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月亮的夜也能纤毫毕现,因为无处不在的路灯。它们像无数个小月亮,一直照着照着,天光晦暗时接替太阳,太阳明朗时陪伴道旁树,没有道旁树陪伴你:只要你知道它存在。
其实,我不喜欢路灯。有路灯照顾着的时候,多半晚归。我像个犯了罪的十恶不赦之徒,总怕自己在明晃晃的灯下无可遁形。尽量走在树的暗影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有动静立马躲树干后屏声凝气。
我不怕鬼,实在不相信人。好在我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人间混不下去的时候,可以考虑鬼域。天生鬼妆,还怕冷;受了冷更鬼。一号线的空调就可以把我冷得直哆嗦。一身鬼气强撑硬挺,想着下车就还阳了,却有小女孩拉着我问唇彩的色号。我伸出紫绀的十个指甲,呲牙咧嘴一笑:“26摄氏度就可以。”
一个寒夜,远远听见俩醉鬼嚷嚷着要互相交换着母亲来陪睡的声音,就默默闪进树影里。我听着他们叱天骂地,骂祖宗骂女人,还骂到了我十分愿意皈依的地府那些权威,就是挪不动步子。贼冷的风灌进我的领子袖子,我瑟瑟发抖,再不走就冻死了;万般无奈,只好倏地走出树影,鬼气森森地出现在白喇喇、冷冰冰的灯下。那俩看我一眼就飞快地跑了。路上瞬间安静,整条路都属于我个人了,把垃圾都挤得没路走就是好,那就快速走完:有点走在珠穆朗玛峰顶、舍我其谁的感觉,非常惬意。
有这么辉煌的战绩,不骄傲是不行的:我就这个色儿,越冷冽越惊心动魄。吓人为乐是不厚道的,自保应该没问题。可是如果我吓死了那俩醉鬼,也许保住了他们母亲的贞洁,还有被他们骂的那些人的安全安宁。那么多人得我庇佑,我也太伟大了。
原想买一个唇色唇彩以备不时之需,主要怕吓坏好人,至少也丑恶狰狞得有碍观瞻。但有前时的丰功伟绩垫背,那笔钱可以省了。存在即有理,我这色号可以存在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