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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咪蒙的《致贱人》引发的遐思——兼论好人作恶

因咪蒙的《致贱人》引发的遐思——兼论好人作恶

作者: carbon小白 | 来源:发表于2015-12-21 00:26 被阅读1720次

    咪蒙的《致贱人,我凭什么帮你?!》前几天在朋友圈里迅速蹿红。两三天内阅读量已破三百万,作者在一天之内增加了二十万粉丝。

    一篇普通的文章,何以有那么大的穿透力和感染力?

    这篇文章是老公发给我的,他是一名律师,在生活中也是个理性的人。对于文中的观点,他表示赞同。而我在读完之后,虽然没有转发,也感受到了一股淋漓快意在胸中酣畅的流淌。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之所以广受欢迎,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它帮很多人疏泄了压抑在心中的情绪。无法拒绝的忧愤、正当权益被漠视的悲伤、拒绝之后被贴上“不善良”、“不道德”标签后感受到的压力和自我怀疑,都在文章里得到了某种关照和接纳,也在阅读和转发的过程中得以抒发。

    也许有人会说,有情绪没错,但这种破口大骂的文风是疏泄情绪的合理方式吗?说得好!我欣赏这种客观理性的思维态度,这也正是我想表达的观点。

    我们不能因为情绪产生及表达的正当性就合理化所有的表达方式。

    但同时,也不能因为不认同作者的表达方式就无视情绪本身的合理性,以及包容、接纳、充分理解别人的必要性。

    关于表达方式的合理性我将在后面展开讨论,我们先来关注文章中所表达的情绪。有一篇针对《致贱人》的驳论文(《一个普通人,离杀人有多远》,作者寺主人)让我反复思量,受益良多,但是对于文中作者的部分观点,却有不同的看法。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表达了这样的一种观点:转发《致贱人》的朋友之所以情绪激烈感同身受,是因为他们自卑。而之所以自卑,是因为他们缺乏“拒绝别人的能力”。

    确实在很多情况下,愤怒、怨恨与自卑有关(比如“仇富”心理),但自卑并不必然会转化为愤怒,也绝非引发愤怒的唯一原因。

    《致贱人》中咪蒙的愤怒针对的是这样一种人:他们认为别人的付出是理所应当,因此会理直气壮的索取并丝毫不会心怀感恩。如果遭遇拒绝,他们可能会发怒,并给别人贴上“冷漠”、“不善良”、“缺乏同情心”等道德标签。

    而咪蒙及很多人的愤怒并不仅是源于缺乏拒绝能力的自卑,更多的是自己的劳动、时间、权利、付出得不到尊重的委屈、愤懑和无奈,以及在尽力帮助别人之后得不到相应认可的不平。在文章下面留言的来自各行各业,有心理咨询师、摄影爱好者、医生、留学生、旅行策划等,他们在生活多多少少都有过类似遭遇,因此才会被戳中心窝,甚至泪流满面。

    这些委屈、无奈甚至愤怒、怨恨都应该得到充分的理解接纳及合理的疏泄。而这篇文章如此走红也反映出人们对此类情绪的过分压抑和疏泄渠道的有限。

    压抑也许有很多原因,比如碍于情面、道德压力、与别人建立连接的渴望、被需要的价值感以及助人的善意等等。不管是出于压力、需要还是善意,作为助人者,我们对自己内心的委屈、愤怒及其它负面情绪都应该保持充分的觉察、及时的表达,对自己情绪情感的关顾并不会抹杀我们内心的良善。

    助人自然不求回报,但如果善意的付出能够得到温情的回馈和真诚的感恩,哪怕只是一个暖心的微笑,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也会更加良性和健康。所以作为求助者,也应该有分寸懂进退,不强人所难且常怀感恩之心。

    这正是我觉得这篇文章之所以走红的第二个原因,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些健康的指引:让因为助人而自我压抑的人敢于拒绝、敢于愤怒;让一些界限感匮乏的求助者学着自省懂得感恩。

    接下来我们再来讨论咪蒙那种“怒放”的文风是否是一种适当的情绪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在前面那篇名为《一个普通人,离杀人有多远》的驳论文中被称为语言暴力。作者寺主人提醒我们应警惕自己在阅读文章中的情绪变化,并抵制暴力。

    寺主人的论述很有层次,让我耳目一新。他说咪蒙的文章是“暴力合理化”的工具。而暴力合理化的过程通过三个步骤完成:首先,通过引发充分的共鸣煽动情绪,将人们的“不悦”上升为“愤怒”;第二步,通过贴标签将批驳对象妖魔化,进一步点燃愤怒,并为之后的暴力提供合理依据;第三步,群体效应。看到别人纷纷转发,转发时还顺带脏话,自己受到鼓励,随效仿之。结果就是,一个平日温文尔雅的人可以将“贱人”二字脱口而出,且觉得理所当然。

    作者接着说,“一篇文章能让一个平时温和的从不说脏话的人语言暴力化。不难理解那些暴乱的民众在一系列煽动和洗脑的状态下发生肢体暴力行为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甚至你自己在那样的情况下也难以避免成为那个高举着手的暴民。”

    老实说,作者的这段话引发了我内心深深的恐惧和焦虑。让我意识到,也许,暴戾是人类的本性,一旦有了合理化的理由,我们便可能兽性大发同类相残。我不禁问自己,如果理由充分,我会变成一个恶人吗?

    我闭上眼睛,想象着咪蒙把一个人绑在一棵树上,跟我说,这就是她文章里提到的贱人,请我过去喊她一声“贱人”,再往她脸上啐口唾沫。我做得到吗?

    做不到。

    我会认同文中的观点、转发文章,甚至觉得“贱人”这个说法精准犀利,但是,我做不到对别人施以暴力。

    语言暴力与行为暴力间的鸿沟,可能不像作者寺主人想象得那么容易跨越。

    也许,有人会问,你一个人确实做不到,如果你前面的一百个人都这么做了,你会怎么选择?

    好问题!我的回答是如果有一千个人里有一百个人这么做了,我还是做不到。但是如果只有一百多个人,绝大多数人都这么做了,我八成扛不住。但问题在于,如果绝大多数人都选择对一个陌生人使用暴力,其背后的原因应该不会是基于“此人是贱人”这么简单,也许有更深刻的原因,或者说,更大的压力。比如说,“如果你不啐这口唾沫,被绑在这儿的人就是你。”

    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寺主人把《致贱人》解读为暴力之源,也许高估了这篇文章的威力。作者写文章都会表达自己的价值观,表达对某种现象或某类人的不认同,难保没有读者看完后感同身受,愿意跟作者一起冷嘲热讽、说几句酸溜溜的痛快话。如果这就算暴力合理化,那么,这又何尝不是给人家贴标签?对于被贴标签的人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伤害和暴力?

    但是,话说回来,寺主人的那篇文章确实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之所以震撼,大概有两个原因。

    首先,是因为暴力这个词的威力,它让人触目惊心,容易引发人们内心的恐惧。也许,无形之间,暴力也被妖魔化了,我们可曾仔细想过,暴力也分为理性的暴力和非理性的暴力、正义的暴力和非正义的暴力?理性的暴力、正义的暴力不仅不可怕,还是我们的生活所必需。

    何以判断暴力是否理性呢?我的看法是,如果引发暴力的行为和暴力在程度上相当,这样的暴力就是理性的。刑法也是暴力工具,其中有个基本原则,叫做“罪责刑相适应”,讲的也是这个意思。如果以这个标准去衡量《致贱人》中的“语言暴力”,窃以为还算程度相当。对引发自己不快的人咬牙切齿的说几句狠话,好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

    当然,如果狠话说得过狠,有损他人的人格尊严、声誉,语言亦有可能成为非理性暴力的施暴工具。所以,写文章的人也确实有必要经常自省:是否一定要使用那样的字眼呢?我表达情绪的方式与引发情绪的行为在程度上相当吗?

    除此之外,寺主人的那篇文章之所以给我带来震撼和恐惧,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向我们揭示了一个可怕的现实:一个理性的正常人,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变得面目全非,甚至沦为——杀人犯。

    当然,我和寺主人的分歧在于,他认为写一篇狠话连篇的文章就足以为这样的转变埋下隐患,我无法认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一个正常人有可能沦为杀人犯呢?

    寺主人先生在文章里推荐了梁文道先生的一篇文章,篇名与寺主人的文章类似,叫做《一个普通人离杀人有多远》,其中对这个问题有深入探讨。我把相关内容简要介绍如下,以对抗自己因为未知而引发的恐惧。

    梁先生在这篇文章里介绍了一本书,书名叫《路西法效应》,书作者是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教授菲利普.津巴多。作者在书中介绍了一些事例,旨在分析,什么情况下一个正常人会变成坏蛋、凶手?

    首先介绍的是1970年的斯坦福监狱实验。

    实验的主持者正是菲利普教授本人。他让一些学生志愿者扮演囚犯,通过一个非常逼真的抓捕过程把他们抓进监狱。监狱是学校教学楼改装的。另外还有一些随机抽取的学生扮演狱警。那些参加实验的学生都经过嬉皮士运动的洗礼,喜欢爱,喜欢做爱,主张和平,反对战争,对所有权威和建制都抱有天然的反动和不满。

    但是,一旦进去实验之中,那些扮演狱警的学生迅速进入角色。他们穿上制服,带上墨镜,如同黄袍加身,自尊感、权威感油然而生。他们迅速忘记了这是一个实验,第一天就采取暴力手段镇压“囚犯”的反叛。第二天变本加厉,不惜采用暴力和羞辱镇压“囚犯”们的二次反叛,手段相当残酷。某些“囚犯”受不了了,以绝食对抗残暴,竟又因此遭遇了他们连番的性羞辱。

    最有趣的是扮演监狱长的教授本人(他是位左翼教授,平时反战,和蔼可亲),他也迅速忘记了这只是一场实验,非常投入自己的角色。他痛恨那些不听话的“囚犯”,阻止他们退出实验。器重并倚重那些凶悍的狱警,且实验开始三四天了,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个实验有什么问题。直到他的女朋友,前来参观的学者克里斯蒂娜哭着告诉他,这里已经完全失控。他才惊觉自己竟然在享受这个过程,并迅速提前终止了实验。

    回到刚才的那个问题,什么情况下一个正常人会变成坏蛋?

    从这个实例中提炼出的关键词是:制服、装备、职位带来的权威感、身份感、职责感,逼真的监狱环境,某种规则,对某种秩序的追求。

    第二个例子,是卢旺达大屠杀。

    发生在1994年,三个月内,胡图族人杀死了80万到100万图西族人。工具是砍刀和狼牙棒。匪夷所思之处在于,凶手和被害人原本可能是要好的朋友、邻居、师生、医生与病人、公司同事、学校同学等等。一夜之间,政府跟胡图族人说,图西人是坏蛋,拿起武器,干掉他们。然后军人送来武器,惨剧拉开帷幕。

    一位凶手,普通家庭主妇,曾这样回忆她的杀害一名小女孩的动机:“她的父母都死了,留着她岂不更痛苦。为了她好,我要解决她。”但是,她依然记得小女孩面对屠刀时惊讶、哀求的表情。

    屠杀过程中还发生了大量的轮暴事件。有些甚至表现为逼迫12岁的儿子强奸自己的母亲,然后给他一把刀让他杀死全家,进而让他亲眼目睹母亲被施暴者轮暴。

    从这个实例中提炼出的关键词是:政府指令、群众压力(别人都这么干,我不干别人会觉得我同情图西人,甚至和他们通奸)、合理化(一种心理防御机制,事件中表现为找理由为自己开脱:“我杀她是为她好”)。

    第三个例子,米尔格伦实验。

    这个实验是另一名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伦做的。他找来几十名学生作为受试者,对他们说实验目的在于测试“体罚对学习行为的效用”。然后请他们扮演提问的老师,并告知他们另外一些学生在他们对面的房间回答他们的提问。每位“老师”和学生间均有一根电线相连,如答错就由“老师”按下手中按钮对学生施以电击,且每答错一次,电流就相应增加,如增至450伏,就足以致命。

    “老师”看不到学生的样子,只能清晰听到他们的声音。一开始,里面只传来“哎呀,好痛”、“哎呀,好痒”的轻微叫喊。后来,随着答错的情况越来越多,电流持续增加,里面惨叫连连。不断有人叫喊着:“受不了了,放我出去。”此时,扮演“老师”的受试者就会望向实验室主管请示要不要继续。主管冷酷的说:“没事,不用管,继续!”

    于是,“老师”继续加大电流,并试图以语言安慰里面的学生:“别怕,忍一忍就过去了。”但是,里面的叫声越来越凄惨,“老师”甚至开始觉得我只要把电流加到450伏,就可以助他早日脱离苦海。

    后来,有三分之二的人在短短一小时内将电量加到了足以使人致命的450伏。好在关在里面的是演员,并没有真的遭遇电击,只是发出声音假装被电而已。

    是什么让善良的学生在一个小时之内沦为杀人犯?

    我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了解到这次实验开始于1961年,实验主题叫做“权威与服从”,初衷在于搞清楚当年那些数以千百万记的纳粹追随者是否只是单纯执行了命令,能不能称他们为大屠杀的凶手?

    米尔格伦在他1974年的文章《服从的危险》中写道,“当主导实验的权威者命令参与者伤害另一个人,更加上参与者所听到的痛苦尖叫声,即使参与者受到如此强烈的道德不安,多数情况下权威者仍然得以继续命令他。实验显示了成年人对于权力者有多么大的服从意愿,去做几乎任何尺度的行为,而我们必须尽快对这种现象进行研究和解释。”

    以上三个事件中似乎有一些共性的特征,表现为:恶行开始于对权威、权力、身份所赋予的职责的服从,在服从的压力下对自己恶行的合理化解释使行为得以继续。

    下面这个例子则比较侧重于人的群体性。

    第四个例子,比布.拉塔内和约翰.达利的研究

    这二位是美国的社会心理学家,他们研究什么呢?当时在纽约街头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孩,在四十多个人的亲眼目睹下被人追着强暴,无人制止,犯罪得逞。或者,有人在几百个人的目睹下被匪徒砍得浑身是血,边跑边喊救命,却没人理睬。

    研究得出的结论惊人:越是多人目睹的罪案,越不会有人出手和帮助。相反,假设只有两三个人在场,没准他们就会一拥而上,制服凶徒。为什么呢?因为每个人都盯着别人,觉得别人会出手,自己不需要做什么。如果大家都不出手,自己就更不需要出手。

    四个案例说完,问题来了,我们该如何改善和提高自己的良知和自主能力,从而避免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一个凶手呢?

    按照津巴多教授的观点,我们一般的处境中都有一个基本的二元对立,就是抽离和沉浸的对立,犬儒式的怀疑和投入式的参与的对立。斯坦福监狱实验中的克里斯蒂娜就通过她制止实验进行下去的行为表现出了抽离和怀疑。而她之所以能有所觉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是礼拜四才来的,作为一个后来者,她有自我抽离从而置身局外的先天优势。

    如果局内之人也能保持这种相对抽离的状态就好了。抽离取决于对环境有一种质疑和警觉的心态,结合对上述几个案例的观察,可以聚焦为:我们在权力、权威面前,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在群体里,能否保持警觉、自省,让自己处在一种相对抽离的状态中?进而,通过自己的努力唤起更多人的警觉,逐步改变警觉者在群体中的弱势地位,同时,对自己内心合理化恶行的倾向保持警惕。

    在前面提及的寺主人那篇文章里,他还提到了另外一个例子,此例并非出自梁先生的文章,与前述四个例子的情况有些不同。

    行为艺术家Marina Abramovic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她把自己麻醉,在展厅墙上写着:“我是你的对象,桌子上的72件物品可以随意在我身上使用”。这些物品包括:枪,子弹,锯子,火柴,刀片,口红,玫瑰,橄榄油等。

    当意识到自己可以为所欲为时,观众疯狂了。艺术家的衣服全部被扯碎,身体也被划破涂抹,有人把玫瑰刺入她的腹中。进而甚至有人拿枪顶着她的头部,幸好被另一位及时制止。

    Abramovic在事后的访谈中说,这件事让我意识到,如果你把处置权完全交给观众,他们能杀了你。

    这个例子为我们需要保持抽离和警觉的场景增加了一种新的情境:被授权的伤害,授权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免责宣告。它就像权威的命令一样,会让我们放松对自己恶行的警惕。

    文末,我想表达对寺主人和其它驳论者的钦佩,他们能在对咪蒙文章的一片叫好声中,保持理性和独立的思考,并对人性之恶做出发人深省的探讨,实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想总结自己的观点:我们不能因为对恶言恶行的恐惧,就阻塞和逃避对负面情绪的正当表达。一个在街头口出恶言的妇女,可能一不小心就被我们贴上“泼妇”的标签,但也许,她的每一句咒骂里都饱含着一言难尽的愤懑和辛酸。我们在试着接纳别人的同时,也会慢慢学会更好地接纳自己。

    而针对我们内心对人性之恶的恐惧,可以试着做些具体的分析,让那个因为沉在未知的黑暗里而显得更加可怖的敌人慢慢具象接近清晰。然后鼓足一腔愚勇,集中有限之力,与它对视。在它面前保持觉察,保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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