,时间也不早了,他叹了口气,心情复杂地进了走廊。
走廊两边的墙壁上贴着密密麻麻的广告纸,纸上都写着一个内容:你逃不走的。
这句话早已没了分量。最初,斑鸠还很在意纸上的内容,但他发现,这些小纸条也只能起到吓唬人的作用,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意义。
之所以斑鸠能一路追到这儿,是因为他深知一个秘密——白鸽的脑袋里有叛徒。
其实每个人的脑袋里都有叛徒,潜意识背叛人的思想,背叛人的警戒。斑鸠跟着叛徒的指示一步步走到这里,终于快要成功了。
至于叛徒为什么出现,斑鸠就无从得知了。他那儿顾得上那么多,又不是十万个为什么。
进了酒吧,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环顾四周,全都是熟悉的面孔,有小林,有大猫,那些人都是他以前最好的朋友,但他现在不能上去搭着他们的肩膀说:wof,今天玩些什么?
他又瞅了瞅,没见到最熟悉的那个人。
还好,这样更适合他的逃脱行动。
就在这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一定是接应人,他激动地回头。
怎么搞的?
接应人为什么是白鸽的样子?
怎么搞的?难道说现在白鸽的脸已经成为大众标配了吗?
斑鸠笑了笑,尽量低声说:“你是……接应我的吗?”
“当然不是。”
“什么?”
酒吧里有些过于吵闹,人声压过了对方的声音。
白鸽样貌的人一挥手,除他们二人之外的所有声音全都消失了,所有人的动作像按了暂停键一样停滞了。
糟糕了。斑鸠新想,这该不会是碰到本尊了吧?
“那个,你干嘛抓住我肩膀不放?”
“因为我要找你啊。你还真当你能逃得出去吗?”
“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懂。我就是个虚影,是你脑袋里的影子,你抓住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斑鸠慌忙解释。
“你不是影子,你是斑鸠。你和每一个人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认真地听,你是斑鸠,不会错的。”
白鸽咬了咬嘴唇,双眉紧锁在一起,仿佛盯上了猎物。
斑鸠一把拽下白鸽的粗手,向后慌忙倒退了几步。
他受够了。他再也忍不下去了,一分一秒都忍不下去了,尽管他,他的确不想走。
没错,他的确不想走。
如果想走,他又为什么对白鸽念念不忘呢?对待那个翻版,他又为什么如此在意?
他真的不想走。
可是他非走不可。
为了他,更是为了白鸽。
“你够了没有?”
他大吼,仿佛一头睡了很久的狮子终于亮了嗓门,也仿佛一只重复交配了二十次终于成功的母斑鸠,舒坦地叫了一嗓子。
“跟我回家吧。”
白鸽放下了高高在上的架子,低眉哀求道。
“跟我回家,好不好?”
斑鸠多想跟他回家啊。
“不可能了,我只是一个影子。你早该忘掉我的。”
“你怎么能是影子呢,你一直活着啊。”
斑鸠从身后拉过一把椅子,沉重地坐了上去。
“不要再骗自己了,我早都死了,两年前就死了。”
“胡说!”
“我之所以想要逃出去,是因为你总是忘不掉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在……”斑鸠顿了顿,欣慰地说:“你有认真看新闻。如果不是活在你的脑海中的我,还真没法监督你。”
“当然我最希望的还是永远从这个地方离开。离开之后,我该去哪儿呢?这个我也不知道。我的记忆早都消失的只剩一点了。我现在啊,只能记得你的样子,这个酒吧的样子,朋友们的样子。但这就足够了,我多活了两年了,早都该离开了。”
斑鸠说这话的时候,眼泪止不住地掉。他是活在白鸽脑海里的人,为了让白鸽重新过上原本的生活,离开最好不过。他选择用逃离的方式从白鸽的脑袋里出去,因为他知道自己说服不了白鸽。白鸽的内疚是自然的,毕竟斑鸠的病,是白鸽带给他的。
可是谁又能知道,白鸽的叛徒,其实是自己的叛徒呢?
白鸽扑通跪到了地上,这就是他给斑鸠的最好的告别。
斑鸠如愿以偿地走了。这不就是他想得到的吗?他最希望的事情,除了让白鸽从阴影中走出来,还能有什么呢?而他带走的最好的礼物,也就是白鸽给予他的短暂的承诺,以及被称作爱的狗屁玩意。
从白鸽脑海里消失的斑鸠,却永远也不会知道——
指引着斑鸠一步步走来并离开的,不是他的叛徒,也不是白鸽的叛徒,而是白鸽自己——毕竟,只有自己选择忘记,才能真正忘记。而忘记前,总要有个告别。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