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云

作者: 金浮碎 | 来源:发表于2023-01-24 22:14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是个傲气又自我的人,但不得不承认,那些受用终生的道理是别人教给我的。

一、魔术师

我母亲最大的优点是好奇;她总认为那些不了解的东西要学习实践才能知道,并愿意为此付出全部精力。

有了孩子让她精力大不如前,于是她把对未知的渴求寄托在我身上。

那时我六岁,因为秋天出生被小学拒之门外。于是表演课、口才课还有芭蕾舞课占据了我的生活。

我不喜欢芭蕾舞课,却唯独喜欢舞蹈老师。她太美了,总让我想起电视上的九色鹿,灵动,轻快。眼里好似有万亩森林,沉睡于氤氲薄雾;声音如同神赐之地吹来的风,有治愈疼痛的魔力。

她对我也格外照顾,可能是我看向她时眼里冒出的星星,让她瞧见了吧。

又是一天课程结束,母亲却迟到了。本来被老师搂在怀里正得意的我,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被接走,心里愈发恐慌。

就在泪水即将决堤时,一个陌生男人坐到我对面,他是老师的朋友。

牛仔帽,长卷发,胡子拉碴;花领巾,皮夹克,满手的戒指。对于六岁的我而言,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信任的人。

“把手伸出来小家伙,叔叔给你变个魔术。”

他笑起来更让我害怕了,老师却笑吟吟地拉起我的手,伸到他面前的桌上。

他拿出一颗黄色海绵球,轻轻放在我的手上。又用双手慢慢合拢我的手指,紧紧包住我的拳头。

“只有你穿红色舞蹈服,肯定是最喜欢红色了。叔叔是个慷慨的魔法师,今天送你个小礼物。”

“什么礼物?”

男人笑而不语,缓缓松开手。红色的海绵在手中舒展,轻柔地撑开我的指缝,变成一颗比我手还大的爱心。

“是爱,不是叔叔的爱,是自由的爱。”

“有天你会用爱去换教训,那时候你就用它吧!这样心就不会空落落的。”

那时年幼无知,不懂浪漫与诗。却也觉得面前年长的男人,周身似有光。

没等我说话,小手又被牢牢攥紧。面前的男人一副若有所思地样子,最后下定决心似的轻声说:

“叔叔今天高兴,再送你个礼物吧!”

说完便快速松开手,松弛下来的手心突然感到似乎有生命跳动。我连忙松开,樱桃大小的爱心膨胀蹦跳,散落在桌上。

“这是爱的碎片,是小小的爱,用来给那些只想擦肩而过的人。”

“至于为什么要给擦肩而过的人……”他再次攥紧了我的手,带来敌不过我期待的胀痛。接着,又慢慢松开,掌心里又跳出一颗大爱心。

“你给别人一个小小的爱,别人也许会回赠你一个。久而久之,碎片找齐,自由的爱又重新回到你手中。”

魔术结束,男人期待着我的反应。而我只是翻来覆去地观察手里的大爱心,一言不发。

“你喜欢吗?这个魔术。”

“喜欢,但这个不是之前的心。”

男人的睫毛颤了一下,笑着说:“就是之前的,可能刚刚不小心弄脏了。”

“不对,这颗比较橘。”

男人怔了一秒,放声大笑起来。随后边笑边从兜里掏出原来的爱心放到桌面,和新的平齐,收起了笑容。

“好吧,确实不是同一个,因为给出去的爱是回不来的。”

“你给出去的也许会被砸成碎片,你也许也会把别人给你的砸成碎片。”

“然后再去收集新的碎片,拼成新的,完整的爱。”

“爱像货币一样流通,却买不到真正的商品。实际上,它也不属于任何东西,只是人类共同拥有的一种感觉。”

这些话让当时的我愣在原地,不明觉厉,直到母亲匆匆赶来。男人迎上前和母亲说我有绘画天赋,希望过两年去他那学画。

母亲拒绝了,说我笨手笨脚的,也坐不住。

我的手确实不如常人稳定,十六岁后服用的药物更是产生了明显的抖颤。好在,有个人在自卑困扰我之前,帮我解开了心结。

二、贝斯手

15岁,很偶然的机会,爱上了摇滚乐。

那天百无聊赖,和表姐溜出家门,进了一家地下livehouse。

五十块,盖一个荧光章入场,开启了全新的世界。那是一支情绪核乐队,强烈的鼓点和嘶吼,我的胸腔产生共鸣。五脏六腑像通电一般在体内碰撞涌动,我愈发兴奋,似乎快要长出利爪和双翼。大脑是一个会误判的机器,极端情绪下,容易产生迷恋。

台上的贝斯手,成了我的初恋。

他比我大十岁有余,“时差”令我胆怯。我不敢表明心意,却也不愿到此为止。我向母亲要求学贝斯,因为我知道他在教。我的母亲是个充满好奇的人,不出所料,她欣然同意我去接受新东西。

来买课时他认出了我,向我做了个俏皮的表情,让我对之后的相处充满期待。可真正开课时,却让我大为受挫。

碰到琴的那一刻,我的手不受控制一般,总是按到错的弦,弹到错的音,无论如何练习都是如此。他从未说过什么,挫败感却强烈到让我产生恐惧。我不敢相信这四根弦的东西我学得如此之慢,一对四的教室里我落下别人一大截。听着他们的琴声愈发流畅,我心里的退堂鼓也越来越响。

在我决定放弃的时候,他把我的课从早上调到下午,一对一。

课堂上我不敢看他,我喜欢的人和喜欢的事,没一件能做到问心无愧。一节课下来自然也毫无起色,我像一颗烂掉的苹果,瘫软在椅子上。

“或许我真的不适合学这个。”

声音小到自己都快听不见,却还是引得他回身,蹲到我面前。

“要是天生就会,谁会来学呢?”

“可我比别人慢太多了,我接受不了。”

“接受不了什么?不如别人?”

他的笑带着戏谑,看向我的眼神又那么认真。

“嗯。”

他不笑了,转而握住我的手,温暖而有力。

“你要知道,你喜欢,你去学,就超过了一大波人。”

“如果你又坚持下来,就比大多数人强了。”

“不是说要比烂,只是在你灰心时,以更宏观的视角去看待,这会让你受到鼓舞。”

我的确受到了鼓舞,即使比别人慢很多,我也坚持上课练习。我们的关系亦师亦友,直到艺考集训,他告诉我要离开这个城市。

“我们还会再见吗?”强烈的不舍让我想哭。

“想见的人总会再见的!”他笑着道别。

他换了城市后没再玩乐队也没再教贝斯,做了一份很普通的工作。我曾很遗憾他放弃了自己的热爱,但转念一想,热爱不是热菜,填不饱肚子。

再次遇见他纯属偶然,时光早已将我们的联系冲刷殆尽。我在另一个城市帮人录贝斯,而他是这支乐队的吉他手。

“我都不敢认你!你长大太多了!”

他连气场都和从前一样,仿佛他的时光被照片定格了。

再次见面,熟悉的感觉仿佛回到从前,欣喜和感动在眼眶打转。长大后时间就像开了倍速,再没什么能有足够的时间产生熟悉的感觉。

“我真的很高兴!能看到你再次玩乐队!”

我看到他眼中乌云骤起,却还是没忍住拥抱他。

他摸了摸我的后脑勺,语气难掩失落:“先录歌吧。”

我们是最后走的。因为我还是一如既往的笨,频频出错。

出了录音棚,我们在便利店门口坐下。他递给我一罐冰啤酒,又点燃一根烟,有些颓废。

“我向你这么大时,真的认为热爱可以战胜一切。”

“从十二岁练琴到现在,别生气,我比你有天赋得多。”

“我把所有精力拿来练琴,包括那些学习的时间和改变人生的机会。这导致我人到中年,除了弹琴什么都不会。”

“于是兜兜转转,还是只能玩乐队,自负盈亏,盈利的次数少之又少。”

他再次握住我的手,这次却那么冰凉。

“年轻是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在这期间找寻适合自己的,成功率比固执地坚持一件事高很多。”

“一味坚持只适合天才,普通人什么都会一点,才不至于没有退路。”

后来我没再弹琴了,人生不过几万天,我想尝试更多的东西。

三、出家人

21岁,那时我刚分手,一个为难至极的决定。

和一个早就知道没有结果的人,度过了一段平静舒适的时光。但倘若贪恋这种温存,继续这段关系,只会互相耽误。

我不算难过,只是困惑和不舍在心里打了个结。我解不开,就连呼吸都似有芦花阻隔,如身处晦霾。

于是背上行囊,步入深山野林,试图从自然里寻找答案。

没有人的地界,只有苍翠、清风和鸟鸣。我越发觉得孤寂,内心的声音再无从掩盖。像被抽走最后一丝人气,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与虚弱。

我找了个相对平整的地方坐下,却发现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把决定权交给眼睛,让它随意浏览这纷乱草木。

在杂草与树干的缝隙里,我看到苔藓蔓延的旧墙一角。或许那有人烟?至少,也会有人的气息。

我简单调整一番,向墙走去。顺着墙一路摸,摸到一扇门。门内是一座古旧,甚至有些残破的寺庙,看起来并没有人。

里面的佛像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三炷土香飘出来的烟几乎不可见。除此之外再看不到别的香火,平台楼梯却不见半点灰尘。

我坐到台阶上,呆滞地喝水。佛像和似有似无的香火味让我感到平静,连心里的声音都暂时消停了。

直到耳边传来轻缓地“唰唰”声,抬头是一位僧侣。约莫三十岁,慈眉善目,笑意盈盈。蓝色的纳衣补丁摞补丁,又几经洗涤褪色。

干净,清苦,平和。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施主愁容满面,是不是有了心结?”

他的眼眸洁净如雪,微笑着坐到离我两米远的地方。

我将心结毫无保留地告诉他,期间几近失声。他没有评论也没有安慰,只是讲了个故事。

有个男孩,很小就被抛弃到孤儿院。他没有疾病也没有残疾,却因个性顽劣一直无人领养。到了十四岁,重获家庭的美梦就此破碎。他写了一封告别信,离开孤儿院去流浪。

没人会要14岁的童工,他只能沿街乞讨。对餐馆老板说些吉祥话,以求能把前桌吃剩的打包给自己。他去翻垃圾箱,偶尔捡到一块废铁能高兴好久。换来的钱能让他去黑网吧过一夜,不用在桥底防着其它拾荒者,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睛。

空虚而贫瘠的灵魂,在去黑网吧过夜的时候迷上了网游。网游要去网吧玩,而网吧需要钱。他一个流浪汉哪有那么多钱?于是欲望与窘迫交合,诞下了无法控制的恶念。

同住桥底的刘奶奶捡到一卷铜丝,她喜出望外,藏在衣服里痴痴地笑。男孩看到了她怀里的闪光,他坐立难安,邪恶的念头让他在寒夜里汗流浃背。

所有人都睡下后,他走到刘奶奶面前抢夺铜丝。惊醒的刘奶奶发出沙哑地哭喊,他感到身后人的正在醒来,恐惧中他大力踢向老人的脸,夺过铜丝一路狂奔。

桥底逐渐热闹起来,预想中的哭喊却再未出现。只有此起彼伏的“老奶不动了!”“她都没气了!”“怎么办?”

男孩那天没去网吧,他失魂落魄地在小城里晃荡。即使没有亲眼所见,他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即使没人关心拾荒老人的生命,他犯下的罪孽也将伴随终生。

一辆面包车停到他身旁,和他聊了两句,把他带到收容所。

刚进来,男孩觉得这地方就像地狱,被收容的人们都以一种诡异的姿态存活着。四周弥漫着无迹可寻的臭味,那可能是人格和灵魂死亡腐败的气味,男孩想。

但也没有地狱那么糟,至少能干干净净洗个澡,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有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可他现在没什么胃口,因为两边近五十岁的中年人,却有着幼童般的行为举止。他们抓着自己盘里的饭菜,往对方身上抹。

过了一段时间,工作人员把他带到办公室,问他有没有家。他哪有家?但也不想待在这里,于是随便说了个附近地名,收容所帮他买了张车票。

他用车票来到另一个城市继续流浪,被收容所发现了就用同样方式再得到一张车票。就这样周而复始,最终来到这里。

人生地不熟,稀里糊涂逛进山里。黎明将至,他又冷又饿。寻着原处红光看到一辆面包车,恰逢车主下来小解。

他疯了似的扑到车前,看到了车里的包,包里的钱。那么厚的钱,得到它很长时间都不用流浪了。恶念开始控制他,踩踏他的背试图让他用四肢行走。

当他从车窗翻下来时,刚好撞上回来的车主。

他像动物一般奔逃,车主的脚步和咒骂像子弹一样要将他击穿。他也不知道这副空空的皮囊是如何拥有这样强大的速度与耐力。直至天色泛起苍凉的白,他看到一扇木门。心在一瞬间平静如水,他用双手护住头,撞开了门。

迎面是一位老僧,消瘦佝偻却精神镬烁。还未等他开口,一双大手便掐住了男孩的脖子。

“妈的,你这小贼!给老子的钱交出来!”身后的车主上气不接下气,扼住喉咙的手却愈发用力。

男孩被掐得双目通红,颤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半包苏打饼干。

车主的手松开了,高大的男人此刻手足无措。半天才说一句:“不是钱?钱呢?”

“我没拿。”

车主还想再说什么,被老僧喝住。

“佛门重地!不准放肆!”

男孩其实战胜了自己的欲望和恶念,钱自然还在车里。但即使是半包饼干,也是恶劣的偷窃。老僧用手里的念珠抵了饼干钱,将他带回寺庙。

他认为自己个性顽劣,怎配入佛家清净之地?老僧只是笑笑:“人为肉身,难无欲念。若能克制欲念,即为慧根。”

“有慧根的人为何不配入佛门?当然,若你要走,路就在那里。”

他跟着老僧,苦修了很多个四季。在一个清晨,日常诵经的时候,老僧悄悄地圆寂了。他的手保持着摩挲念珠的姿势,这么多年一直如此。

男孩也没再下山,他接替了老僧的位置。守护着寺庙,供养着神佛。我问他是否会感到孤寂,他笑着摇摇头。

“眼中有山川,耳边有风声,手中有活,心中有佛。怎么会孤寂呢?”

寺庙没有功德箱,我想直接把钱捐给他,他拒绝了。

“出家人不摸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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