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法替代役
因为事先预约,台北地院派了一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和讲解。这是一位儒雅的小帅哥,名字叫吕宗泽,他的制服在左上衣兜上面有一个缝在衣服上的标牌,征得他的同意,我专门对这个胸牌拍了一张照片,上面标明了他的名字,还有一行小字:“司法替代役”。
在写这篇小文章的时候,我登陆万能的度娘脑补了一下:
替代役(Substitute Military Service)是台湾地区所实施的服役方式之一,此外尚有常备兵、补充兵、体育补充役等服役方式。替代役的主管机关为内政部役政署。 替代役构想源自于早实行于欧洲国家的社会役,服替代役的役男不需进入军事单位,而在其他政府机关中服务。该制度于2000年1月立法通过,2000年8月3日正式征集第001梯次替代役男。 替代现役役男不具备现役军人身分,不受军法管制;退役身分为替代役备役,依法接受主管机关召集服勤。
五、为民服务中心
进的法院大楼来,是一个大厅,迎面的是一面墙,来人需要从两面分流过去。右边先是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为民服务中心,里面好多人在忙碌。
再往里面,就是法院的为民服务中心。只是法院的服务人员在中间围成一个方形的圈,面向外为需要提供服务的人提供服务。柜台外面是外来办事的人等待、准备和休息的地方,有休息的排椅,有可以伏案写材料的桌子,有取号机,需要办事的人可以先去取号码,根据号码提示去不同的窗口办理不同的事务。
有收文窗口、羁押递件窗口、收款付款窗口,羁押窗口可以提供嫌疑人羁押时由法院临时指定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这里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一个来要打官司的地方,倒像一个社区的服务中心。据说来立案或者领取执行款的人,就在这一个地方,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了,无需跑银行,无需去不同部门,无需楼上楼下。
六、参观法庭
在小吕先生的指引下,我们来到二楼的一个审判法庭。他介绍说,这个法庭今天是没有安排开庭的。高高的审判台上,三张椅子的椅背上,放着三件法袍,是法官穿的法官跑。审判台下面的左右两侧是“原告”、“被告”“两造”的桌子,桌子后的椅子上放着四种法袍。来参观的人可以穿上法袍拍照。于是,就如照片这样了:
参观台北地方法院纪实(二)台湾的法袍,都是黑色的,不同的法律职业用不同的镶边予以区分。
法官袍是黑袍镶兰边。
律师袍,黑袍镶白边,
检察官袍,黑袍镶紫边
公证人袍,黑袍镶红边
公设辩护人(有些相当于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黑袍镶绿边。
七、报到处
台北地院民事庭门口设报到处,一张桌子,上面写报到处几个字。有值守人员一名,主要是核实原被告及律师到庭情况。我觉得这个挺好的,法官通知了好几个案件的当事人来开庭,律师或者当事人来了之后,如果前面的庭还没有开完,可以在这里登记报到,然后去律师休息室或者其他地方休息,等到该开自己的这个案件的时候,不会被法官认定为“迟到”或拒不到庭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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