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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有趣,读者自来。

文章有趣,读者自来。

作者: 伶芽 | 来源:发表于2016-12-06 22:07 被阅读199次
    有趣也是一篇文章行走的春药

    如果说有趣是一个人行走的春药,那么有趣一样也可以成为一篇文章吸引读者的重要魅力。当然此处的有趣不是指单纯自嗨,而是建立在有料,有力,有用的基础上再加上语言的幽默风趣带给读者会心一笑的感觉。

    我是一个对“有趣”情有独钟的人,为了能让自己的文章从自嗨升级为有趣,我一直在不断琢磨探索,以下是我的一些学习总结(都是良心总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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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你目之所及的所有有趣事物都是你汲取养分的对象

    有趣解构来理解就是“走取”,意为主动获得,因此不论是你想做一个有趣的人还是想写出一篇有趣的文章,必定需要主动去学习,吸收,琢磨,总结然后结合自己的写作特点自成风格。

    1)笑话、段子和网络流行语需尽收眼里,以便在写作时信手拈来。

    如果说文章当中那些有料,有力又有用的元素是读者的痒痒肉,那么上述这些无疑就是挠读者痒痒肉的邪恶小手,运用得恰如其分就能轻而易举get 读者的笑点。

    通常我会用专门一本小本本专门记录我看到觉得有意思的笑话段子和网络流行语,然后抽空就去看看,因为人类的记忆力是个奇怪的存在,对于见面次数多的事物就容易产生感情然后在脑子里留下印象,如此一来就能在写作创作的时候就会“蹦”一下跳出来供你选择性使用。

    如果说人类进化史是后浪拍死前浪,那么在段子领域也是如此的存在。

    经典星爷版“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一直在江湖上广为编传,最近我在《好吗,好的》一书中领略到了大冰的搞笑版:

    药力来得太迅猛,没来得及和那个漂亮的小护士搭讪就昏厥过去了。
    是为一憾。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轻轻抓住她白嫩的小手,眯起沧桑的双眼,用浑厚的男低音告诉她:
    是啤酒......
    是啤酒喝的。

    当然脑洞很大的网友来个发财版也未尝不可,满满的财迷感爆棚:

    曾经有几次发财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们没有珍惜,假如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想对它说四个字“我想挣钱”!假如上天再给我一个上限的话,我说!挣五百万!首先买辆路虎,旅行看遍人间美景,吃遍人间美食,择一城终老,与一人白头。

    有句老话讲“书到用时方恨少”,其实这些段子笑话之类的就是这样的存在,平时不觉得,但是当你想让文章俏皮一点却想破脑袋而不得的时候就十分苦恼,当然这样不是要求一定要牢记着,大致有点印象就行。

    此外在运用上述这些元素的时候切记写作的时候不能自嗨,即只是为了有趣而有趣,就好比你原本不是思想有点“污”的人,却硬要跟别人讲黄段子,别人听着别扭,你自己觉得尴尬。

    2)有意思的经典台词,歌词和广告语都可收为囊中作为创作的启发点。

    每个人应该都要有这样的意识,就是我们花了时间去做的事情就应该多少有些收获。

    观看影视剧,娱乐身心是一方面,更多的是要关注其情节发展,故事梗概,甚至是别人不曾注意到的台词,因为它说不定就是你某篇文章的点睛之笔,又或者是缪斯女神发放给你的灵感,让你文思泉涌。

    通常很多人喜欢某首歌多半是为其旋律所吸引,很少有人会去细心体味其歌词所传达的某种感情。

    虽然一首歌的时间不长,但是其能诉说一段完整的故事,传递某种无法言语的情感,慰藉一些拥有相同情怀的心灵。所以想要真正听懂一首歌,就势必得斟字酌句去理解歌词。

    无论是陈奕迅《红玫瑰》里的“得不到的永远都是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还是薛之谦《演员》里的“你又不是个演员,别设计那些情节”都能一针见血的戳中大家的共鸣点,当然我们需要的也就是像这些能够引发社会大众共鸣的经典台词。

    至于广告的用武之地在哪里呢?

    随着标题党文章时代的来临,想要文章拥有较高的点击率,取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显得尤为重要,此处讨论的不是那些没有料的纯标题党。因此选择适当修改一些时下流行的广告作为标题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2-
    重读经典,学习大师们的写作方法绝对没错

    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流传至今成为经典之作,是因为无论是其耐人寻味的的情节还是别具一格的文采都具备独特的吸睛之处能紧紧钩住读者的心。

    在这个才华横溢,全民创作的时代,大多数的人腆着一种初始化的写作思维,带着对写作的赤诚热爱,扑向了未知和茫然的创作模式里,满心希望把写作这件事做好,却不知从何而起。

    所以当你觉得自己的文章索然无味,不妨尝试着去读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本人在此强烈推荐鲁迅和张爱玲的作品。

    鲁迅先生作品当中的细节描写有种“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其精妙之处在于从细节之处刻画人物性格,丰富故事情节以及突出文章主题。

    细节其实是一个很神奇的存在,因为千言万语也抵不过一个关键的细节来得有说服力。

    写作很无奈的时候是有些感觉你很想表达却找不到任何何以将其量化的言语来形容,譬如说欲望,幸福和快乐等这些个人感知却无法量化的意象。

    每当创作陷入这般窘境的时候,我们是多么热切的盼望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我们从毫无头绪的思维黑洞里拽出来,这个时候,细节描写就是这样一种拯救性的存在。

    鲁迅先生写的出彩的作品很多,我截取了《孔乙己》当中的一个片段为例: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寥寥几句就将这个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的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张爱玲的作品中,我们看到的是她将比喻的修辞手法运用得炉火纯青的境界,其中以通感最为突出。

    若讲到太阳,你会如何去形容它?
    我依稀记得古语有云: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对于不同时候的太阳比喻妥帖。
    但是张爱玲笔下的太阳却是这样的:

    日光像个黄蜂在头顶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

    其神奇地将视觉转化为听觉,与朱自清在《荷塘月色》当中描绘的“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ps:以上总结只是我的一些小看法,希望能给那些坚持走在写作道路上的人哪怕一点点的作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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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老吴所求:趣者,或意趣,或情趣,或理趣也。虽不可兼得,一二可也。
        伶芽:@老吴所求 讲得很棒 赞一个:smile:
      • 断鹂:移觉用得好,妙笔生花!
        伶芽:@断鹂 是啊 我觉得如果移觉用得好的话效果应该很棒:smile::smile::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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