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我们从未陌生过》
文 |逐光
题记:十年后依旧还在的,应该请进生命里,因为他是你一辈子的朋友,值得你死心塌地、无怨无悔的爱。
01
我有一个死对头,他叫开心。称他为死对头,也是表扬他了。因为我和他之间,不是我的问题。当年我气度恢宏,怎么可能会和他计较。我脑子也灵光,脑细胞十分饱满,不存在一丁点裂缝。所以,一切问题都是因为他,无关于我,因为他丫的就是:犯贱。
实话说吧,我这人本性为善。我也想和他好好相处,可他,每次都爱惹我。我以前听别人说过,人和人生下来就是不同的,既然如此,从后天看来,我俩确确实实是有很大不同的:我本性为善,他本性为贱。我眼里呆不住沙。所以,认识他五年,我受苦了五年。五年的时间里我们互相折磨,互相作对。不争不休,不死不停。
自此我落下了一个恶疾:偏执。但这只是针对特定的人,也就是说,只要一瞧见他犯贱,我就控制不住自己,手就伸向四周,胡挥乱抓,抓啥是啥,抓住毛巾,抓住木棍,不管是啥,逮住了就抽他两下,本以为抽得他知道疼了,他就老实了。可是打多了就疲了,这小子皮厚,吃软不吃硬。
我也试着用言语进行循循善诱,什么糖衣炮弹,甜言蜜语,我都试过。可是到后来软的也不吃了,还弄得我一脸灰。不领情还不算,往往还恶语相加,咬我啊,凶狠狠的,像一只疯狗,乱窜,咆哮,见啥咬啥。
在他身上,我试过了我的万种风情,依然没有任何成效。他还是我行我素,独来独往,倔着性子,死不悔改。任是谁也不能拯救他了,最终我也只能作罢。
02
我高中的第一个同桌是个女孩,我称她为J。
先不看她的相貌,单单从她是一个女孩,女孩是我的同桌这件事上来看,我是很高兴的。这本应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可是后来这个女孩成了开心的同桌,对此我非常不乐意,甚至有些愤怒。这多多少少造成了我心理上的一些扭曲。
以我的本性来说,我是一个简单的人,太复杂的东西我不喜欢。这就是说,我宁可最开始和我同桌的是一个男孩。即使这个男孩是个二货,也没关系。因为我觉得就算让我一开始面对一个二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也强过现在胸头的一腔苦闷。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不喜欢先吃蜜,再吃苦水。
没错,主观上我一直认为,这件事情我没有错。我需要指出最关键的一点:无可厚非——J是被他抢走了。所以,后来我气势汹汹地找到他,那时我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怒气,这怒气在拳头上和双脚上尤为明显。我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放人,要么决战到死。(当然,这只是玩笑话,因为事实是——我练过拳击和散打,他完全不是对手,我俩决斗只会有一个结果:他亡。)
但他又开始死皮赖脸了,磨蹭磨蹭,既怕死又舍不得放人。趁我不备还抓住了我的把柄,摸定了我本性为善。所以,从一开始他就这么墨迹墨迹。不选不算,还给出了一大堆理由——五花八门的气人,花枝招展的耀眼。这其中最让我气恼的是,他居然口口声声地对我说,他对J不存在任何约束行为,而他俩之所以坐到了一起,那是因为男女双方你情我愿。
这像一记耳光打在我脸上,实话说,在我心里本以为,J就像是一个被囚禁的少女,在开心威逼恐吓下,胆战心惊地度过地底不透光的岁月。她本应想方设法地逃出牢笼,满心欢喜地奔向我。
所以对于这样的结论,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我十分肯定这一定是一个骗局。他想要瞒天过海,可他骗不了我。我现在、立刻、马上需要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揭穿他,暴露他的本性。我最想的事和最需要做的事也没有多大什么区别,无非就多了几个字:揭穿他,暴露他的本性,还原事实,让J回到我身边。
当这些想法涌入我脑海时,我感到此刻的自己,除了信心满满以外,还十分坦诚。我义正言辞地指责他:开心你真贱,你骗我。
他没说话,我当是默认了。
我不着急,一切已胸有成竹。沉默了片刻,容他反省。接着我又继续说道:开心你真贱,你骗我,开心你真狠,连我手里的一个女孩都不放过。
这次他吭声了,矢口否认。他说,我说的有关他话的都对,但关于J的都错,并且再次向我强调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你情我愿。
这四个字简直让忍无可忍。这是他今天第二次向我提起,一场对话里提起了两次,毫无疑问,已经消磨殆尽我仅剩的一点忍耐力。
虽然我感到十分不高兴,但我还留有一丝理智。我想到了许多之后极大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甚至制定了一些特定的处理方案。
因为如果这件事确实是千真万确,那我一定要给自己留有余地。
这是我从小做事有一个的习惯:从来会给自己留条后路。主要还是因为:我本性为善。对自己也是如此。
那时我一心一意想要弄明白——从概率学的角度来看,到底是二货变好的几率大,还是两个你情我愿的人分手的几率大。对此,我甚至想向学校写一封申请,弄点钱召集点人马做个课题,深入研究研究,或许可以有一番作为,毕竟老师不也时常教导我们,多一条路就多一种机会。
从这里读者可以看出,我考虑问题是十分全面的,这点反过来也验证了,文章开头我所强调的 : 我脑子没问题,没毛病。
【无戒写作训练营三期第4天 学号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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