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最振奋人心的提案

作者: 手中烟云 | 来源:发表于2019-03-14 06:07 被阅读283次

    今年两会期间,我最关心的是教师待遇和法制的问题。

    相较于教师的权利,法制在我心里重要得多。因为法制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也是每一个人能否拥有幸福人生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而近年来,许多案件的判决让人看不到正义和公平,感觉发律已成一纸空文。特别是2018年以来,从“昆山反杀案”到“赵宇见义勇为案”再到“涞源反杀案”,与“正当防卫”相关的多个热点案件,不断触动公众神经,让人深感不安。

    这次两会上的代表不负民望,发出了最让人振奋的声音: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1关于正当防卫

    全国人大代表车捷:不仅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要引导人民群众应该弘扬什么、摒弃什么。

    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有一段文字,吸引了代表委员的目光——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一段短短的文字,让现场爆发出两次热烈的掌声!

    路见不平,能不能拔刀相助?

    邻居在喊“救命”,你该怎么选择?

    赵宇没有犹豫,在听到女邻居呼救时,果断出手相助。让这个黑龙江小伙儿没想到的是,一夜之间,他成为了轰动全国的“救人反被拘案”当事人。更令他没想到的是,见义勇为被定性为故意伤害。

    在最高检指导下,福建省检察院指令福州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2019年3月1日,检察机关对赵宇作出了绝对不起诉决定,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至此,赵宇在获得法律意义上的完全自由之后,终于也重获心理上的自由。

    飞来横祸,能不能勇敢自卫?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撤销该案。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予以认可。

    凶徒入侵住宅,能不能无限防卫?

    2018年7月11日23时,追求王家女儿被拒绝的王磊,带着两把水果刀等凶器闯进了王新元夫妇家中。王新元夫妇被刺伤后,为了保护女儿王某,在打斗过程中致王磊死亡。2019年3月3日,河北省涞源县检察机关认为,王磊携带凶器夜晚闯入他人住宅实施伤害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暴力侵害行为。本案中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可以采取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检察机关也为公众自卫行为提供了指南,让老百姓对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更加充满信心。

                              2关于未成年人犯罪

    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在遇到未成年人被侵害时,作为成年人不能袖手旁观。

    “针对校园暴力发布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

    校园欺凌常常酿成惨剧,未成年“熊孩子”欺凌弱小,成年人管还是不管?最高检发布指导案例,为制止暴力的成年人撑腰!

    正当防卫既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两会上,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

    该《议案》还关注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其中建议,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

                3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既立足司法尺度,又考虑特殊情形;既守护公平正义,又促进法治进步;既符合“天理、国法、人情”,检察机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防卫权利,让老百姓在追求美好生活的道路上,更有尊严,更有安全感。

    惩治邪恶,保护善良,是法律最根本的要义,也是每个人的期盼。可是一度,她让我们感觉到她是多么式微,让我们多么失望,今天,终于听到她正在向我们走来的脚步声。虽然还没有完全靠近,但距离正在缩短。

    资料引自:人民网,新京报,巅峰倦客(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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