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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王风·君子阳阳
《国风·王风·君子阳阳》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此诗一说是描写东周乐官奏乐歌舞的诗,另一说是丈夫邀妻子一起跳舞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两章诗表现君子的快乐在于喜欢音乐,歌舞会为他们带来无穷的乐趣。
作品原文
国风·王风·君子阳阳1
君子阳阳,左执簧2,右招我由房3。其乐只且4!
君子陶陶5,左执翿6,右招我由敖7。其乐只且![1]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君子:指舞师。一说妻称夫。 阳阳:洋洋得意、喜气洋洋的样子。
簧:古时的一种吹奏乐器,竹制,似笙而大。
我:君子的同事。一说妻。 由房:为一种房中乐。《毛传》:“由,用也。国君有房中之乐。”一说由房即游乐,“由”同 “游”,“房”同“放”。
只且(jū):语气助词,没有实义。
陶陶:和乐舒畅貌。
翿(dào):歌舞所用道具,用五彩野鸡羽毛做成,扇形。
由敖:当为舞曲名,可能即《骜夏》。一说游遨,“敖”同 “邀”。《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郑笺:“右手招我,欲使我从于燕舞之位。”[2][3]
白话译文
君子跳舞喜洋洋,左手拿着多管簧,右手招我跳由房,我们乐得心花放。
君子跳舞乐陶陶,左手拿着羽旄摇,右手招我跳由敖,我们兴致多么高。[2][3]
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题旨,历来争论不一。《毛诗序》说:“《君子阳阳》,闵周也。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全身远害而已。”说乐官遭乱,相招下属归隐,据诗中“招”字为说。朱熹《诗集传》认为此诗是写征夫归家与妻子自乐,据诗中“房”字为说。现代学者余冠英认为,此诗是描写舞师与乐工共同歌舞的场面。执簧、执翿与《邶风·简兮》中伶官执籥、秉翟相似。说明东周王室衰微,苟安洛阳,仍有专职的乐工和歌舞伎以供统治者享乐。[2][3]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2][3]
名家点评
宋代朱熹《诗集传》:“此诗疑亦前篇妇人所作。盖其夫既归,不以行役为劳,而安于贫贱以自乐。其家人又识其意而深叹美之,皆可谓贤矣。岂非先王之泽哉!或曰:序说亦通,宜更详之。”
清代牛运震《诗志):“读之有逸宕不群之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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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朱 熹.诗经集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30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36-137
[3]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3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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