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十一年•初中篇(2)

作者: 执笔添素颜 | 来源:发表于2017-08-17 21:19 被阅读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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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清晨,教学楼书声琅琅。二、三年级的同学伴随着鸟叫声早起晨读,的确,清晨是人一天中记忆最好的时刻。

    新生纷纷出了宿舍门,吃完早饭,都奔向教学楼。高士杰一行人走到三楼楼道口,右边是一班和二班,左边是三班和四班。

    这一行人朝右边走,从二班后门,小杰瞄到了穿白衣服的徐小雅,边走边看,脚步明显慢了下来。

    “别看了,赶快走吧!” 在后面的曾向前有些不耐烦。

    到了教室,整班五十人,他们各自找了位子坐下。随后分发了书本。

    “好,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李名云,家在镇上不远处,”李云扯开嗓子, “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教我们班和二班的语文,希望今后大家可以配 合我的工作。接下来就由同学们来做自我介绍,从第一排开始吧。”

    李云走下讲台,站在一旁。同学一一上台介绍,掌声接连不断。

    此刻,一位女生,长发乌黑,细眉圆眼,皮肤有些黑,但颇具古代女子风韵,纤纤细步,走上讲台。

    顺手从粉笔盒中抽出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写下“杨正红”和“玉雪”,笔道苍劲有力,每字有棱有角,颇有柳体之风,顿时给人一种美感。

    其他同学都纷纷赞叹字写得很漂亮,李云看着这五个字,也不禁点点头。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杨正红,而‘玉雪’是我的笔名,《红楼梦》是我的最爱,里面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判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而‘玉雪’二字就是取自这两句判词,希望自己能像林黛玉和薛宝钗一样有才。”杨正红脸带微笑说,“我不是本地人,是贵州人,平常喜欢看看书和写些东西,有时还会练练字……”

    每说完,就掌声不断。介绍即将完毕,杨正红就以行书的笔道在黑板上写了一首诗:

    相见

    玉雪

    前世因缘早注定,今日得聚晚相见。

    问君心中欢几许?苍天白云明可鉴。

    写完便微笑:“这首诗送给大家,希望能与大家共勉。”

    掌声阵阵传来,全班的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李云也对她赞不绝口。

    接着就是杨正红的同桌黄小满上台了。杨正红和黄小满是昨天报到时认识的,两人似乎已经成为了好朋友。

    黄小满也是个九零后,头发剪得短短的,粗黑的眉毛,嘴巴棱角分明,像个男孩子。

    走路大摇大摆,上了讲台,笑呵呵:“大家好,我叫黄小满……”

    浑粗的声音瞬间荡漾在教室的每个角落,顿时一片大笑。杨正红捂着嘴暗暗笑了;曾向前唾液四飞,笑得趴在课桌上;而他的同桌小杰大吼:“男人婆,当之无愧的男人婆啊!哈哈哈……”

    黄小满并不在意台下的各种疯笑,依旧在讲台上谈笑自如。

    或许,正是她认真、自信的性格,才成就了以后辉煌的事业。最终,她与高士杰完全成了两个世界的人,伴随高士杰的除了悲哀还是悲哀,而黄小满除了快乐还是快乐。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终于轮到最后一排,这时曾向前像企鹅一样扑腾扑腾,从最后一排跑到讲台,高士杰一直撑着右脸在下面哈哈大笑。

    “我叫曾向前,大家也可以叫我曾胖子,小人书《阿衰》和《卷毛》是我的最爱……”曾向前乐呵呵的。没说几句话,他就下来了。

    看着曾向前下来了,高士杰急忙掏出小镜子,照了照头发,又用手摸了几下。起身慢步走向讲台,瞄了一眼坐在第一排的林浩。林浩瞬间红了脸,赶忙低下头。

    “哼,哼,哼,”高士杰润了润喉,“我叫高士杰,我爸是个大官,家里还算富有,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

    此刻,林浩皱着眉,咬紧牙,尤其看不惯他趾高气扬、目下无尘的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里有钱。

    黄小满双手撑着下巴,两眼呆呆地注视着讲台。她沉浸在这种氛围中,更陶醉着小杰所说的一切。她的心情犹如映射在花瓣上柔软的晨光,是那样温暖,久久不失温度。

    不知不觉两节课就过去了。李云作了总结,另外,还要求同学们预习一下第六单元的《论语》六则。

    打了上课铃,整个教室乱哄哄的。有打打闹闹的,也有围在一起说话的,而林浩、周尚明早已端坐如钟,沉浸在书的海洋之中了。

    小杰趴在课桌上睡觉,还不断发出鼾声。

    这时他前桌的李姗听得不耐烦了,敲了几下桌子,见他依旧鼾声不断,便握紧拳头狠狠捶在他手臂上。

    小杰感到一阵剧痛,立马跳起身来,只见那女生用极仇恨的眼光看着他。小杰顿时无语了。

    此刻一位女老师夹着英语课本走进来了。她姓程,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身高较矮,中短发,高鼻子。最引人注意的还是她的三颗痣,左嘴下角一个,嘴上角左右各一个。

    同学们都窃窃私语,似乎是在讨论程老师。

    她简单介绍了自己,还宣布英语科代表是王雨诗。然后开始上课了。

    王雨诗与李姗是同桌,她是一个非常文静的女生,有一双特别黑的眼睛,一笑,那双眼睛就眯缝起来,好看极了。学习也很刻苦,尤其擅长英语。或许,这就是程老师选她做英语科代表的原因吧。

    这两堂英语课,小杰压根没听,而是在研究程老师,给她取了个外号,叫“三国痣”。

    “三国痣”程老师上完课便去办公室了。程老师虽然样貌不及她人,但有一颗炽热的心,尤其是对自己的学生。

    02

    一转眼一上午就过去了,学生们纷纷下楼去食堂吃午饭,高士杰远远地看见了穿白衣服的徐小雅。

    他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寂寞了,决定写一封情书。

    午休时间,高士杰躺在床铺上思来想去。

    这封情书应该怎么写呢?哎,我又不太会写,而且字也写得很难看,怎么办呢?让徐敏那小子来写?不行,感觉他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

    经过一番纠结,高士杰最终决定让杨正红来写这封情书。

    下午最后一节课是自习,班主任李云一直在讲台盯着所有同学。前桌的李姗扭过头来,表现出厌弃的神情,对高士杰说:“看你还敢不敢发出鼾声,哼!”

    李姗是个轩然豁达的女生,交际能力很强,不管是谁,都能聊上一两个小时。

    高士杰没搭理她,和曾胖子一起看小人书,似乎津津有味。看到笑点就捂住嘴,生怕笑出声来。

    下课后,高士杰叫住了杨正红。凑过身去小声地说:“杨大才女,可以帮我写一封情书吗?”

    “帮忙可以,但我要报酬,一次一百块就行了。”杨正红干脆地回答。

    高士杰愣了一下,随后从袋子里掏出钱包。

    杨正红接过钱得意地说:“有钱好办事嘛!晚上就给你写好。”

    在一旁的黄小满小声嘀咕了一下。没想到他是这样挥霍钱,更没想到杨正红是个这么爱钱的人。

    对于不谙世事的黄小满来说,金钱交易是一种赤裸裸的利益交易,这令她很不舒服。可谁又知道,辉煌之后的她不是以这种方式来娱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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