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淅沥了一天的小雨,窗外不远处的山也淡了,然后是不知何时生起的雾气,缭绕在这山的周围,掩映着墨绿的树,参差的楼房,竟然有种梦回重庆的感觉。
那儿总是在雾里,飘渺虚幻似海市蜃楼,但却又实实在在的存在着,就在你的面前,在你的脚下,那么的踏实。
一个在重庆上军校的高中同学说,他就要毕业了,就要离开“这个”重庆了。我听了总感觉很不舒服,且先不说我原来是否对他的为人有成见,但这次却是为了重庆。
大学的那三年,其实也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回忆,火锅、雾、闷热、漂亮女孩的脸或服装、流逝的江水、然后还有最重要的朋友们。但都没曾细细品位咀嚼过,只留个感性的概念,就匆匆挥手作别了。
毕业几年来,虽也经历些波折,运气还算凑活,忽然很想找时间,找心情,去回味,去总结下那段生活。我并不是个记性很好的人,自然没法去写什么回忆录之类,想起了什么就写些什么,也权作对自己的心情有个交代吧。
写的也许有些散乱,但凑到一起却是个完整的我。
如此而已。
冲出牢笼的翅膀
离家的情景却是记的比较清楚的,也许是因为自己第一次离开家门,但更多则是高考的失利在自己心灵上深刻下了烙印。本来的成绩上游也罢,今天的名落孙山也罢,我已不想再计较,怎样托词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考砸了,一塌糊涂,别说本科,专科也没的份。你可以继续写你的札记,并在里面继续咒骂高考体制的不公平,甚至继续提一些希奇古怪的问题给语文老师,以标榜自己的无奈与与众不同,但你却不得不遵从,你必须额外交钱才能上大学的事实。
父母是开明的人,他们并不想让我复读,我自然是更不希望的,在我看来,复读无非是心理压力过大,最终导致心理畸形的代名词。这也是多少有些事实根据的,后来我就曾听同学说,在我们同年级毕业的人中就有一位,一次有人在路上遇见他,和他打招呼,他抬头似看非看的瞄了下,说:“我很忙!”然后又风也似的走开了;还有一位则更离谱,也许是平日暗恋身边一女生太过强烈,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把抱住了她……太多了,这样的事,而且就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的周围,所以高中真的不是常人所能消受的,所以爸爸支持了我上扩招学校的想法,交钱也要走。
其实那时候在我们那扩招的学校并不多,好象有那么3-5个,其中就有山东医科大学,也就是我的前桌茂林所选的学校,他和我一样,也是扩招,也是交钱。曾经,他也是个多么优秀的学生,细腻,聪慧,作的好作文,我高中的同学留言簿上至今还留着他当年用铅笔写下的字迹:我要拥抱南极的冰雪,我要吞下沸腾的岩浆。但都已经远去了,他同样沦落为高考脚下一滩任人践踏的烂泥,亦和我一样。
我选了重庆,并没什么想法,只想逃开着周身的压抑,越远越好。填完志愿后的日子是相对平静的,但我依旧的不想出门,不想看那7月里乌罩罩的天空,就这样听着BEYOND的歌,在自己不足20平方的小屋里发酵着,直到重庆的通知书发到手里。所以从那时候起,我就有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把一首歌和一段特定的经历或一个人联系在一起,就如《归去来》会想到茂林。
“精细化工及工艺专业”我读着录取通知书上这几个陌生而拗口的词,极不情愿的翻弄着几页看似普通的纸片,本来我最喜欢的是地质学。
“不错了,知足吧!”爸爸不耐烦的说。
生活并非事事随人所愿。
列车上
“列车漫长而枯燥,又加上天气的炎热,说身处蒸笼也毫不为过。唯一能给自己带来些生气和慰籍的,莫过于铁路两边连绵不绝的山和稍纵即逝的水,爸爸有时候会点几句山水,而我的心,却依旧没有从高中的影子里蜕变出来,依旧的想着家,想临离开家门时妈妈润湿的双眼;想那些曾经相处了3年的兄弟姐妹们,不知道有几个也和我一样踏上了远去的列车;想那分分合合了多少次的女朋友,期间那么多的快乐、伤心、欢聚、离别……”
虽然,迄今为止列车已经不知道坐过多少次,但第一趟去重庆的列车却总是记忆犹新。它的沉闷,燥热,压抑,孤单,是以后所有乘车经历中我所再没有经受过的,它就这样成了唯一。
然后就是三年的来回颠簸,列车成了自己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时也逐渐知道,原来坐火车也是很有讲究的,比如冬天与其坐空调车还不如坐普快的卧铺来的舒服划算;而夏天则是一定要坐空调车的,哪怕咬牙省下饭钱也要凑够车票;再者在始发站,即使是买的站票,也是能抢到座位的,因为每节车厢里都会留几个空位不售票……
那时候每次来回的队伍都是浩浩荡荡的十来个老乡,男男女女,有说有笑,4000里路有时候都会感觉太近。比较熟识的有傻冒、阿冲、常、水水、阿娟、吴双、任翠……岁月飘摇,而今除了我和水水还在一个城市外,大家都已经是天各一方,几乎是音信杳无了。
阿娟与我来自同一个市,她有一张充满朝气的笑脸,再加上不错的身材,给人很阳光的感觉,女人的美丽有很多种,有的娇小可爱惹人爱怜,有的则成熟而含韵味,她属于后者。经常,假期我们都是一起回家或来学校的,于是火车上无聊的时候便胡乱聊些天,直到扯起鬼故事。那时候我脑子好象还比较灵光些,然后根据学校的传闻自己编,往往胆子比较大的阿娟就成了我最忠实的听众。
“注意过你们女生宿舍前的那个水池吗?”我故作神秘的说,“它为什么从来都不注水呢?”
阿娟通常都会在我对面的座位上托着下巴静静的听,而我的思维则开始爆炸了般活跃起来:编——编——
“其实那里面是死过一个小男孩的,”我或虚或实的说,因为的确有传闻说以前确实是淹死过人,所以后来就不再放水了,“每从午夜过后,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你有心,你会听到潺潺的流水声,”我停顿下,“而且,那时候如果有月光,大概等池水流满的时候,你还会看见一个小男孩在池中戏水……”
“瞎说”阿娟带着将信将疑的眼神打断我,好象要我找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我不是在说谎。
“那你见过早上扫地的那个老婆婆吗?”我故弄玄虚的说,我只是在宿舍通宵打电脑游戏的时候听到过那有节奏的扫地声而已,谁会在凌晨4点跑大街上去和一位奶奶级(又或是爷爷级?我也只限于猜想)的人聊天呢。
“恩恩”她慌忙的点点头。
“如果你起床够早,而胆子又够大,可以在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找她聊一聊,她知道学校里很多离奇的事情;或者,你可以在午夜1点左右到楼前来看一看那个小男孩,还有那满池的血浆——”
这时候她早已捂着耳朵走开了,只剩下旁边的老乡阿冲在对我坏意的笑着。
等她缓过神来,我于是又开始给她讲公交车上那个没有腿的老大爷,还有夜里醒来后窗玻璃上的笑脸,以及在宿舍四楼自杀的女孩……且不说这些编来的故事水平如何,只后来据阿娟自己讲,她在开学前的一周都不敢一个人在宿舍睡,而且每次经过四楼的楼梯总会心存余悸。
累了,便懒懒的坐着休息下,看暖暖的夜色开始浸染车厢,然后不经意间与阿娟的目光相遇,“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忧郁?”她清淡的问,“我?我习惯想些老事情,但不习惯说”我说,然后笑了。
不止是我,在所有人印象当中,阿娟一直都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但可惜,竟然被外省的人给追跑了”这是在得知阿娟找了男朋友以后,傻冒最常说的一句话,但这里却不要误会,傻冒只是为我们众老乡,包括阿冲没有能找到阿娟这样的女孩子而惋惜,并没有个人想法。
老乡当中,阿冲也许是唯一一个对阿娟发动过爱情诺曼底的人,但刚开始却已经宣布了结束,因为那时候阿娟已经有了男朋友,而她大概也不喜欢阿冲的类型,正如我也只喜欢娇小型的一样。虽然阿冲是一个优秀的男生,积极、稳重,而性格温和,但缘分却不讲究这些。只在大三寒假归校的列车上,阿冲刻意的找了机会跟阿娟接近,并聊了不少的东西,但故事也仅限于此。
毕业后的阿娟与男朋友留在了四川,然后两年后又展转回了家乡,离我并不很远的一座城市;而阿冲则在重庆一家陶瓷厂做了一年多后,另谋了生活。大家匆匆忙碌着,偶尔会留个QQ,又或打个电话,然后又匆匆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列车上的日子从此一去而不复返,只那欢声与笑语却留了一路。
老乡
似乎是在宿舍前见到阿冲的,当时他正由父亲陪着从我对面走过来。
“你叫阿辉吗?”他忽然问我。
我诧异的看着面前这个瘦削的陌生人,短而微卷的头发,一件红色而细长的T恤略显肥大的挂在身上。
“呃,我是。你是?”
“我叫阿冲,咱们是老乡啊!”他已经紧紧握住了我的手。
从此心里多了一种新的概念——老乡,知道在这遥远的异地他乡,还有一个和自己一样,从家乡来求学的人,我们可以在一起说着家乡话,而不必担心对方能否听懂;可以一起聊聊家乡的黄河水是否又开始上涨;可以在这陌生的都市里找到一个相互扶挟的臂膀,只因为我们是老乡。
事实上,在这3年里,我与阿冲相处说不上是时间最多,但却是最真诚的,在他心烦或无聊的时候,总会叫上我去逛街,两个人漫无目的的游荡。当然,如果季节作美,他还必定会买上个4、5斤橘子,而且是用胳膊挎着,活象个八旬老太太,这时候我却是不大自在,问他能不能换个姿势呢,哪怕背着也好啊。“这样拿着轻快些”他总是憨憨的笑。“那又何必买那么多呢,少买点就好了。”“这里的橘子便宜啊,才3毛,又好吃……”看着他满口汁水的滔滔不绝,我也没语言了,得了,还是抓紧先多吃几个吧。
便宜?便宜也是要花钱的。我总不明白便宜怎么会成为购买的动力,正如现在每次和女朋友逛商场,最害怕的也是看到“打折”,那时她总千方百计的要买下来,亦曰:便宜,然而买来何用,到底有没有用,却从没想过。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莫过如此。
后来又结识了永峰,他比我们高2级,换句话说,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也很清瘦,也和阿冲一样是老乡,而且都是来自同一个县。但他要健谈的多,很有些大气象。我和阿冲没事的时候都习惯去他宿舍玩玩,听听革命老同志介绍经验可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很多自己平时所不明白或不知道的信息,包括流经校园的桃花溪,据说就在前两年,那里的水还是清澈见底,甚至还有不少鱼虾的,而现在却是名副其实的“黑水河”了;还有女生宿舍四楼(又或是三楼)是曾经自杀过人的,虽然这与我们丝毫没什么干系,但却成了吓唬女生的绝好题材。
大一过年回家的时候,我和阿冲去了永峰家,普通而别致的小院,和蔼并朴实的家人,我们一起喝了相对自己酒量都不算少的酒(拿阿冲一瓶啤酒的酒量和我比,自然是没的比的)。晚上便在永峰的床上挤了聊些天,不觉聊起从学校归家时候沦落徐州站的情景,三个人,一瓶辣酱,我们就这样从午夜挨到了天明,依旧记的那午夜的寒风,记的被暖气片烫的生疼的脊背和已冻麻木的双脚;郑州站,阿冲手挽塑料袋学乞讨的情景更是惹起我们一阵长笑,他的憨厚与率直曾一度掩饰了骨子里的幽默,原来每个人都是不能貌取的。
大家就这样闹着笑着,直到东方泛白而丝毫不觉困倦。几年来,再没有经历过如这般愉快的夜晚,虽然它是以第二天的昏昏欲睡为代价,却是真正值得。
一年里,解放碑、鹅岭、朝天门都印下三人并行的足迹,我们在永峰的解说指点下完善着对这片陌生土地的印象。雾气、夜景、柔滑的江水、熙攘的人群,而今似乎都还只在咫尺,历历在目;水煮鱼、麻辣烫、够劲的毛血旺、沸腾的辣火锅,闭上双眼,我依旧能闻到那股沁人心脾的香。
一年,稍纵即逝,转眼已是永峰毕业的时候了,亦是在那个弥漫着离别气息的七月。然而让我和阿冲惊诧不已的是:永峰竟然在这个时候找了女朋友,是个四川的妹子,要比永峰小几岁。同宿舍的人都说他是老牛吃嫩草,在搞黄昏恋呢,是发烧。然而无论怎么说,他们却是幸福的,就这样一直牵手到毕业,到现在。
我见过不少的黄昏恋,其中我们班里就有,而且毕业后依旧走到了一起,有时候感觉这个真的很奇妙,三年的流水落花无相意,竟然在分别的那一刻才触动了彼此,这到底是传说中的缘分,还是应该归结于毕业前的歇斯底里?说不清,在那个空气中也能嗅到疯狂的年代里,一些事,与其空留遗憾,当然不如去说出来,做出来的好。
毕业以后的永峰,好象先去了东北,不久又展转回了济南,然后在临毕业时候谈的那个川妹子也跟了过去,就这样的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听起来很象童话。而阿冲似乎也找了女朋友,开始了新的生活。昔日的挚友,就这样的隐没在了尘世里,只在春节才偶尔见见,聊聊,依旧喝不少的酒,说不少的话,开着玩笑,调侃着生活,宛如又回到了学校的岁月。
专家
初次住集体宿舍,感觉倒也新鲜,整理好床铺桌凳,剩下的就是打量这个新世界了——狭长的房间,潮湿的地面,然后是简陋的壁橱和落了不知多少层土的电风扇,想着自己即将就要在这里度过三年,心里还真不知道是喜是悲,然而事实上由于宿舍重建,我们只在这里住了一年而已。
宿舍一共六个人,广东的老广,广西的胖子,江苏的专家,河南的郭老大,浙江的小马,还有我。大家他一言你一语的说着话,虽然有些陌生,但同龄人总会找到这样那样共同的话题。
等到了晚上躺下的时候,专家开始了他大学以来的第一次讲座,这也是我大学时候最大的收获之一,因为自从聆听了这讲座之后,我才第一次知道,真的有人可以连续3、4个小时说话而从不间断的,也正是由此,“专家”的外号才开始叫起来,并声扬远播,同时专家的言辞也成了众人效仿的对象,比如骆驼应该读为漏土,肉应该是漏,张家港应该是江家港……专家原来是姓赵的,后来习惯了叫专家,以至于如果不仔细想,还真记不起他的真名字来。
从他滔滔不绝的嘴里,我们了解了许多以前不曾听闻的事情,包括关于他自己的。如张家港的袜子是五毛就可以买到一双的;他习惯把长江以北地区的人都灌上“北方人”的帽子;他高中的时候做过班长,而且似乎比较优秀;还有他最喜欢“爱华”的单放机……
言多必失,祖宗传下的这话自然不无道理,比如被灌上“北方人”帽子的我就或多或少的会伤些感情,然而了解专家的人却都不会记恨这些,无论是因为他放假归校的时候真的带来了五毛一双的袜子分给了宿舍的兄弟们,让我们感动不已;还是因为每天他总会用自己最心爱的“爱华”单放机义务给大家不间断的播放邰正宵或张信哲的歌,直到把我们的耳朵锻炼的百毒不侵。我们习惯了有专家的日子,以至于后来因宿舍调动而专家搬走后,大家都莫名其妙的沉默了好一镇子。
专家似乎总是有用不尽的活力,晚上的长篇累牍是,白天的风风火火是。我们都说他是新陈代谢过甚,以至于吃东西虽然很多,但细长窈窕的身段却从来没有变粗过。再加上瘦削的脸,及鼻子下留的两撇淡淡的短小胡须,还有那细遛的四六开的发型,满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记录的最佳容貌奖。
他的不可协调性在大三达到了顶点,那时候专家已经是专升本班的学生了,并不和我们在一起上课和住宿,虽说我们对晚上不能再受专家教诲而耿耿于怀,毕竟人往高处走,对他的做法还是深表理解,但让我们颇感意外的是,有一次在路上竟然见专家牵着一个比自己高大威猛的多的女孩子,回去一问,才知道是他的女朋友,从此我们对专家的拜服更是又深一层。
关于专家的记忆,似乎也仅限于这么多,单薄的身躯,旺盛的精力,喋喋不朽的经典讲座,当然更多的还是那股对学习生活的热情和对他人的热心,在我大一做临时班长的那些日子,也只有专家的直言不讳是对我学习工作的最好鞭笞,令我一直都心存感激。
一年的宿舍生活,做了专家一年的学生,然后就分开了,消淡了,甚至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工作,惟独这些记忆留了下来,不被磨灭。
小马
(一)
夜晚接受完专家的熏陶,然后入睡,杂七杂八的梦些美食或美女,六个人各不相同,伴着窗外淅沥不歇的小雨,直到天明,天明,又接着各忙各的生活。
懵懂中走过的大一,并没有在我的记忆中留下太多的东西,几所半旧的教学楼和宿舍楼,三五似亲近又陌生的人就是对它的最多诠释。
相比来说,宿舍里与小马还是比较熟些,也许是因了性格的相近,但近归近,只是彼此都有些容易说话,并不等于完全的相容。他眉毛浓黑,似乎全腮胡茬,并一副虎背熊腰的架势,看来很有些北方人的体魄,其实是南方人,浙江温州。所以许多习气或习惯我并不是很喜欢,比如最简单的喝酒,又或是有时候会不疼不痒的揶揄你一下,让人好气也好笑。
记的大一结束时候,我们从外面租住的房屋搬回宿舍住,当时我们两个都看中了宿舍里靠门的一个空铺位置,于是便商议着该怎么办,我说你让了我住吧,上次我可是让给你一次好位置了,礼尚往来,你也不亏;然而他却并不相让,与我争执了许久,最终还是占了那铺位。现在再来说这些也许有些揭短的嫌疑了,但象我这种不喜与人争斗的性格,也只有在嘴皮上讨点便宜,说出来也算报了当年的一箭之仇吧,一笑。
与小马在一起最多的还是读书,虽然我也曾梦想能学贯中西、博览古今,却并不怎么有耐心去读些书,记忆中也只看了寥寥几本大部头,如《三国演义》、《鲁迅杂文》和余秋雨的一些散文,再就是些国外的名著翻译了,大都是简化版,文学性虽没多少,却能了解下他们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还是不错。而小马那时候则迷上了微机编程什么的,于是每个周末,我们一般都会一起去两路口的图书馆借几本书,来打发下一周的无聊时光。这种生活方式我大概只维持了一年不到,累与麻烦是其一,主要原因还是我有了更好的浪费时间的方法——电脑游戏。
而三年里,小马却是一直积极着的,在教室就啃他的大部头编程书籍,在宿舍则忙着上机操练,而最夸张的,还是周末时候他一个人翻墙去隔壁的动物园早读,这事迹虽然我也是道听途说,但料想也只有小马才做的出来。
纵使他的性格里有些是我所不喜欢的,但他温州人特有的秉性却让我欣赏,疯狂的三年里,我只是望其项背,自愧没有他那份恒心和毅力。
(二)
让一个女人在和别的男人作爱的时候能想着你,那你就成功了——小马语。我并想不出这样的成功意味着什么,我却多少能理解这心情,那是对现在爱着的人的不公平,和对曾经爱过的人的不甘心,凄美且悲凉。
这样的话并不常听小马说起,毕竟他也不是那种喜欢嚼舌头的人,但偶尔只要聊起来,他的许多话必然会语惊四座,如他还曾探讨过做爱不过上上下下的机械运动,究竟味道在何处?我听的云里风里,含笑走开,这样“高深”的问题,那时候我并没“资格”回答。
当然会说些语惊四座的话也并不能说明小马就是圣人,正如孔夫子这等所谓的真圣人也要吃肉喝酒来满足自己的嘴谗一样,他同样喜欢在机器里长久贮存几部激情片,也同样喜欢看蜡笔小新的嬉皮笑脸,他也只是个平凡的存在,和身边的其他人一样。
大三时候,我,水鸟,傻冒,还有小马一起在外面租了房子,究其原因也不过是想摆脱宿舍管理的约束,落个耳根清净。但据傻冒说,他在开住房证明之类的文件时,还是被老师狠狠的揶揄了一番,那家伙怀疑我们是不是想在外面找妹子同居什么的,真是无稽。现在说起来也只剩对那老师的不屑与鄙视,不屑他的鸡毛令箭,鄙视他的龌龊理论,好似没有了同居就再也找不出租房子的理由了。
同居不能是租房子的唯一理由,租了房子却很便利谈女朋友,水鸟与他的佳佳自然不用说,早已如胶似漆,傻冒也把那双狼似的眼睛瞄向了大一的小妹妹,而那时候小马也找了女朋友,是他老乡,似乎在重大,叫丽丽。他有时候会在我面前提起些他们的事,告诉我们在某个夜晚是如何的在丽丽的宿舍楼下呆坐,直到淹没在凌晨的雾气里,并直感叹女人是个难懂的东西。
记忆中,丽丽是个女强人的类型,眼睛透亮并浑身的活力,她偶尔会来我们这里,那时候我便知趣的出了房间,留他们两个倒插了门在房里,反正我住的是上铺,也不必担心或收拾,都随他们去。
出门,有时候是在隔壁水鸟的床上挤一挤,和他们两个聊些天开些玩笑,有时候则干脆去网吧奋战一个通宵,单身的日子还是好打发。每从丽丽走后,小马都免不了要对我膜拜感激一番,无论口头的滔滔江水,还是最实在的两瓶啤酒,以我的诚挚,这些自然都坦然接受。
临毕业时候,就很少见到小马的悠闲了,那时候他已经提前找了工作,白天忙忙碌碌,晚上则还要用计算机做些东西,真的成了匹老马的样子,被皮鞭赶了往前走,不许停蹄,并这样一直走到毕业。
毕业后我回了老家,而他继续留在了重庆一年左右,又展转去了上海,做了IT。与丽丽,好象也从断续到了分手,想原因大概与文凭的差距脱不了干系,因为学校时候小马就一直忌惮丽丽的考研,慨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赶上她的脚步。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诋毁专科,而是要说一个存在于社会的事实,专科文凭确实在受着这样那样的歧视。
这匹马走的很快也很远,而且也许会这样一直走下去,我也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草原。
阳光
也许是因为自己个头高的缘故吧(其实才1.75,但在我们班却已经是相当高的了),辅导员竟然指任我担任了临时班长。对于我这样一个对〈〈庄子〉〉深感着迷的人来说自然是勉为其难,但试试却也无妨。
我并不是那种积极的类型,却也不甘始终缄默,我喜欢那种大成功后急流勇退的感觉,所以做什么也难扎实,比如高中,成绩一好了就会骄傲,感觉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能”,于是便笑谈起生活,再不努力了。
于是,欣然而简单的接受了作为一个班长所应该有的生活:每天大小的会议和琐碎的事务与我牢牢联系在了一起,累而虚无,即便如此,我竟然还参加了系宣传部,担任个画手的小职务,名曰:干事。现在想来,那时候还真有些不可理喻,怎么曾那么积极过、疯狂过,宛如另一个自己。
那一年能给我留下印象的事情已经并不多,辅导员、缙云山、南山、江边烧烤……屈指可数,是自己真的健忘,还是对这些无聊事务的刻意忘记?现在谁又说的清呢。
缙云山旅游那会,天公并不作美,从早上就淅沥起了小雨,其实重庆的秋天,不下雨的早上真的是凤毛麟角,总是白天的阴天,入夜就开始洒些雨点下来,直到天明,如此反复。所以任凭辅导员如何说着雨中登山的危险与单调,但大家还是热情高涨,包括我也为此兴奋了好一夜,又怎么能轻言放弃。想若放在毕业两年后的现在,恐怕拿出大跃进时候的宣传力度,也难有人愿意雨中登什么山了,单每年翻到山沟下的公交车就足让大家的心降回36.5℃。年轻,也许真的就是财富。
辅导员姓赵,其实也是我们系大三的学生,所以后来慢慢熟悉了,大家都习惯叫他东哥,然而我却还是习惯叫辅导员,也许这应该“感谢”我的家乡——孔子故乡,在这里什么都要讲究礼数才成,不然天下就会乱套,所以我的心只长了翅膀,却并没有冲向天空的勇气。我被孔子骑在头上,任凭心里对那些所谓的仁义礼数极度反感,生活里却依旧循规蹈矩着,不知道这只是我个人的无奈,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车绕了好半天的山路,停在了雾气蒙蒙的半山腰,大家一哄而上,一会就消失在这雾气里,辅导员则叫上我一起到山下去联系大家的午饭,于是我们在树丛里找了近路,边聊些天边往山下走去,山里夹杂些雨丝的空气很是清新,心情也不禁随这细柔的雨丝轻舞起来,惬意的非常。
大家爬完山回来的时候,个个已都泥猴一般,但精神仍旧不错,见了午饭也顾不的什么,风卷残云一番,然后车上闹了一路,到宿舍就死死的睡去了,一天结束。
南山公园,似乎是五一左右去赏花的,并在那天照了三年来为数不多的几张班级合影之一,至今仍存于班级校友录的相册里以作追忆……
江边烧烤却又是另一番景象了,火红的木炭、灰黑的双手、滋啦作响的肉片、挥洒遍地的调料、不绝于耳的欢声笑语、轻盈忙碌的年轻身影、一去不返的滔滔江水及同样随这江水流逝而去的美好年华……
再就是大二的勤工俭学之类了,似乎当时是帮别人卖木地板的,我与水鸟还有傻帽一起,除傻帽外,我们两个是完全的不上道,只草草一个月就收工了,虽不成功,却也是经历与财富,也算点小收获。
这些都不是我所喜欢和希望的生活,简单的说出来,权作梳理下记忆吧,毫无意义。
水鸟
毕业后就很久没有了水鸟的消息,其实临毕业前的几个月里就很少觅见他的踪影,虽然我那时候也是来去无踪,但我们两个的漂浮不定却有本质区别,他是佳佳,而我是网吧。
他原来与傻冒一个宿舍,大三时候便与傻冒、小马还有我一起在学校的教师居民楼里合租了间两室一厅的房子,他还是与傻冒一间,我与小马。两间卧室都在阴面,他们的比我们的要大几个平方,而我们这边却多了阳台,互不吃亏,不过相比我们的上下铺,他们的两张单铺还是让我们有些许不平衡,特别是水鸟那张2米宽的床,只叫人羡慕与可惜。
水鸟性格也算柔和,平时很好说话,但也有点犟脾气,拧上劲来谁也不相让,不过与我争执最多的也只限于电脑游戏打法的不相同,比如《英雄无敌3》里什么魔法比较实用,《暗黑破坏神2》里技能点应该怎么加,等等。鸡毛蒜皮的争执一番,最后的结果总是各人更坚信各人的观点,正如有达人评论现在所谓的辩论赛:争执的最终结果无非也只是让辩论双方更加坚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无聊到极点。
应该说,水鸟是个很本分的人,不吸烟,少喝酒,不常泡网,并积极学习工作,以至于从大一,就成了班中的模范代表,做了三年的学习委员。直到他找到了他的佳佳,生活方式似乎才有了些不同。
佳佳是河北人,长了副嫩嫩的脸蛋,很有些大家闺秀的气质,据说与水鸟的相识是因了我们班一河北老乡的介绍,从此他们就开始了花前月下的幸福生活,水鸟也就这样变的踪影不定起来,一般周末除了睡觉的时间,再90%就归了与佳佳一起的月下私语。
于别人具体的琐碎生活,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吧,虽然这里原本还写了一段关于水鸟和佳佳拥抱姿势的句子,可后来水鸟看后说不妥。不妥那就只好删掉,这可以怪我的没有原则,自己想说的竟然没说,也可以看成我的好说话,遵从主人公的意思。但从水鸟与小马对这些文字的不同态度,就可以看出他们的性格的差别,象小马对写他的那句作爱女人的理论就没什么异议。我总坚信,人的性格决定人的命运,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我们有些人爱显露,有些人爱含蓄;有人会想当总统,而有人却只喜欢搞技术。
夜深的时候,陪佳佳的水鸟回来了,高深莫测的冒哥也显身了,小马也早穿了三角裤衩在电脑前鼓捣半天了,人齐了,“嗨!”不知道谁大声的吆喝一声,“喝酒去了!”
男生都与酒脱不了干系,水鸟自然也不例外,少喝酒并不代表不喝,没有学校铁门的约束,我们四个已经习惯了嗅闻凌晨两点钟那街上的火锅香。一起围坐桌旁,映着不大的火光,每人两瓶啤酒慢慢的喝,细细的叙说些巴蜀的夜话,耳边是雨滴摔碎在柏油路上的清响。这是段异常幸福的时光,多少年来,再没有体味过这样悠闲的夜晚,同样也再没去尝试过这样空虚的生活。
在这或隐或现的梦与醒之间,毕业不知不觉的就来了,然后是参加人才交流会、合同……毕业的水鸟与老三去了河北,两年里没见多少音讯,最近的QQ里才见他浮现出来并聊了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变了,都变了,话语也从多,到少,到无,并再次回到渐渐没有了水鸟的日子。
老三
老三结婚前一周,我恰好到北京出差,于是顺路去保定凑个热闹,新娘子是个川妹子,在学校时候就认识了,见了倒也不觉生疏,并且那里还有水鸟在,蛮应该一去。
来北京时拿了满满的资料,并没准备什么礼物,于是趁闲空时跑到附近超市,翻来覆去的寻,最后看见几个杯子很是别致,像极了学校时候做实验的烧杯,有些意思,便匆匆拿了两个,成双成对。
问路线,老三说从北京坐火车来吧,很方便的。但路上我却没能经受住出租司机的诱惑,说火车时间可不一定,还是汽车好,半小时一趟方便的很呐。于是最后决定了汽车,到保定已是下午一点多,后来老三知道后直摇头说,火车至少早到半小时多。
老三与华华是老乡,与阿蕾是哥们(虽然两个人的年龄从未摆清过,一会是这个叫那个妹妹,一会是那个叫这个弟弟),不超百斤的体重,瘦小的并不像个北方人,但自凡与他相处过,便知道了他性格的爽快实在,不成朋友都难。
鉴于如此瘦小的身材在北方人中并不多见,所以在车站我很容易就从穿行的人流中找到了他。体型依旧的瘦小,精神却多了些许忧郁,话语里也带了几分慵懒,小别三年,大家都在变着,这四季轮回,原来谁也没有驻足过。(剽窃剽窃^_^)
老三的家很简约,浅淡的沙发、半新的电视、奚落的厨具,由于结婚是在老家进行,所以这里并未布置,依旧窝的模样。一进门,老三就摊坐在沙发上不再动弹,我推他说,怎么三年不见,就蔫成这般,学校时候的英姿飒爽哪里去了?他还是一味的懒洋洋,说没事没事,以前也是这样子哩,先在这等媳妇及水鸟下班,然后去吃饭。
与老三的低靡相对,姗姗来迟的水鸟却是比学校时更精神了,原来的中分也改为平头,老成干练的样子,他现在与老三在同一单位但不同部门,并且自己还在外包个小门头,做点小生意,俨然几分老板的模样,得意是自然的了。
天色渐暗了,老三说先去吃饭,你还要回北京赶火车的嘛(先早一天在北京订好了今晚11点回山东的票,想今上午保定,下午再回北京坐火车回单位),一会我叫媳妇下班直接去饭店就是了。我们应着向外走,没想路上正遇到他媳妇,当时我只顾与水鸟埋头说话,竟没听到她的招呼,抬头看时,第一眼是胖了,而且模样似乎也变了些,精神却好,依旧一对闪闪澄亮的黑眼睛,话语也清脆嘹亮,还真是与老三的有不少的互补。
老三与她的相识颇富几分戏剧性,那是在大三快毕业时的时候,女孩本是老三同宿舍哥们的朋友,大老远过来玩的,却不知怎得与老三对上了火,并在网吧与老三聊了一个通宵的QQ后,开始了正式交往,由于那时候离毕业正好有一个月多三周,所以大家也常戏称他们的爱情是“一个月零三周的爱情”。后来老三毕业,那妹子却还要留在重庆继续上一年的学,就在我们都以为音信渐远的时候,却忽然传来了他们要结婚的消息,真是莫大的喜庆。
我们四个找了家据说还算地道的川菜馆,还未及点几道菜,老三就匆匆的说,快上菜上菜,这里还有赶火车的呢,听的我羞愧万分,三年别离,而今千里迢迢相遇了,难道连一顿饭也不能吃好吗?罢了,我说,票作废吧,我明早走。哈,早说就不用这么赶了,老三两个和水鸟都叫起来,并大叫拿酒拿酒,我也笑起来,这样惬意的时刻许久已不曾有过,一张车票的代价满值了。
那天喝的真不算少,并一直喝到很晚,醉眼朦胧里,一伙人仿佛又都回到了学校后街的火锅店,乘着夜色,借着淅沥的小雨和火红的辣椒,畅说着三年,又再三年的快乐与辛酸,直到每个人都有些醉意了,才跌撞着回去,并三个人同挤在老三的床上呼呼睡去。
第二天一早,倒是我与水鸟先送老三回老家准备结婚,然后是我的火车去北京(这里并没有直接去山东的车),于是这保定又剩水鸟一人了,于是昨夜的欢聚又化作了新的追忆。
归家的列车上忽然想起,这竟是毕业多年来与大学老友的第一次相聚,以前也曾有过机会,却并未珍惜;下次又将是何时,也再无定数。
冒哥
用一句流行的话说,我这个老乡并不大“厚道”,翻译成通俗语言,也就是当初小马对他的评价:冒哥嘴里的话,十只能信其二。这自然有不少的夸大其辞,其实冒哥无论做事的兢兢业业,还是看似的满面善良,都不能归到严守一的“不厚道”里去,严守一那是说谎从不带打草稿的,冒哥却还讲究些虚实,比如你找他借些生活费,他只说不多,到底这“不多”是多少呢,是借还是不借呢却从不说明,只有看你实在是要饿死重庆街头了,他才从钱包里抽出几张,并加上句足能令你郁闷至死的话:我也就还剩1500游三峡了,只能给你两百。
冒哥本应该叫做傻冒,后来由于做了我们四个人的“精神领袖”,所以才尊称“冒哥”,这里小马还有些例外,他似乎喊“鸡哥”多些,这名号的来历看来只有他自己明白了,我只知道“傻冒”是因了冒哥当年的口头语里总叫别人傻冒,大家最后群起而攻之,把“傻冒”的大帽子扣给了他,从此倒再没听到冒哥叫别人“傻冒”了。虽然这词本意上并不容光,但叫习惯了后也没什么别扭,还感觉很是顺溜,再加上个“哥”,反而成了尊贵的称呼,让冒哥很得意一番。
冒哥三年里都在优秀着,很成熟并很有原则,但这样一位“领袖”却同样没有摆脱毕业前的“歇斯底里症”,终于在我们毕业的前夕把狼似的眼睛瞄向了大一的小妹妹,并兴高采烈的宣布:我在食堂打饭见到个不错的妹妹,大家帮我啊!
有妹妹自然要看的,况且连冒哥也说不错,再加上冒哥一通的声泪俱下,不在他两根肋条下插上几刀实在说不过去了。但怎么找机会认识下呢?这成了哥几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抓耳挠腮后,冒哥忽然发现新大陆般,悄悄对我说:你大一不是有认识的妹妹吗?
是个下午吧,在她们宿舍门口见到了窘成一团的冒哥,和一个面容明净,身材娇小的小姑娘在聊着天,回去一问,果然就是那传说中的大一小妹妹,于是从此冒哥也成了水鸟一样的忙人,自习、约会、足球……一天并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辆自行车,米黄色,由冒哥骑着,怀揽着坐在前梁上的妹妹,整个一艘带着轱辘的泰坦尼克,沦为经典。
鉴于冒哥的厚道,我们到毕业也没能搞明白他是否已经追上了他这个心仪已久的小妹妹,问他是时候总是说没没,只是朋友。然而连傻子也能知道,一个在放假后不远4000多里跑来冒哥家的女孩,绝对不只是普通的朋友那么简单。
现在却没有那女孩的消息了,连冒哥也几乎销声匿迹,他因为专升本,比我们晚毕业了一年,毕业后就去了家乡附近的一个大城市谋了生活,只在去年过年放假时候,在老家的马路上被水水奇迹的遇到过一次,并拉他请了我们一顿川味火锅。彼此的话已是不多,只回忆些学校里有趣的事情,并聊点现在的生活,生活真的趋于平凡了,正如冒哥处心积虑所寻得的QQ昵称: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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