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对广告的评论,简直是广告撰写的范本!
尽量逐字逐句来说,特别有意思。
1
广告受到持续不断的压力,它要尽量按照受众的动机和欲望来塑造自己的形象。
这句话不难理解。一个关键词的提法很有趣。
受众——不是消费者,广告的对象不是消费者,或者说是还不到消费阶段的消费者。
2
受众参与程度增加时,产品本身的重要性随之降低。
就拿新闻联播来说吧,央视与朝鲜的电视台,就显得正经八百的,受众参与程度就比较低,接收就行。那些花枝招展的身材惹火播新闻的,娱乐效果上来,受众参与程度高,新闻本身就不那么重要。
3
广告词必须把受众的经验纳入其中。
广告把广阔的经验领域,聚焦到一个很小的区域。
困了累了喝红牛,就是把受众的经验纳入其中。你的能量超出你想象,没有。
叶茂中说洞察客户的冲突,冲突是一种经验。华与华说要洞察社会问题,企业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存在,社会问题也是一种具体而微的经验。
房地产广告多数都不把受众的经验纳入其中。用词也好,逻辑也罢。
4
小王子与狐狸一个小球、一种模式,经过反复的鼓噪以后,均可以逐渐确立自己的形象。
广告的作用跟洗脑的程序完全一致。洗脑这种猛攻无意识的深刻原理,大概就是广告能起作用的原因。
小王子与狐狸的关系,是相互驯服的关系。相互驯服怎么形成,就是重复,重复对抗遗忘,重复产生联系。重复在这里就是反复的鼓噪。
每天大概同样时间下楼吃同样的早餐组合,大概3次左右,老板看到我,不用说话,就帮我准备好了。
出去旅行,比较内向,怎么办?
同一家小吃店,连吃不超过3顿,顿顿点一样,立刻就感觉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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