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要别在黑夜里倒下,等太阳出来,就会金光加身。"
01
我13岁认识大华,我们俩都在小镇上初中。
我是学霸,大华是学渣。
交作业、考试这些事我包揽;
逃课、娱乐归大华管,我俩配合默契,学霸和学渣三观比较一致。
我俩最喜欢上数学课,数学老师喜欢喝点小酒,是那种一喝就醉的主。前一天晚上喝的,往往第二天上课还没醒酒,讲着课就又腾云驾雾去了,他一人醉,我们皆醉,他趴在讲台上鼾声如雷,我们在讲台下欢声笑语。
这时候,大华就会带着我从我俩的绿色通道——失修的后门下边的大洞——爬出去,爬出去就自由了。我俩有一个秘密据点,学校院墙外有一片玉米地,玉米地边是一条小河,大华最擅长的是坐在河边打水漂,再有就是烧烤。
大华常在地边拢一堆火,给我烤玉米吃,有时还会出其不意地从兜里掏出半块硬馒头,放在火上烤,那弥散的面香我至今还能想起来。那时我们就想:啥时候能天天吃到烤馒头一定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了。
有一次大华神秘地问我:“知道江青吗?”
我点点头:“毛主席的媳妇啊!”
大华说:“我奶奶说江青天天吃馒头,没事嘴里含块冰糖。你说那样的日子不是美上天了吗?“
于是我和大华就一边嚼着烤得半熟不熟的玉米,一边憧憬着天天吃馒头的幸福的未来。
未来有多远?不得而知,但在孩子的心里,未来永远就是美丽的,长大永远是诱人的。
02
同样是吃窝头就咸菜,到初三那年,我长到165厘米就停滞不前了,而大华却蹭蹭地一个劲儿往上窜。
窜到了172厘米,而且要胸有胸,要臀有臀,凹凸有致。脸蛋除了有点婴儿肥,眉眼生动,顾盼有神,那绝对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每次推门进教室的刹那,男生的目光刷地齐射过去。那年我们班中考成绩不佳,我的心里就把大华定为了罪魁祸首、红颜祸水。
中考结束,我顺利地考上了县一中,大华连五中的分数线都不够。后来我上了高中,大华被亲戚带到北京当了保姆。
我上高二那年春节和大华见过一面。大华从北京回来,走在小镇上那就是一道风景。我记得当时她穿了一条白色喇叭裤,上衣是一件红色的紧身小棉服,烫着大波浪头,出门必戴墨镜,走到哪里都有惊艳的眼神和啧啧的夸赞:北京回来的就是洋气啊。
那时的大华真叫“拉风”。
我跟在大华身后就是个小土豆,邻居大婶甚至单刀直入:“上那么多学有什么用啊,早点出去挣钱见世面,将来找个好人家嫁了多好啊。”
我心里也嘀咕:上学有啥用呢?像大华那样多好啊!可我真没有那勇气。
大华用她的烈焰红唇给我描述北京天安门,描述她主人家的吊灯,还有带颜色的电视,最让我羡慕的是每天都可以吃馒头。大华的日子真是美上天了。
我那时一边羡慕着大华的生活,一边在校园里啃窝头就咸菜过着三点一线的枯燥的读书生活。
目的也是奔向远方,奔向美好的未来。
不管谁的人生,都需要有个奔头,苟且的日子才不会太乏味。
03
我上大一的时候,大华回到了小镇,此时的大华不再是那个光鲜亮丽、让许多人艳羡的大华,而是人们眼中的臭狗屎,人人可以喊打的过街老鼠。
大华做保姆的那家男主人有一次趁女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强奸了大华,可就那一次,大华怀孕了。
后来女主人知道了这件事,男的反咬是大华勾引了他,他是被动无辜的。
于是两口子同仇敌忾,把怀孕三个月的大华赶了出来,据说那天还下着大雨。
走投无路的大华只好去找亲戚,亲戚听了她的哭诉什么也没说,表情冷得让大华害怕,最后亲戚甩给她十元钱,让她买车票回老家。
大华从亲戚家出来的时候,雨还在下着,大华在雨中走着,她感觉自己就像踩在脚底下的残枯的树叶一样。
“生存还是毁灭”这样的高大上的哲学命题,作为初中毕业的大华不懂,但那时她确实想到了死。
想到死的大华恍恍惚惚地来到一条河边,她想一头扎进河里一了百了,可她看到了肮脏的河面上一只泡得肿胀腐烂的死老鼠,大华一阵恶心,迅速逃离河岸。
爱美的大华可不想死得那么难看、那么恶心。
她走到一棵树下抽出自己的裤腰带想上吊,可又想起小镇上当年吊死的那个寡妇那可怕的死相。
反正当时大华想到了多种死法,可是似乎真的就没有适合她的那一款。
于是大华挪着沉重的脚步,不知不觉地来到火车站,用亲戚给的十元钱买了回家的车票,还给自己买了一碗热粥。
人一旦不想死了,剩下的就是想方设法地活下去。
04
大华回到家里的哭诉同样没有得到亲人的理解和安慰,先是大华妈坐到地上呼天抢地骂大华辱没先人,接着是哥哥拳打脚踢,然后是嫂子无休止的辱骂。
到家的第二天她嫂子连拖带拽一路骂着把大华整到了小镇的卫生院去打胎,给大华做手术的是她远房的一个表姑。
躺在手术床上的大华看到的是表姑口罩上方那双眼睛射出的阴冷鄙夷的目光。
做完流产回来,嫂子直接把他的行李扔到了一间四面漏风的破柴房里。
大华的心里还是很感动的:这么丢人,家人还没把她赶出去。
于是大华拖着虚弱的身体用破门板和砖头搭了个床,然后去小卖部用兜里仅剩的几毛钱买了窗户纸和蜡烛,还买了个小圆镜子。
那天晚上,大华躺在柴房里,听着窗户纸被风吹得呼啦啦响,看着烛光忽明忽暗地跳跃着,她的心却异常地平静,她甚至尝试着笑了一笑:哎呀,能这样活着总好过那冰冷肮脏的水面上漂着的那只死老鼠吧。
其实,活着的姿态相对于各种死亡形式都是最美的。
05
大华回家的第三天,也就是做完人流的第二天,嫂子就把她送到了小镇的一家面粉厂去装袋,每月工资18元。用嫂子的话说这个家不养闲人。
上完一天班回来,大华整个人像死了一半,下边流着血,上边冒着虚汗,腰像断了一样痛。
吃饭时,大华妈给了大华一个鸡蛋,嫂子一把抢了过去:“别装得跟个功臣似的。”
大华妈抹着眼泪撂下饭碗进了屋,哥又把鸡蛋夺回来递给大华,大华没接,只拼命地往嘴里塞饭。
大华在面粉厂干了三个月,一天没歇过,挣的钱颗粒归仓,嫂子看到钱的时候,目光柔和多了,也没再借故找茬。
大华人瘦了一圈,不过越发标志而有韵味了,小镇上那些正分泌荷尔蒙的男孩子喜欢每天围在大华的身边,用现在的话来说叫“撩妹”,但仅仅是“撩”而已,因为小镇的人们对大华的“劣迹”心知肚明。
后来,县城招待所招工,大华去了县城,这对大华来说是天赐良机,她终于可以离开柴房,离开寄人篱下的生活。
嫂子似乎有些舍不得大华,有些失落,直到大华说以后会按月寄钱回家,嫂子才又喜上眉梢。
大华又要到远方去了,曾经从远方铩羽而归的大华又抖动起了飞翔的羽翼。
06
大华在招待所上班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她人长得漂亮,干活麻利,为人随和,在招待所的口碑很好,很快成了标兵服务员。于是县里有什么会议或活动,招待所抽调的服务员中肯定会有大华。
大华24岁那年,真的是好运来了。
在她为县里的一次会议服务后,第二天,招待所的郑姐喜滋滋地找到她要为她做媒,说县刑警队的陈队长看中了她。陈队长当时40岁,妻子几年前病逝,有一个14岁的男孩。大华动心了,毕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在郑姐的安排下,俩人见了面,彼此印象都很好。
陈队长人很精神,
很干练,说话很温和。
大华如实说了自己的经历,没想到陈队长并不介意,他甚至安慰大华:“这不是你的错,别用这个来禁锢自己。”这是自出事以来大华听到的最温暖的一句话,大华瞬间泪崩。
25岁,大华嫁给了刑警队长,结婚前按当地的风俗,陈队长给了大华家一笔钱,再加上妹夫的身份,嫂子在小镇上着实感到扬眉吐气。
生活中有许多大华嫂子这种人,不仅自私,而且势力。说白了这种人心里没有情意,只有利益。
07
或许上天在考验大华活着的耐力,大华结婚的第二年,刑警队长因公殉职。
灵堂上,白发的陈母突然扑向大华,
称大华是扫帚星。
于是大华的人生劣迹又多了一笔浓墨重彩的罪名。
大华还在招待所上班,但常常神情恍惚,屡屡出错,后来被辞退回家,又重新回到了柴房,每天听嫂子指桑骂槐。
好在作为殉职人员家属,每月有一些抚恤金,看在钱的份上,嫂子没有赶她走。
28岁那年,嫂子亲自为她做媒,她嫁给了嫂子的一个堂哥,但结婚不到一年,因为受不了家常便饭似的殴打,大华提出了离婚;
32岁那年经人介绍,大华又嫁给了一个瘸子,瘸子是家里的独子,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退而求其次,娶了人们眼中劣迹斑斑的大华,但是结婚一年多,大华也没怀上孩子,于是被婆家赶了出来。
被赶出婆家的大华没有回柴房,她去了县城,用抚恤金租了个小门脸,卖起了茶叶蛋。
没想到生意越做越火,在市里开了几家连锁店。后来她承包了市里一家最豪华的酒店,当起了老板娘。
终于,大华生命里开始阳光普照,38岁那年,大华再一次出嫁,迎娶她的是小她三岁的酒店副总,婚后第二年喜得贵子。
08
多年以后再次见到大华是在她的酒店里,将近50岁的大华保养得很好,体态婀娜,妆容精致,举止优雅。
聊起往事,大华突然问了一句:“还记得当年我们曾经向往的幸福生活吗?”
“天天吃馒头,没事含块冰糖。”
我们俩几乎异口同声,说完我俩都笑了,可笑着笑着大华又哭了。
“当一阵龙卷风把你抛到茫茫无边的荒漠上,为了活着,你会连骆驼粪都吃,信吗?”
信啊,吃完骆驼粪,我们才会有力气往前走,才有希望走出荒漠,找到生命的绿洲。
大华让我相信了这个朴素的道理:生命首先得学会眼前的苟且,才有希望奔向远方寻找诗意和幸福。
苦尽甘来就是这个道理。
PS:本文作为投稿,原创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月寒书社(xiaoshuo23)
网友评论
依旧很喜欢,献花🌺
我赶紧开着我那经典款工农12手扶拖拉机过来捧场。所谓的捧场就是点赞+好评!
另外,麻烦给我留下三个车位。因为我这个人太高调,讲究排场,所用的专列也比较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