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他,是在初一,2013年。
开始并没什么印象,虽然座位都在教室的后排,但好像两人很少遇见。只是知道在这个班级里有彼此的存在。知道他唱歌还不错。
第一次说话,应该是在初二,2014年。
一节语文课上。以看不清多媒体屏幕为由,坐在后面的都随意动座位。班里人多。三人一小排,九人一大排。我坐到了左边同桌的位置上。不知何时,我的座位上和右边突然多了他和另一个男生。
他不听语文课。随意地翻我书桌。翻出几个水果,竟然还就吃了起来,倒是不忘给坐在他旁边的那个男生一个。还商量说要不要给我留一个。我扭过头,看着他们俩,没说话,瞥了他们一眼。
可能是感觉吃我东西不太好一样,给我取了个名字。“你名字真洋气,就管你叫Kitty吧。好不,哈哈。”我就一笑,也没多说什么。心里感觉他怎么这么逗,之前还以为很高冷。
再后来,和他作了同桌,在初三,2015年。
初三重新分的班。新班级里认识的人不多,和他同桌,倒也不错。他真的很爱唱歌。无时无刻都在唱。开始时,总爱唱《十年》。以为他是陈奕迅的粉丝。不是。有一段类似的感情。也不是。就是觉得好听,所以喜欢唱。后来,换了一个较为快节奏的调子,《我的天空》。听惯了他伤感的风格,没想到这种风格也可以驾驭的来。再后来,换了薛之谦的《演员》。第一听这首歌就是听他唱的,以至于现在想起这首歌时耳边环绕的都是他的歌声。和他同桌了有两个月听的最多的就是这三首了。
他人长得帅,哥唱的好。曾经在宿舍里聊起他,舍友说他“不近女色”。仔细一想,貌似很对。他虽然是和女生关系挺好的,但好像是没有谈过女朋友,反正我是没听说过。
喜欢他,也是在2015年。
那时候,他大爱《灵魂摆渡》,喜欢讲鬼故事。而我呢,胆小,就听不了这种。我越不听,他越是要讲。政治课上,他讲个不停,吓得我捂住耳朵,他还慢慢靠近我,很大声的讲。我低下头,不去看他,拿书挡在他脸前。他一下子把书抽走,无奈的笑笑,“好了,不吓你了,快背书吧。----诶,Kitty,你听我唱歌吧,我刚刚学了一首英文歌。”然后就开始哼歌了。我心想“不是说让我好好背书,还让我听你唱歌 。明明唱的也就…呃…挺好的。”
他喜欢唱歌,我喜欢他。
他喜欢胡闹,我喜欢他。
他喜欢上了别人,我依旧喜欢他。
一次放假前,他说回去要表白。哦,我佯装支持他。。放假的那天晚上,他发来消息,“Kitty,看”附了张照片。明显是那个女生,很漂亮。发来消息的时间,大概是他刚刚到家不久。我回了句“你这速度可以啊,还挺好看的,哈哈哈。”加了句“哈哈哈”,却不懂自己内心真实的感觉。他没有再回我消息。
开学后,平时和他好的同学都在开着他和她的玩笑。不过他在我面前从来没有提起过。我自然是不会主动和他聊她。我们两个依旧是他唱他的歌,我背我的书。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的朋友也不再提起她,再后来,听说是分手了。
同桌的两个月,打打闹闹但成绩倒也是进步了不少。
这两个月很快过去了,我们就不再是同桌。
但此后我口中的“我同桌”是代表着他一人。
2016年的夏天,我们被无情的分开。本以为在那棵合欢树下的见面时最终的一面,却不曾想走出校门后还能再看到他一眼。脱了校服,换上了自己的衣服,感觉很潇洒,还拖着一只笨笨的行李箱。
我看着他,上车走了。
我们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合欢树下,那只是次最后的集合,而我也只能远远地望着他。
他留给我的只有纪念册上的一句“感谢你在最美的年纪遇到了大方美丽的我”,和写错了我的名字。
我留给他的什么都没有。
---哦,不,我们有一张合照,穿着绿杠校服的79人毕业照。
现在,2017年,“不近女色”的他有了自己的好。
现在,2017年,下决心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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