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57年(唐至德二载)十二月,长安。
刚刚将安史叛军赶出长安,重新回到京城的唐肃宗李亨,惊魂初定之际,就决定严厉追究一大帮子官员的责任。
在唐肃宗李亨看来,这帮官员着实可恨。是的,一年前安禄山叛军威胁长安时,我和李隆基爷俩儿撒丫子跑路,是没有通知你们,可那不是来不及吗?后来你们知道了,你们就也跑路啊。
来不及跑路就被抓了?那你们就想办法逃啊。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那个杜甫不就跑出来了?
跑不了?那你们就去死啊。死不了?那你们再怎么的也不能去当安禄山的伪官啊?
凡是当过安禄山伪官的人,都该死。这就是李亨的逻辑。
在这个逻辑下看来,大诗人王维就在劫难逃,得掉脑袋了。
事实上王维当时正垂头丧气地和二百多名官员一起,被关在长安城宣阳里杨国忠的旧宅里,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但是,结果对于王维,却是惊喜:十二月二十九日,宣布将这些伪官分六等定罪,最重的达奚珣等18人,被斩首于城西南独柳树下,次一等的陈希烈等7人赐自尽于大理寺,第三等的在京兆府门被杖(即打屁股)一百下,第四、五、六等的,或流或贬。王维,却不在这六等定罪里面。
对于王维的处分是,由原任正五品上的给事中,降职为正五品下的太子中允,官降一阶而已。就这样,唐肃宗李亨轻轻地放过了他。
王维的运气为什么这么好?因为一首诗。正是这首诗,或者说主要是因为这首诗,救了曾任安禄山伪官的王维一条命:
万户伤心生野烟,
百僚何日再朝天?
秋槐叶落空宫里,
凝碧池头奏管弦。
王维人称“诗佛”,一生留下来的诗一共有400多首,名诗名句可谓不计其数。但上面这首诗,却是他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一首诗。因为,这首诗,救了他的命。
“万户伤心生野烟”:“受安史之乱折磨的成千上万老百姓,流离失所,只能在野地里生火做饭,升起一股股炊烟”。
“百僚何日再朝天”:这就是救了王维性命的关键一句诗了。“和我一样遭到囚禁的文武百官们,何时才能再次朝见天子?”
“秋槐叶落空宫里”:“秋天的槐叶飘落在空旷无人的皇宫里”。
“凝碧池头奏管弦”:“宫中的凝碧池边,安禄山正在欣赏管弦之乐,大宴宾客”。
后两句是写实,写的是当时王维被囚禁在洛阳菩提寺的所见所闻。王维被囚地点,诗句中虽然没有,但诗题中却有。
而且,这首总共才28个字的诗,竟然有一个长达39字的题目——《菩提寺禁,裴迪来相看,说逆贼等凝碧池上作音乐,供奉人等举声便一时泪下。私成口号,诵示裴迪》。
需要说明的是,王维作诗动不动就搞个很长的诗题。这首39个字的诗题,还只是他所有诗题中第二长的,第一长的诗题则有40个字之长!展示一下:《同卢拾遗韦给事东山别业二十韵给事首春休沐维已陪游及乎是行亦预闻命会无车马不果斯诺》。大家别一口气念下来,憋着了别怪我。
这个长达39个字的诗题,字数既多,信息量也很大。
“菩提寺禁”——王维当时被关押在东都洛阳菩提寺。菩提寺,始建于北魏,据《洛阳伽蓝记》记载:“菩提寺,西域胡人所立也。在慕义里”,位于洛阳城南的慕义里。
王维是在长安被俘的,但随后被押送到洛阳,并在洛阳被迫接受了安禄山的给事中伪职的。
他自己后来在《大唐故临汝郡太守赠秘书监京兆韦公神道碑铭》一文中,回忆了这段一生不堪回首的经历:
“君子为投槛之猿,小臣若丧家之狗。伪疾将遁,以猜见囚,勺饮不入者一旬,秽溺不离者十月。白刃临者四至,赤棒守者五人。刀环筑口,戟枝叉颈,缚送贼庭”。也就是说,一开始王维也是想逃的,但没有跑成。
这次被叛军抓获,王维遭了老罪了,身边一直有人看着,“白刃临者四至,赤棒守者五人”,饿得够呛,“勺饮不入者一旬”,也脏得够呛。为什么这么个脏法?因为王维自己吃了药,“服药取痢”,导致了拉肚子,所以“秽溺不离者十月”。这对于一个文化人、朝中官员来讲,实在难熬。
还好,他在这次监禁中,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帮助,就是这位“大唐故临汝郡太守赠秘书监京兆韦公”——韦斌。这位韦斌,早在天宝十四载十二月东都洛阳陷落时就投降了叛军,似乎还得到了叛军的信任,有了点儿小职权,负责看管新近抓到的唐朝官员。对于王维,韦斌“推食饭我,致馆休我”,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关照。
囚禁期间,王维能够得到韦斌的关照,也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有此照顾,王维在囚禁之中,并未遭受很大的虐待。
“裴迪来相看”——裴迪并未被抓,他的行动是自由的。他为什么没有被抓,史籍未能明载,但最大的可能是因为他的官职比较小,叛军以为他只是一个打酱油的,未受重视。
裴迪是王维的好友,大约生于开元五年(公元717年)至开元九年(公元721年)之间,小王维约十几岁。大约在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王维与裴迪结识并定交于长安。当时王维已任职右拾遗,裴迪则正在参加秀才科考试。
从那以后,两人交往颇多,时有诗歌唱和。公元743年(天宝二年)夏秋之际,大诗人、江宁县丞王昌龄因公入京办事,约王维、王维的亲弟弟王缙、裴迪在长安新昌坊南门之东的青龙寺集会,诸人皆有唱和之作。王维的诗是《青龙寺昙壁上人兄院集》,王缙的是《同王昌龄裴迪游青龙寺昙壁上人兄院集和兄维》,王昌龄的是《同王维集青龙寺昙壁上人兄院五韵》,裴迪的《青龙寺昙壁上人兄院集》。
到了公元756年(天宝十五载)王维被囚禁的这一年,裴迪年约三十五至四十岁间,担任着尚书省郎这样的七品小官,所以并未受到叛军注意。
王维则和裴迪不一样,他在叛军那里,甚至在安禄山眼里,都是名人。倒不是因为他官大,而主要是因为他的音乐才能。
王维刚刚到长安,还未进入官场时,就以音乐才能知名。而他能于公元721年(唐开元九年)一举考中状元,据说还是托了富于音乐才能、会弹琵琶的福。
《集异记》载:“王维妙能琵琶,为岐王所眷重,维方将应举,求应岐王,岐王令维着锦绣,赍琵琶,同至公主府。令奏新曲,声调哀切,满座动容。公主曰:‘此曲何名?’维起曰:‘号《郁轮袍》’。公主大奇之。”王维的这首《郁轮袍》,还流传下来成了名曲,宋朝苏轼曾有诗“旧声终爱《郁轮袍》”,就是说这个曲子。
弹完琵琶,王维在公主大奇之后,又献上自己的诗文十首,使得公主对他的音乐和文学才能双重倾倒,这才出面,以公主之尊去帮王维搞定状元这个事儿。
王维考中状元之后,所担任的第一个职务,就是太乐丞,可见朝野上下对于王维音乐才能的认可,而这个官职,也是他的祖父王胄曾经担任过的官职。人家原来是音乐世家的底子。
太乐丞,从八品下,是隶属于太常寺的八个署之一太乐署的副手。这就是一个掌管朝廷音乐礼仪事务的机构。
关于王维的音乐才能,还有这样一个神奇故事:
有人得到一幅奏乐图,不知画中人物在演奏什么音乐。王维看了一眼之后说:“这图中的人物,正在演奏《霓裳羽衣曲》第三叠第一拍”。有人不服,召来乐工来演奏试验,果然正如图中所绘。
这样的人才,安禄山怎么可能放过?更何况,安禄山喜欢的就是这个调调:据《明皇杂录补遗》载,“禄山尤致意乐工,求访颇切,于旬日获梨园弟子数百人”。
历史事实证明,安禄山叛乱,从来就没有从唐朝降官那里汲取任何的政治营养。他们一开始,就只知道刀把子、烧杀和流血,占了洛阳长安之后,他们又只知道掠夺和及时行乐。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如何去治理这个天下,如何去造福黎民百姓。所以,安禄山不需要王维的政治才能,他也不需要任何人的政治才能。
在过把瘾就死的叛军心态中,关键就是过的这把子瘾。而在过瘾的过程中,音乐,必不可少。
所以,王维被安禄山囚禁了起来,后来还强迫他当了给事中,还是他被俘前在唐朝当的官儿,既没有升,也没有降。要的,就是他的音乐才能。
这就是王维担任伪官的原因及过程。应该说,王维担任的这个伪官,没有为安禄山出一计、设一谋,对于大唐的平叛,基本无害。
“说逆贼等凝碧池上作音乐,供奉人等举声便一时泪下”——这是裴迪说给王维听的内容。
裴迪向王维描述的情景,在《明皇杂录补遗》中有记载。当时,叛军在宫中凝碧池饮酒作乐,把俘虏的宫廷乐工叫来奏乐助兴。不料,众乐工心念旧皇,在所演奏的音乐响起时,竟然相对嘘唏,泪流满面。
这还了得?众士兵拔出刀来,威胁乐工们强颜欢笑,继续演奏。这更加剧了乐工们的抵触和悲伤情绪。这时,一个名叫雷海青的乐工竟然把乐器丢在地上,向着西方即唐玄宗李隆基入蜀的方向伏地恸哭。雷海青这样的行为,把自己推上了绝路。士兵们把他绑了起来,就在戏马殿之上,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他一刀一刀地肢解了!
雷海青如此悲惨、类似凌迟地死去,在唐朝只怕例子不多。因为,在唐朝的律法之中,还没有发明凌迟这种刑罚。唐律中的最高刑罚,也就是把头砍掉了事。
这些乐工,基本上可以算是王维担任太乐丞时的老部下。王维听闻裴迪转述如此惨事,怎能不心中激动,有所感焉?
“私成口号”——这四个字的主语,换成了王维自己。
但是,“私成口号”四个字,并不是在说王维听到上述惨景,心情激动之下,喊了几句“打倒安禄山!”“李隆基万岁!”这样的口号,而是另有意思。
这里的“口号”,指的是古代诗体中的一种——口号诗。
由诗人随口吟出的、篇幅短小的诗,叫做“口号诗”。其主要特征是,诗人张口就来,现场创作、吟就的短诗,有点类似于后来所谓的“口占一绝”。
“口号诗”张口就来,但仍然需要符合当时情景和诗的格律。特别是诗的格律仍然不会降低要求。各位要是在“口号诗”中张口就来,吟出“西边夕阳像蛋黄”的句子,万万不可哟。
说起来,“口号诗”还是我国诗歌演进史上的重要现象,起源于刘宋时期,兴起于唐。所以,除了王维以外,唐朝还有多位诗界大佬,如李白、杜甫、元稹、白居易、张九龄、孟浩然、张说等,都曾有“口号诗”传世。
比如李白就有一首诗,直接叫《口号》:“食出野田美,酒临远水倾。东流若不尽,应见别离情。”
“诵示裴迪”——既然王维的这首“口号诗”是现场创作,随口吟出,自然是朗诵给裴迪听的,所以是“诵示裴迪”。
史料表明,在此时,王维还有另一首“口号诗”——《口号又示裴迪》。
他为什么要说“又”呢?
因为这是第二首。王维人被关着,诗兴倒是不减,一共搞了两首“口号诗”。这首《口号又示裴迪》内容是:
安得舍罗网,
拂衣辞世喧。
悠然策藜杖,
归向桃花源。
很显然,第二首诗与第一首诗的忠君思想表达不同,这首表达的是王维希望恢复自由之后,摆脱尘世喧嚣,归隐田园的思想。
王维倒是爽了,通过“口号诗”把意思都表达完了。可一搞就是两首,又是七言,又是五言的,也真难为裴迪的记忆力了。
要知道,当时裴迪可是在探监,肯定不可能有纸笔可以将王维的“口号诗”记录下来,那就只能靠背了。
裴迪为什么要背?这与王维“诵示裴迪”的目的有关。
要指出的是,王维还在囚禁的时候,他可没有那么神奇,不可能判断出第一首“口号诗”将来可能会被皇帝知道,会救自己的命。他当时之所以要把这两首“口号诗”让裴迪背下来,是为了让他去找一个人,一个绝对会救他的人,一个有可能有能力救他的人。
谁?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的王缙,王维的亲弟弟,字夏卿。王缙也和王维一样,自小聪明好学,中举之后,历任侍御史、武部员外郎等职。
侍御史,从六品下的监察官员;武部员外郎,就是兵部员外郎。李隆基于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闲来无事,改官名玩儿,于是改兵部为武部。记载简略,不知道王缙担任的是兵部四个司“兵部、职方、驾部、库部”中哪一个司的员外郎,不过除了职掌不同,级别一样,从六品上。
安禄山的叛乱,给王缙带来了升官的机会。他受命离开长安,去出任从四品下的太原府少尹,负责辅佐当时的太原府尹李光弼,共同防守大唐王朝的龙兴之地。
当年,李渊李世民就是从这个地方出发,打下长安,建立大唐王朝的。这样的根本重地,当然要重点防守。而王缙能够有机会和李光弼合作,更是运气来了门板都挡不住。要知道,安史之乱的最终平定,第一大功臣是郭子仪,排第二的,就是这个李光弼。
所以,裴迪接受王维的委托,来到太原,找到了王缙。可是王缙却暂时无力去救王维。因为,他在当时,陷入了一场艰苦卓绝的“太原保卫战”之中。身为太原少尹,他只能先国后家,先公后私。
公元757年(至德二年)正月,史思明、蔡希德发兵十万进攻太原,并企图在占领太原后,由北道攻打唐肃宗李亨当时所在的灵武。如果太原再次失守,灵武必然处于危急之中,大唐的机会也就不多了。
但是,李光弼和王缙一起,以手中的一万多人,硬是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守住了太原城池。同时,他们还利用安庆绪弑杀安禄山的内乱机会,派敢死队出城打退叛军,取得了太原保卫战的完胜。
这是安史之乱以来,唐军第一次在战场上取得重大胜利,第一次遏制住了叛军如潮的攻势,为后来收复两京奠定了基础。
太原保卫战胜利的消息传到灵武,唐肃宗李亨大喜过望,封李光弼为司空、兼兵部尚书,仍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爵魏国公。同时升官的还有王缙,他以本官太原少尹兼任宪部侍郎,也就是刑部正四品下的副部长,正式跨入高官行列。不久,王缙更是被召到皇帝身边,出任从三品的国子祭酒,相当于国立大学校长了。
这对于王缙、王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诡异的是,和太原保卫战的胜利消息一起传到灵武的,还有王维的这首“口号诗”。《唐才子传校笺》记载,王维的诗“时闻行在所”。
这个“行在”,指的就是灵武。这句话的意思是,还在那个时候,唐肃宗李亨就听到了这首诗。
可以想象,王维诗中那一句“百僚何日再朝天”,让此时唐肃宗李亨的心中,非常之爽。
这个伏笔,打得相当之好。简直是呱呱叫,别别跳。
要知道,王维的这首诗,唐肃宗李亨是在灵武首次知道还是收复长安后首次知道,两者的区别非常之大。最大的区别就是,李亨在灵武首次知道,那王维就还有生的机会;李亨在收复长安后首次知道,那王维可能还是得死。
现有史料太简略,我们无法确知王维这首诗得以“时闻行在所”的具体过程,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王缙和裴迪为了营救王维,也是蛮拼的。
他们一定想了很多办法,找了很多唐肃宗李亨身边的朝中大佬,利用了一些非常自然的不经意的机会,把王维的这首诗,摆到了李亨的眼前,传到了李亨的耳中。
这才有了王维生的希望。因为,王维犯下的,可是叛国罪。
唐朝法律关于叛国罪的定义和处理原则,在《唐律疏议·贼盗律》(卷十七),总第251条中有明确规定。关键条文有:
“诸谋叛者,绞。已上道者斩,谓协同谋计乃坐,被驱率者非。”
“谋叛者,谓欲背国投伪,始谋未行事发者,首处绞,从者流。已上道者,不限首从,皆斩。”
什么意思呢?主动谋叛并已付诸行动者,不管是为首的还是跟从的,全部斩首;主动谋叛但未付诸行动者,为首的绞,跟从的流放。
可见,王维这个事儿,最重的是死刑,斩首和绞;轻一点,也是流放。
但是,还有关键的一句话——“被驱率者非”:原本不知情,临时被裹胁的,可以不治罪。
王维显然是属于这种情况:他和达奚珣、陈希烈等人的主动迎降不一样,他是被迫接受伪职的,中途还曾服药装病,试图逃脱。问题是,“谁主张谁举证”啊,王维如何证明自己呢?
所以,关键的关键,是要证明王维是“被驱率者”。
现在,我们就可以知道,王缙和裴迪当初就让王维“口号诗”“时闻行在所”的高明之处了。
王维当时被迫在长安接受伪职时,就盼望过“百僚何日再朝天”了,这说明他“身在曹营心在汉”呐,是一个典型的“被驱率者”啊。
正因为这首诗,王维才有了免予治罪的契机。
但是,在当时朝野上下都要严治此事的氛围下,仅凭一首诗,就想救王维的命,还远远不够。
王缙又做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找一位在李亨面前说得上话的朝中大佬来帮王维说话。
正在这时,一个大佬送上门来了:时封赵国公、时任中书令、并且对李亨有拥立之功的崔圆。
而崔圆之所以愿意帮王维说话,并不是靠他与王缙或王维的交情,而只是靠一个交易,一个关于“装修”的交易。
崔圆回到收复后的长安,要重新装修已被叛军摧残得不成样子的府第。府中的墙要粉刷成白墙很容易,但再要画上壁画,可就难了。找谁画呢?
要说宰相就是宰相,人家胸怀天下啊。马上,崔圆就想到了因罪等候处理、还处于囚禁中的王维、郑虔。
王维画画什么水平?那是“后人推其为南宗山水画之祖”的水平!郑虔画画什么水平?那是“郑虔亦工山水,名亚于维”,仅次于王维的水平!
相比之下,崔圆更有水平,找来了这两位绘画大师,那他的府第还有装修不好的?这样一来,崔圆总不能白使唤人,总得有所回报吧。所以王缙一找上门,他就答应了。反正,跟皇帝说几句话,对他而言,惠而不费,就是动动嘴皮子的小事情。
有了宰相崔圆说情,王缙还怕不靠谱,他又做了一件事:他上书皇帝,表示愿意用削减自己官职的办法,来替兄长王维赎罪。
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王缙此举纯属自己找抽。兄是兄,弟是弟,各人有各人的账。他犯罪,你拿你的官职来跟朝廷讨价还价,是个什么鬼?信不信皇帝一个不爽,把你们兄弟俩同时绑赴刑场,一起砍啰?
但是,在唐朝,王缙此举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哪一条呢?就是《唐律疏议·名例律》总第10条的规定:
“诸七品以上之官及官爵得请者之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孙,犯流罪已下,各从减一等之例。”
唐律除设议、请、减、赎等来维护贵族、官僚的特权,还有“官当”之法以免除现任官职或历任官职等方式来减免犯罪官员刑事责任。所以犯普通罪行者,也即除“十恶”和一些性质恶劣的罪行外,都可以用官职来抵徒刑、流刑等罪。
也就是说,王缙此举,是法律允许的。而且,王缙是为大唐立过大功的人。这样的人出面,皇帝不能不给三分薄面了。
唐肃宗李亨终于同意,王缙由从三品的国子祭酒降级,重回四品官员序列,贬出京城,去当蜀州刺史;王维的处分,则从轻处理,既不杀头,也不流放,只是官降一阶,去当正五品下的太子中允。
就这样,一靠诗才,写出“口号诗”,二靠画才,赢得中书令崔圆求情,三靠弟才,兄弟王缙以官相赎,“三才”齐至,三管齐下,王维终于渡过了他人生中最为凶险的一道关口,捡回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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