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只有作家会给自己取个笔名,网络时代的好处是每个上网的普通人都可以有个网名,其实就相当于是自己的“笔名”了。
我喜欢写点东西,年轻时候算是个文学青年。以前我不好意思标榜自己是个文学青年——你又没发表过多少作品,没出过书。顶多算是个文学爱好者。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我写点文字也往报刊杂志投过稿,就想着应该给自己取个笔名。
第一个笔名是艾苇,我还记得,是当年初恋的那个人名字里有个伟字。写了诗,署名艾苇投稿出去,没有音讯,如同那段恋情的无疾而终。
后来,几乎是同时期想到两个名字,一个丁是丁,另一个叫丁不识。我本姓丁呀,太喜欢这个简单的姓氏了,简单。“丁是丁卯是卯”来自民间俗话俚语,“丁不识”取自“目不识丁”,也因汉朝有个大将名曰程不识,以军队纪律严格著称,与他同时期的李广善待士卒、且军队纪律松散,士兵都喜欢跟随李广,不愿跟随程不识。李广因为《史记》中有记载,比程不识有名得多。
当年写了文章投稿出去,一篇署名丁是丁,另一篇署名丁不识,我就想,哪篇先见报,今后就用哪个作笔名。
结果是署名丁是丁的一篇杂文先见了报。后来网络兴起,便用这个网名混聊天室,往往以男性身份去聊天,大约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再后来写博客注册MSN、QQ等就固定下来用丁是丁了,有的平台这个名字早有人注册了,比如在新浪微博等,就只好叫了“小丁是丁”。
网名也好,笔名也罢,大概是一个人的另一面吧,或是为了避免麻烦或是希望“生活在别处”,可以顶着身份证之外的名字做自己喜欢的事,甚至做一个完全不同的我。曾把这个名字用测名软件测过,得分比真实姓名高,便更加珍惜,新浪有个研究姓名学及生命数字能量的专家,把这个名字发给她分析,她的报告中说“擅用智慧,定会成功”。
因为喜欢,所以相信了。也因为相信,所以喜欢。
网友评论
现在想起来,真是复杂啊。。。
怒风之尘这个名字感觉还不错的样子>_<
大学时候换过很多,基本都来自于小女生的情绪,很美好,但不提也罢了。
工作之后QQ名叫闻笛闻闻闻笛,是英文名wendy的谐音,不过就靠这个不着调没动脑随口写的QQ名,跟现在的男朋友走到了一起,哈哈。
另外常用的有“一吱”,是“路见不平一声吱”的意思,来自某次路见不平不敢吼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