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王尔德说:“我爱他,是因为他有爱情本身应有的样子”
深夜的校园,学校安静的像一座空城,冷风呼呼的吹着,嘈杂的声音被隔绝在玻璃窗外,几声狗叫是这个暗夜里最后的存在。
寝室里被手机屏幕的亮光充斥着,林菀突然坐起来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我赶紧问:“怎么了。”林菀用难以压制的兴奋语气对我说:“我和小秦在一起了,我脱单了!”
听到这话时,我也不自觉的兴奋起来,因为林菀终于和她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在一起了。这不是一份谁都可以拥有的幸运。
小秦是林菀的高中同学,学霸级的人物,一米九二的身高配着小麦色的皮肤,一身的运动系打扮,阳光帅气。从初中开始,小秦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而林菀属于有些斯文可爱的女孩。两人的相识是在校外的补习班上,林菀也就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这个男孩。
高中三年,林菀一直不敢对小秦说出“我喜欢你”四个字,上了大学的他们,虽还保持联系,但总归是见不到彼此,两周前,小秦给林菀说:“有个我们系的女神提出想要和我交往,你说我该同意吗?”收到这条消息时的林菀顿时愣住了,这是三年来小秦第一次向她提起一个女孩。
林菀压抑着内心的失落回复到:“你喜欢她吗?”
“有一点吧”。“哦,那你和她试试吧,加油”
此时的林菀面无表情的盯着屏幕上的文字,那种无法言喻的极度悲伤近乎吞噬她。就好像自己悉心浇灌了很久的花霎那间消失了,看着空荡荡的土地有种说不出的空无感,心也像被挖走了一块一样,和那些花一同消失在了这个不具名的世界。
之后的一周林菀和变了一个人一样,除了吃饭洗澡,几乎不和我们在一起。她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去湖边散步,一个人骑单车,同时也一个人疗伤。
两个小时前,她终于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为自己的爱情发声,即使没有结果,也不要当一个爱情的逃兵。林菀写了一大段话,最后结尾她问了小秦:“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结果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小秦告诉他自己是因为不确定林菀的心才这么问的,顺理成章的两个人在一起了。
二、
张皓宸说:“不后悔潇洒的人生我是过定了,但想想一辈子寻觅,终不得一个你,还是会有点遗憾”。
我也有过像林菀喜欢小秦一样喜欢过一个人,就叫他鲸鱼先生吧。
暗恋了鲸鱼先生两年,去年夏天,我也和林菀一样选择勇敢对这份感情做一个终结。可惜我没有林菀那般幸运。我想喜欢一个人都是这样吧,试探性的话语配合间接性的套路通通使用过,结果不尽人意也会一笑而过,内心否认结果,继续假装强大。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其实哪里有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我想我大概就是着了他的毒吧。书上说养成习惯需要坚持21天,看来我喜欢他早已成为了我的习惯。人都有惯性,这个惯性是什么?譬如,一直喜欢听一档电台,一直喜欢吃一种食物,一直以一种方式舒缓情绪,它们好像是为你的生活量身定制的插件一样,你习惯它们存在于你生命的角落里,生活的缝隙中,不竭余力。
有时候想,为什么人人都想和自己喜欢的人谈恋爱。原因很简单,除了可以和他产生更亲密的关系以外,你们还可以因为这层特殊的关系,拥有可以讨论生活琐碎、谈论各自理想、日常关心彼此的权利和位置,以及建立在爱情上的无私陪伴,这层关系可以让所有的行为变得合理,如果没有这层关系,也就没有了爱情里的仪式感和存在于彼此之间的特殊位置。
和喜欢的人确立恋爱关系的你,可以和他一起散步在天气凉爽黄昏渐灭的下午,一起去看看冬天的大海。你们可以分享彼此开心的事情不开心的事情,可以坦诚真挚的面对彼此,他可以懂你在温度正好的夜晚在阳台吹风时的安静,也可以懂你在游乐场兴奋呐喊的喜悦。你们在爱情里,不为了面子虚荣而活,只为两颗热爱生活的心而活。
你可以和他走过石子小路去拐角的饮料店喝杯果茶,和他面对面的坐着工作,和他一起看一部喜欢的爱情电影,和他在路灯下拥抱,和他相对着大笑,傻的像因为得到一颗糖果而开心的孩子。你们有各自的空间,也有交融的时间,你们也会和一般情侣一样有厌倦期,有争吵,但也会想办法解决。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那就用两顿火锅解决。
“我要你,和我有宿缘的人!”
即使前方的道路无尽又漫长,也不要放开牵起彼此的手。“我一点都不遗憾没有在最好的时光遇见你,因为遇见你之后最好的时光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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