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半仙儿
【壹】
“二十三,祭灶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打豆腐;二十六,去割肉;二十七,杀只鸡;二十八,杀只鸭;二十九,去打酒;年三十儿,贴门旗儿。”
因为年关将至而愈发热闹了的大街上,孩童们背后挂着枣牌牌,边肆意的奔跑,边用童稚的声音唱着脍炙人口的歌谣,他们笑着闹着,无忧无虑,似乎从不知离怨,从不懂哀愁。
“公子,公子。”
思绪被人扰乱,青衣的公子脸上尚且挂着,还没来得及收回的微笑就那么僵在了嘴边,许是面部表情太过于僵硬难受,青衣公子抬手覆上面庞,然后,一瞬的怔忪,似乎是不相信自己竟然笑了。
“何事?”
那样怪诞的表情不过是一瞬,下一刻便又恢复了清冷常态,青衣的公子打量着眼前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一双丹凤眼在外的白衣男子,目光古水无波。
“酒要冷了。”白衣的男子伸手指了指桌上那用来温酒的红泥小火炉,炉火不知何时已经熄灭,想来用来温酒的水定也冷了。
青衣男子的视线却没有在那温酒的火炉上,而是在眼前那白衣男子身上,虽看不到他的脸,可只看那弯弯的月牙一样的丹凤眼,就知道说话时他在笑,还有他伸出的那只手,病态的苍白,修长却削瘦,皮包着骨头一般无二。
“不劳费心。”青衣的男子冷冰冰的回,他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之人。
“不请我喝一杯吗?”白衣的男子还是弯着一双丹凤眼,好整以暇的望着眼前的青衣男子,一副吊儿郎当泼皮无赖的模样。
“请你喝一壶如何?”青衣男子似乎并不想多生事端,说着便起身结账离开酒肆。
【贰】
“掌柜的,来二两屠苏酒,再来两斤酱牛肉,包好,我要带走。”青衣的公子说话间将手中一只精致的酒葫芦递将过去。
“好嘞!”掌柜的笑眯眯地接过那酒葫芦,“公子好品味啊,这屠苏酒的配方可是出自华佗他老人家之手,不但能治百病,还能降福祉赐吉祥呢,不饮屠苏酒,就不算过新年呐。”
“真的吗?屠苏酒真的可以治百病?”
有些耳熟的声音从身侧响起,青衣的公子侧头看去,可不正是前几日在酒肆见到的那白衣男子。
“自然是真的,药王孙思邈知道吧,写《备急千金要方》的那个,他那书上可明文记载着‘饮屠苏,岁旦辟疫气,不染瘟疫及伤寒’,做不了假的。”掌柜的一边打着酒,一边好脾气的跟那白衣男子解释着。
似乎是因为除夕将至,这小镇上的人都比平日里友善了许多。
“那掌柜的,给我也来二两。”
“好嘞!”掌柜的笑着应道,这白衣的男子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乍一看去,十分怪异,但他好像尤其爱笑,无论何时,一双丹凤眼都是笑眯眯的,让人厌恶不起来。
“又见面了,缘分呐。”白衣的男子这才将视线移到青衣男子身上,仍是笑嘻嘻地将他望着。
“是机缘巧合还是有备而来,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青衣的男子凑到白衣男子跟前,轻飘飘地开口,虽不带分量却掷地有声。
还没待那白衣男子再回话,青衣男子便提着酒葫芦和酱牛肉消失在了街头。
【叁】
“都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你我这短短几日便有三面之缘,不是前世修得的缘分,又是什么。”
白衣的男子笑眯眯的望着青衣的公子,一双丹凤眼明亮清澈。
“你屡次接近我,到底有何目的?”青衣公子的耐心似乎终是耗尽,只凉薄的望着眼前的白衣男子,眸子里杀气涌动。
“我不都说了,是缘分嘛。”白衣的男子仍是笑嘻嘻的,并无一丝惧怕。
青衣的公子眸色一沉,掌心暗自聚力,正要出手,就听到白衣男子一声惊呼“小心!”
电光石火之间,青衣男子向左一个侧身,一把锋利的短匕刚好贴着他的脸颊划过。
他乔装易容至此,还是免不了被识破么,青衣男子冷笑,既然是他们自己主动找上门来,便怪不得他不留情面了。
没有人看到那青衣男子是什么时候出手的,众人只觉得面上有温软的风拂过,紧接着脖颈间似乎是被蚂蚁夹了一下一般,不疼,只是酥麻酥麻的,微痒,再紧接着只觉得胸腔里闷闷的,有些喘不过气来,只得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呼吸,以缓解胸腔的烦闷感,直到当他们想要合上嘴巴时,才惊悚的发现,自己的五官不知何时已经僵硬,嘴巴就像是被人从里面撑住了一样,再动弹不了,于是,他们只得嗯嗯啊啊的叫喊着,任嘴里的哈喇子混着七窍流出的黑血一滴一滴的顺着下颚流淌到前襟,地面,直到他们身体里再无一滴血可流。
“春风拂面?”白衣的男子望着眼前一个个僵直的立着,七窍流血的黑衣人,目瞪口呆。
传闻中,春风拂面是这世上最厉害的毒,也是这江湖中最残忍的一种杀人手法,凡是中了春风拂面的人,必是四肢僵硬,不得动弹,七窍流血,爆体而亡。但这死法不是最折磨人的,折磨人至死的过程才是最残忍的。凡是中了春风拂面的人,从最初中毒到爆体而亡,意识皆是清醒的,清醒的感受到自己的四肢五官越来越僵硬,不能说话不能求饶,可听觉痛觉却越来越敏感,清醒的感受到自己的鲜血正一点一滴的流失,甚至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的血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发出的嘀嗒嘀嗒声,清醒的感受着体内如万蚁噬心般的疼痛,清醒的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春风拂面,很美的名字,却又何尝不是对一个人精神和肉体最残忍的惩罚。
“这些人是来杀你的吧。”青衣公子冷声道。
“你,你怎么知道?”白衣男子言语间有些不能自抑的颤抖,想来是不曾见过如此残忍的杀人方式,一时受了些惊吓。
“来杀我的人不会连我什么时候出手的都不知道。”青衣的公子语气里带着不屑,这些人要杀他,还不够格。
“看到我的身手了?离我远点儿,我不想杀你。”青衣公子说话间跨上马背,正待离开。
“等等。”白衣的男子在后面追着跑,“公子,不,姑娘,你脸上贴着的面皮破了······”
【肆】
这世上反其道而行之的怪事近来好像尤其多,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一双丹凤眼,口口声声说着缘分的羸弱男子,竟然真的是男子;行事果敢,举止豪放,霸气侧漏,杀人不眨眼的利落公子,竟然是有着黑白分明眸子的小小姑娘。
“你就是传说中那杀人不眨眼的女罗刹朝夕吧。”白衣的男子眯着一双丹凤眼兴致勃勃的打量着眼前的女罗刹本人。
朝夕自顾自靠在树干上闭目养神,不理跟前啰嗦的男人。
“不说话就是默认喽,我叫江阔,很高兴认识你,真没想到啊,有生之年,我竟然能见到杀手界的扛把子,看来那屠苏酒没错喝,我的确是福祉不浅啊。
对了,江湖月报说你近几年有心退出杀手界,转行干江洋大盗,却一直没有得到你的正面回应,是真的吗?听小道消息瞎传,说前年江南徐家丢了的那把轩辕剑,去年长安丞相府丢的那把霸王弓,今年大内皇宫丢的那枚还魂丹,都是你盗走的,不会是真的吧?”
“想试一试春风拂面吗?”朝夕终于是烦不胜烦,一双眼锐利的将江阔盯着,身上杀气腾腾。
而江阔并不惧怕,却是小心翼翼的赔着笑脸,“你不想听,我不说便是了,睡吧睡吧。”
“还有两天便是除夕夜了,你这一路往漠北行,是回家吗?”
朝夕刚闭上眼睛,耳边便又传来江阔小心翼翼的声音。
“不是。”
“那是要见什么人吗?”
“一个故人。”
“故人?是亲人,朋友,还是心上人?”
朝夕蓦地睁眼,一脸不悦的望着江阔,“如今我的身份已经暴露,想必要杀我的人的已经在路上了,不想那么早死的话,最好离我远一点儿。”
“就算离你远一点儿,我也活不了太久了。”江阔轻声开口,语气难得有些苦涩。
江阔得了肺痨,快要死了,朝夕早就知道。江阔之所以每日里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不是怕被人认出来,而是怕自己的病一不小心传染了给他人,朝夕也知道。
之所以不杀江阔,是因为朝夕杀人有两个原则,一是不杀刚刚出生之人,二是不杀将死之人。
就那么庸庸碌碌地活着,没有人会明白活着有多么的可贵,只有当死神即将降临之时,世人才会醒悟原来人生在世还有那么多事等着自己去做,那么多人等着自己去守护。不杀将死之人,是她对世人最后的怜悯。
“我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了。”江阔敛了一贯的笑意,一双丹凤眼映着月光亮晶晶的,“在我年少时,父母便故去了,因为祖上尚有些产业,稍稍年长的哥哥怕我分一杯羹,一直忌惮我防备我,从未将我当弟弟看待过,如今也是,我虽已重病缠身,命不久矣,他仍是放心不下,欲将我除之而后快。我已经无处可去无家可回了。
年关将至,这几日,路上行人熙来攘往,皆是紧赶慢赶的往家去,盼望着一家人能在除夕夜阖家团圆,可我连家都没有,又该何去何从呢。”
“没有家的不止你一个。”朝夕依旧是冷冰冰的开口,“有牵绊就好。”
没有家便没有吧,只有心里还有牵绊,脚下自然会有方向。
“我能陪你一起去见你的那位故人吗?”
“不能。不过,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屠苏酒。”
【伍】
江阔本是重病在身喝不得酒,但屠苏酒为药酒,少饮两杯也无妨,朝夕酒量好,两人推杯换盏的喝着,不多时,江阔便醉了。
朝夕将酒坛里的酒喝完才抬眼看向江阔,除掉了层层叠叠的包裹,裸露出来的脸庞苍白且消瘦,本该毫无血色,却因浅饮了几杯酒而有些微微泛红,使整个人多了几分生气。
朝夕轻叹了口气,从怀里摸出了个棕色的小瓶子,里面装着的,是世上绝无仅有人人觊觎而不得的还魂丹。她将那丹药轻轻地喂给江阔,声音轻的只有自己听得到,“你日日跟着我,为的不就是这颗还魂丹吗,我给你。”
那晚,朝夕一直守着江阔,直到天亮时分,江阔悠悠转醒之前。既怕他虚弱的身子承受不住还魂丹强劲的药力,又怕他兄长落井下石,再度派杀手袭击。瞻前顾后婆婆妈妈的一点儿都不像是个杀手。
很久很久以后,再度踏上这条归路的朝夕途径那家卖屠苏酒的酒肆,想起了彼时的江阔。
为什么要救江阔呢?她问自己。
是把他当成大哥了吗,把当初欠大哥的补偿给江阔?
毕竟他们俩那么那么像,都是如玉般温润,笑起来如春风拂面般的人物。
【陆】
除夕那天,朝夕进了大漠,刚好赶上了今年大漠的第三场雪。
雪花絮絮扬扬的飘落,就像是千树万树的梨花缤纷开放一样。
古人说,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如今,漠上花开,大哥,朝夕回来看你了。
“大哥,一年未见,你还好吗?这一年,我天南海北的游荡,每每想起你总是艳羡不已,我何时才能像你一样安稳下来,闲看云卷云舒长河落日呢?”
“大哥,回来的途中,我遇见了一群总角的小童,挂着枣牌牌,唱着新年谣,就像是年少的我们一样,笑着闹着,无忧无虑,不知离怨,不懂哀愁,真好。”
“大哥,我前两年带给你的轩辕剑和霸王弓你可喜欢?别以为那只是废铜烂铁,传闻中,那可是人人觊觎的上古名器呢。今年,本带了一颗还魂丹给你,后来随手送人了,反正你也用不上不是。”
“大哥,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你最爱吃的酱牛肉,还有除夕夜必不可少的屠苏酒。还是按规矩来啊,我年岁小,我先喝,庆贺我又长了一岁,新的一年,我也会好好活着的。该大哥你了,恩,该祝愿你什么呢,要不就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似乎也不大应景是吧。”
“大哥,今年入夏的时候,我回家看了,原来我们村庄的废墟上又盖起了新房,住进了新人,我进去晃悠了一圈,一个熟面孔都没遇到,大哥,我们的家乡如今成了别人的家乡,我们无家可归了。”
“不过,还好有大哥在,有大哥的地方就是家。跟大哥一起过了除夕今年便又是团圆年。”
“好了,不跟你瞎扯了,我该走了,不然等追兵来了,你便要暴露了,你也不想再搬家了吧。明年这个时候我再回来,回来陪你过除夕。一年的时间而已,很快的。”
“大哥别担心,我会保护好自己,好好活着的。连同你的份一起,好好活着。”
【柒】
传闻中那世间绝无仅有,可以生白骨活死人的还魂丹,并不如传说中的那般神乎其神,不过是一枚寻常的丹药罢了。
当朝夕终于知道这些时,江阔的尸首已经失了温度,僵硬又直挺的倒在雪窝里,远远看去,就像睡着了一样。
朝夕什么都没说,扛起江阔的尸体便往回走,在大哥的坟墓边上寻了个坐北朝南的位置,挖了个坑,便将江阔随意葬了,莫说棺材了,连个裹尸的草席都没有。
“大哥,你的新邻里,这下可好了,每日里都有人陪着你,你再也不孤独了。”朝夕嘴角微微上翘,竟绽出一个笑来。
【捌】
青衣的姑娘形单影只的走在的漫天遍野的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不像是武功高强的杀手,倒像是寻常人家的姑娘。
“朝夕姑娘,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或许我已经倒在了寻你的路上,不要为我伤心,我是笑着离开的,因为在我生命的尽头,我遇见了一个姑娘,虽然她看着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但却是一个很善良很善良的人,她给了我从未有人给过的温暖,我很开心。
其实,我一开始并不知道你的身份,所以,并不是为了还魂丹才刻意接近你的。我只是自以为是的觉得,越是像你这么冷冰冰生人勿近的人,内心越是渴望温暖吧,我只是想靠近你,想和你互相取暖,因为,我也渴望温暖,就像沙漠里的迷途者渴望水源一样。
好了,啰嗦了那么多,只是想告诉你,不是每个人接近你都是另有目的,可能他只是想要给你温暖而已。所以,下次再遇见了,戒备心还是要有的,但不要急着拒绝,我给不了你的温暖,总有人会给你。
朝夕,好好活着,幸福的活着,开心的活着。”
许是雪的洁白太过于晃眼,朝夕只觉得眼睛酸酸的,鼻头也酸酸的,她用力吸了吸鼻子,却发觉脸颊不知何时变得湿淋淋的,不知是迎面而来的雪花在脸上融化,还是其他。
她就那么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无垠的雪地里,方圆十里,除了皑皑的白雪,一无所有。
朝夕忽然想起了自己,在这世上,似乎除了这一条命之外,她也是一无所有的。
那天,一无所有的朝夕,一个人蹲在除了白雪之外一无所有的大漠里,捂着脸,像孩子一样,哭了许久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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