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住在内蒙的北部,冬天经常性的要经历零下三十几度的严寒。我记得那时候穿着棉衣棉裤带着棉帽子从家里走到学校,然后在教室的炉火旁让早已冻的红肿的脸慢慢恢复正常。也许是童年经历的原因吧,成年后我一直不怕冷。就算在登雪山的时候最低气温降到零下二三十度,我依然不以为然。但是,酷暑绝对是我的天敌。只要天气一热,我感觉自己瞬间就蔫了。我之所以待在墨尔本,也是因为墨尔本的夏天一般就二十几度。
这段时间在国内赶上酷暑,还好到处下雨,勉强还能承受。在几个城市游走的时候,也见了一些老朋友。有当年的同事、有一起户外的驴友,也有几年不见的老同学。聊天的主题基本就是叙旧和各种生活中遇到的酸甜苦辣。我听着老同学向我倾诉自己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各种无奈、也听着好久不见的驴友打算开自己的书店,还有几乎所有人都遇到的与配偶和孩子关系等各种琐事。
这种闲聊对很多人来说,已经懒得花时间去参加了。就像雷军所言,小学同学说中午要和我见十分钟,我会拒绝的。因为见了就不会是十分钟,而且自己一天有十几个会议。我长江的很多同学也一样,尤其是公司上市以后,基本24小时都在忙碌。对他们来说,见见老朋友叙叙旧是很无聊的事情,他们只对可能有结果有收获的具体事件感兴趣。
也许是性格原因吧,我一直很念旧。当年大学毕业之后,很长时间我回西安都不能在母校附近经过,因为心里会特别伤感。所以我经常会发起一些聚会,无论中学毕业二十周年还是大学毕业十周年和二十周年,都是我发起和协调的,甚至是从澳洲飞到西安来协调。至于各种戈壁户外和老朋友聚会,那就更多了。我始终觉得,能带给人最深快乐的,一定是那些简单而不功利的事件。比如学生时代,比如一次完美的旅行。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慢慢变得功利,觉得只有产生可衡量成果的事件才值得花时间。我们明白自己已经没有了少年时的快乐,但是又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我觉得我们失去的,是因为一件小事就能快乐的能力。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快乐”其实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我们本来与生俱来,也是我们孩童和青少年时代快乐的源泉。但慢慢的,这种能力被所谓的成长和适应社会所谋杀。我见过很多年纪很大依然快乐的像个孩子的人,他们都具备这种能力。他们会因为一次旅行激动的睡不着觉,也会为一次普通的同学聚会准备好几天。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即使在最灰暗的日子,他们也会保持这种能力,甚至会因为只是能吃一顿火锅就高兴的走路都能飞起来。我很羡慕这样的人,也一直在努力成为这样的人。无论年纪多大,都希望自己始终具备这种能力,具备因为简单小事激动的睡不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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