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我见

作者: 小河边的依依杨柳 | 来源:发表于2021-02-05 04:21 被阅读0次

    1.不离婚,我让你不得好死

    郭培48岁,身高一米六几,稀顶,眼睛大而呆滞,眼白过多,与之对视后总让人感觉不舒服,究竟是哪里不舒服又说不出来。

    他有两个女儿,和妻子离婚后孩子一人一个,他家拆迁有两套房子,当然离婚时房子一人一套,妻子和大女儿要的是面积大的,他和二女儿住的是面积小的房子。

    他说今年二女儿大学就毕业了,他要考虑自己的事情。

    他来朋友的婚姻介绍所报名有一段时间了,也先后与几个女会员相亲,都没有谈到一块。

    我和朋友分析他相亲不成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

    就是他个子有点矮,不到1米7,那双眼睛不知什么原因,虽然大,但是不知道怎么搞得对视后总让人感觉不舒服。

    第二点:

    原因就是他的工作,他是在澡堂子里给人搓背的,虽然能挣钱,但是每当有女会员问起他是做什么工作的时候,我们总是费一番口舌尽力的给他美言。

    虽说职业不分贵贱,劳动者是最光荣的,他的这份工作不偷不抢,靠自己辛勤劳动所挣的钱,无可厚非,但是有好多女会员一听说他是在澡堂子里给人搓背的,总是连见都不见,即便见了面也总是鄙夷不屑的样子。

    第三点:

    就是他的穿衣打扮,这哥们对穿衣服太不讲究。我第一次见他,他居然穿着瘦瘦的白T恤衫,把肚子缚得滚圆的,下身穿了一件红色的裤子,也瘦瘦的宛如一条红色的秋裤,这怎么能是相亲时穿的衣服呢?通常在家居时我们穿着也不过如此的随意。

    为了能让他相亲成功,我和朋友对他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和改进。

    建议他下次来相亲时一定要穿着大方得体,上衣穿一件白色衬衫,下身穿一条黑色牛仔裤,皮带是必不可少的,再配上一双黑色皮鞋(最好是隐形增高的),留给女会员的第一印象务必要好。

    为了能够多方面了解会员,便于下次进一步给他介绍更适合他的相亲对象。

    我们通常对会员的性格,秉性,家庭情况以及离婚原因作一个详细的了解。

    当然我们提前和会员讲清楚,有关他隐私的问题或者让他难为情的话题,他可以不回答,我们一定会做到保护好会员的隐私。

    朋友问郭培: 你和你前妻为什么离婚呢?

    通常情况下,这是一个令人心酸的话题。

    被问者有沉默不语的,有表示不想说的,有听到这个话题眼眶一热,流出眼泪的,有破口大骂的,不一而足。

    郭培沉默了一会儿,缓缓说出一句话:如果我不和她离婚,恐怕我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难道会发生凶杀案件吗?我们不知道具体的细节,郭培龙并没有多说。

    但根据我们对郭培的了解,他忠厚,踏实,肯干。

    他说:我常年在外地包浴池,给人搓背按摩,一年挣的少说也有十多万,又加上家里的房租,一年一万多元,在经济方面,绝对是绰绰有余。

    她在家里吃喝玩,化妆品、衣服随便买,我从来不问寄回家的钱她花在了什么地方?

    即便这样的生活她依然不满足,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花着我辛苦在外面挣回的钱……

    他妻子面容姣好,且人很有心计。

    她威胁郭培说:不离婚,我让你不得好死!

    就这样,他们离婚了,他妻子当然很快就嫁给了如意郎君,两个人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2.我要让你像那只鸡

    每一对劳燕分飞的夫妻,不闹到天崩地裂,如仇人一般,这个婚是离不掉的。

    但凡有一分的余地,有一分的感情在,谁会离婚呢?

    婚姻之初有多么美妙,离婚时它就有多么伤人。

    几十年前还没有离婚这个说法,夫妻两个感情不和或者遭遇家暴或者丈夫出轨,通常的做法是女人自寻短见,一死了之。

    那个时候农村贫穷落后,人们封建又守旧,离婚是丢死人的事情,如果女人和男人离婚了,就相当于古代的被休妻了,离过婚的女人,你能去哪呢?

    回娘家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家早已把你除名。

    娘家的哥哥嫂嫂,弟弟弟媳,侄子侄女,哪有你待的一席之地,没有属于你的一根草!

    如今的社会毕竟是二十一世纪,文明了许多,感情不和,实在维持不下去的,幸亏还有离婚这条路走,尽管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很大。

    离过婚后的女人,擦干眼泪,收拾行囊,她可以出门打工,哪怕是找一份最苦最累的工作,一天挣上三五十块钱,也够她维持一日三餐的,不至于饿死街头,更不至于为了不幸的婚姻而去寻短见。

    还记得小时候发生在村庄里的一件事情。

    丈夫是村里的干部,喜欢上了村庄上的年轻小媳妇,回家并不对自己的媳妇明言,在家只是寻衅找事,对自己的老婆动辄暴打一顿。

    有一日,他捉住自己家养的一只老母鸡,把它活生生的摔死在自家的院子里。

    妻子被丈夫无缘无故暴打数次后,又看着倒在血泊中苦苦挣扎的老母鸡,她终于明白,他是不容她了,第二天便服毒自杀了,撇下未成年的三个孩子。

    他的妻子死后没过多久,他喜欢的那个小媳妇就被他领进了家门,两个人若无其事开心生活在一起。

    这件事情如果放到现在,他的老婆可以不必去服毒自杀。

    他们可以协议离婚,她可以离开那个不爱她的男人,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不必为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而且若干年以后,三个孩子还能见到亲爱的妈妈。

    虽然现在离婚仍然不被提倡,虽然遇见离婚的人周围的人仍然抱以鄙夷歧视的目光。

    然而相对于人的宝贵生命而言,离婚是多么微不足道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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