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南华经解读69
《齐物论》通篇将自然原则作为主导性的观念,但在某些具体描述过程中,又似有把自然加以超自然化的一面:这里的“至人”,便已不再是自然意义上的存在,而是带有某种超自然的品格。
从中也可以看到,自然和超自然在庄子那里每每纠缠在一起。这一点对以后道家思想的发展,特别是从道家到道教思想的演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道教中的很多人物都具有超自然的特征。
这里同时提出了“死生无变于己”的问题,生死对个体而言无疑关系重大,按照庄子在这里的描述,“至人”已经超越了生死之变对自己的制约,“无变于己”即体现了对生死的达观态度:虽面临生死变化,依然保持超然之态,不为所动。生死尚且无法让其改变,世间的利害就更难对他产生影响。这里所展现的,是一种不同于常人的精神形态和人格之境。
这段对话讨论的具体主题是如何对待利害的问题,从讨论的结论看,“至人”已经超越了利害的计较。超越利害的计较可以看作是价值观上的主张,涉及如何对待日常世俗社会中的利害问题。在这段对话中,庄子首先要求达到“至人”的境界,其蕴含的前提是:唯有达到这种境界之后,才可能最后在价值领域中超越利害。
也就是说,价值观上的立场与人的整个人格之境联系在一起,人在本体论上的存在形态,构成了其在价值领域中超乎利害的内在根据。至此,可以看到庄子设定“至人”的内在意蕴:“至人”作为特定人格,其存在之境构成了其超利害的前提;广而言之,人的存在之境与价值取向之间也存在普遍的关联。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