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对爱情的定义都不一样,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或是轰轰烈烈的一夜情,甚至是一场爱而不得的暗恋。如果你问我爱情是什么,我没有办法给你解释,建议你去看一部华丽炫目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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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光芒闪耀、令人心碎的小说出自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笔下,对,就是那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豆瓣评分9.2的经典著作《百年孤独》的作家。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这本书放在中国来讲,就是典型的白富美嫁给高富帅,文艺青年发奋图强咸鱼翻身,苦熬53年,终于熬死了高富帅,最终抱得美人归的故事。但是经典就是经典,评分高至9.0必定有他的独特之处。下面请听我详细解读这本书。
故事主人公阿里萨,在偶然的一次送报中,遇上了衣食无忧、明艳动人的富家大小姐费尔明娜,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从此便寡言少语、茶不思饭不想,患上了相思病。作为一个文艺青年,阿里萨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来泡妞,那就是写情书。女神矜持地偶尔才回一下对方,然而少年像是染上霍乱一样,辗转反侧、夜夜难眠、无法自拔。此时棒打鸳鸯拆早恋的父亲——洛伦萨*达萨出现了,富甲一方的他绝不允许一穷二白的阿里萨毁了他攀高枝的梦想,一狠心的他带着全家去了远方的舅舅家。
这一年的别离并没有浇灭两个人爱情的小火苗,反而随着一封封的信件来往,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天生爱幻想的少女,以为会有个踩着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来迎接她的归来,但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就像网恋多年的男女见面一样,那简直就是见光死的节奏。见面那天,少女依旧光鲜亮丽,少年却因为紧张,脸色青紫、嘴唇僵硬。此刻费尔明娜没有感到爱情的震撼,而是坠入了失望的深渊。在那一瞬间,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
沉重的打击让女孩一病不起染上了霍乱,阴差阳错地遇到了镇上小有名气的乌尔比诺医生。这么一个有钱有颜还有地位的金龟婿,不仅老爹看着俊俏,连少女也越觉这个男人风度翩翩太美妙。毫无悬念,白富美和高富帅闪婚了。而另一边阿里萨看着女神嫁给了别人,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自己成为有头有脸的人物。于是,逆袭之路就此展开,他从公司小职员做到了董事长的位置,一路开挂,还成为了情场猎艳高手,在各色石榴裙下流连忘返。尽管阅女无数,他的心始终留给费尔明娜。
终于等到老乌尔比诺在经历和女神的53年马拉松婚姻后,因为爬梯子抓鹦鹉从芒果树下掉下来死了。76岁的阿里萨终于等到了机会,又开始了他漫长的写情书追妻之路,写了一年后,他向女神求婚。几经波折,两个老人不顾两个家族的反对走到了一起,开始了他们的新故事。
爱情有时就像是让人染了霍乱一样让人无法招架,只要爱了就没有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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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阿里萨坚毅持久的爱,我的喜欢就显得很卑微。
遇上他之前,我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之后,我才懂得什么叫无法自拔。
悄悄地送他一份礼物,携了张便签:我想喜欢你很久很久,却不想让你知道。
第一次跟他在校园里偶遇,我手里拿着准备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悄悄地躲到了另外一边,礼物打算叫别人偷偷送的,并不想让他知道,因为突然送他礼物太突兀了。
我出去刷街的那一次又摔破了膝盖,在群里问万花油,是师妹拿下来给我上的药。后来他说他饿了,问我能不能给他带点吃的,我把路过阿姨卖剩的玉米给了他,他还问我摔得严重吗,我说不疼。回来后我就超级开心的,我跟舍友们说,我还是有希望!她们说,第一次见我这么开心。
是啊,从前的我总是心情不好,修身养性,话不投机半句多,现在的我活泼开朗,喜欢聊天,因为相信,这个世界上的任意两个人都可以通过6个人联系在一起,只要多认识一个人,那我又可以离他又近了一点。
他的过去我不能参与,我只能从别人的朋友圈里找到过去他的样子,然后悄悄地藏起来。他的朋友圈设了三天可见,我把他发的每一个字每一张图都截下来保存起来。他分享的每一首歌我都会听,会收藏,通过歌词去猜测他的心情。我知道他的课表,经过教室时会瞄一眼,就一眼。
后来我听说他帮一个女生撑了伞,他也发圈表示,他喜欢的那个女生,每天都会带给他惊喜。那时候我开始知道,他有喜欢的人,而那个人不是我。
这个世界上最酸的感觉不是吃醋,而是没权吃醋。根本就轮不到我吃醋,那才是最酸最酸的。
我知道我所做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但是我不想放弃,因为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那么喜欢的人,请原谅我的贪婪,我只是想为自己保留一些幻想。
我对我自己说,等我变优秀了,我就去跟他表白。我多去了解他一些,我先跟他做好朋友。我也怕像费尔明年轻时看见像患上霍乱般的阿里萨那样,喜欢上一个幻影——一个只存在我脑海与梦境中的人,但其实他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网络上不是流行这么一句话吗?
人的一生会碰见很多心动的人,可能会误以为那是喜欢,其实也不过是某一刻的好感。毕竟心动不是答案,心定才是。我也曾遇到很多这些人,他们都只是匆匆过客。
事实证明,他也只是从我的世界路过,而我留不住他。
当我知道他抱到了他喜欢的人时,我的手机毫无悬念地摔在了地上,然后是我的眼泪没有一点预告就已汹涌而出。我跑到阳台,蹲下把头埋进膝盖,哭得撕心裂肺。舍友吓得跑出来紧紧抱住我,我已经说不出话来,手指示意她不用管我。我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我感到窒息,我没有方法止住泪水,任由它肆意经过我的脸颊。
虽然早就该猜到会是这样,早知道我们不会有结果,早知道他有喜欢的人,早知道他会走向别的女生,可我还是喜欢他,口口声声说什么我不需要他知道,却还是会很难过,哭得像个傻子。觉得本来有了人生轨迹的道路又迷失了方向。
朋友问我,既然他那么喜欢他,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呢?其实我想过要先跟他好好相处的,我主动找过他的,我说他很像某个明星耶。那天路过我还给他撑了伞,还想着下次约他打球。我安排了很多偶遇,想让一切都显得自然一些。我都想好了今年双十一送什么给他,连理由都想好了。我还想着以后他可能会出席的活动我都去,毕竟他在朋友圈一定会看到。虽然他从来都不赞我也从来不评论我。我知道他不会喜欢我的,但是我觉得难得喜欢这么一个人,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
暗恋是一个人的事情,可怜又可悲。
那晚我失眠了,脑子里全是关于他的回忆。终于等到凌晨5点,爬起来武装自己去骑车,去看看他们说的风景。
早晨的日出很温和,珠江河岸飘散着迷雾。
我还去了失恋博物馆——评分五星的网红博物馆,据说进去的人都会流泪,但是我却没有,可能我那不算失恋吧。是啊,我连失恋的资格都没有。里面的每一个纪念物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而我却连个纪念物都没有,故事是我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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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守在原地,不为等他只是等自己放弃。
其实道理都懂,只是做不到。我知道,以后我会遇到更好的,届时我会发现,其实现在为他做的这一切都如过往烟云。生活还是要继续,我不可以把负面情绪带给他人,也不必为他伤心。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我该为他高兴。下次见到他,微笑地打个招呼,有机会认识一下他女朋友,看一下他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孩子。
我单独出行的那天,大学城那边团练摔了车,而我差一点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其实算起来,我也算经历了几次生死的人了,所以比起爱情,我更恋生。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我和他之间还没有发生过很多事情,可能在他眼里,我只是一个过客。很庆幸,还未陷入,及时抽身。
在此之前,其实我已经认识到我现在做的这些,并不仅是因为我喜欢他,更多的是因为我真的喜欢上了他喜欢过的蓝天和白云。谢谢他带我进入了这个快乐的世界,让我重新热爱生活,热爱蓝天,热爱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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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告诉他我喜欢他,并不是一定要和他在一起,只是希望今后的他,在遭遇人生低谷的时候,不要灰心,至少曾经有人被他的魅力所吸引,曾经是,以后也会是。
我很喜欢他,可是好像只能到这里了。
PS:能坚持看到这里的你一定很好奇这个人是谁吧,或许你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但是看破不说破才是聪明人的做法,对吧。
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意讲,所以不用再问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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