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饶市第五小学发生的持刀伤人命案后,网络上对这起案件的反思,仍是持继发酵。校园欺凌的存在,深深刺激着社会的神经。如果自己的孩子碰到,该怎么办?由此不难理解,大家对校园欺凌的深恶痛绝。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这起案件,能揪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既有校园欺凌,就必然有熊孩子,那么校园熊孩子能存在的根基又是什么呢?
按理在学校,熊孩子不应该存在。学校是教育的场所,在老师的教育下,学生都应该是乖巧懂事的。这就是家长眼中的学校,理想的学校。但事实教育哪来的万能。并且现实问题是,在对付熊孩子上,学校可以说是骑虎难下,完全是一个尴尬的角色。
客观上,熊孩子存在本很平常。性格好动,家庭成长过程中,家长本身的宠溺,儿皇帝的骄横莽撞,偏激,完全自我中心。到一定程度,甚至家长本身也根本无法驾驭。到了学校,这就成为了典型的问题孩子。
或许大家都指望在学校,老师能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控,但这是一厢情愿的事情。而且现在教师头上还有一个紧箍咒,即《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不能体罚,不能开除学生。在法制观念日渐成为行事准则的现代,许多学生也好象拿到了上方宝剑,加上家长的宠溺和不明事理。当学生在学校闹事犯事时,该怎么处理呢?自然大多数的学生犯事,学校与老师还是能有效处理的,但至少每个学校都会碰到几个真正无理,品行恶劣,家长也不配合的极端情况。
这样的事例,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老师批评扰乱课堂的学生,学生不服气,老师没动手,他反而打了老师,最后在家长撑腰下,老师和学校反向学生道歉,学生依然在校。甚至有一不小心,老师还摊上官司。并且一般熊孩子家大多又是有钱有权有势。可以说对一些特别的学生,只要能做到不去犯事,老师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于欺凌的发生,相信都是背后发生的事情,教师知道情况,是绝不可能让它发生的。象这次上饶事件,相信教师根本没料到这样恶劣,这是一个极端案例。
可见,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有修改的必要,我们要依法治校,教育必须有惩戒权。对一些校园恶劣打架斗殴,甚至殴打教师行为,该开除的开除,管教的管教,不能手软。必须要给学生树立底线,而不是简单地遵守学生守则和校规,须明确哪些触碰底线的行为接受什么样的惩罚,一入学,家长也必须接受这一点。教育的初衷,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而不是无条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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