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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歌词,原词是陪你去看星星。最近在写武侠故事,打字的时候输入法把“砍”优先排列在“看”前,令我拍桌子领悟,愿意陪你看星星的人如过江之鲫,鼻孔朝天即可。愿意陪你去砍猩猩的人简直凤毛麟角,请你一定要珍惜TA。
前天兴致勃勃地参加了简书版权中心的发布会。作者提问环节,我豪情万丈地准备迎接关于文学的一切追问,低着头使劲儿编词。
“千载难逢,”我重重地提醒自己,“这个装逼机会千载难逢。”
我想象黄一琨老师深情询问:你是否愿意跟文学长相厮守,热爱,忠诚,健康或疾病,贫穷或富有,惊鸿一瞥,至死方休。Do you?
我当然知道怎样的答案会使观众感动,于是假装思索片刻,流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甜蜜地踏进坟墓:Yes,I do!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当话筒被我抓在手里,我沉稳地判断出距离闪光灯照亮会场还有五秒。
五秒后。
黄老师(和蔼可亲地):考拉啊,我看你写失恋写得特别好,你说说,从小到大失过多少次了啊?
我(正要念剧本):Ծ‸Ծ!!!?!?
生活再次欺骗了我。十八岁的时候我觉得钱钟书好聪明,他说男女之间,借书的学问很大。因为借了要还,就有了再见的理由,把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恨不能焚香叩首,拜师学艺。
那年遇见一个南方姑娘,喜欢吃雪糕,自称社交恐惧症,眼神漫不经心,歪着头笑的时候牙齿很白。
我太年轻,误以为自己很文艺,买了本书送她。时临端午,挂过电话她穿着拖鞋从宿舍楼飞奔而下,心情很激动。她满怀期待我是来送粽子的。
我也很激动,眼望苍天,把书戳在她脸上:给!
她接过来,很疑惑地说谢谢。
我念念不忘借书梗,大喊一句:看完了赶紧还给我啊!拔腿就跑。
在我的想象中,我连逃跑都是那么酷。
后来南方姑娘请我吃雪糕,并向我介绍了一个叫做五羊的品牌。夏天逝去,我们不再联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她怎么还没看完啊?
这个故事把QQ逗得哈哈大笑,她说:你竟然送《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太不吉利了,活该活该。
我郁闷地说:写的不是挺好看么......
QQ成为我的女朋友是在四个月后。我俩都是第一次谈恋爱,见了面很不好意思。从前张牙舞爪,梦想成为铜锣湾扛把子身边女人的QQ学会了脸红,怂怂地把手递过来,低着头说:牵吧。
更怂的是我无暇嘲笑这个小二逼,忙着低头回答:好。
关于她的故事我写进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梦游》,是在简书发布的第十五篇文章。前半段的叙述原汁原味,当然姓名面目全非。只是在小说里张仟陪伴陈飞度过了大学时代,现实生活中我们大三分手。如果今年她的考研成绩惊天动地,就能去读梦想了好多年的北航。如果成绩平平无奇,陪她叫嚣扎车胎报复社会的人也不再是我。
在尚且兄弟互称的岁月里,有次约好去吃火锅。我先是去火车站为家人送行,安抚她一定要淡定,马上就能碰头。转身跳进一辆滴滴,怕影响速度而不搭理讲段子的老司机。
我很焦虑,非常焦虑。天下起了雪,在昏黄的街灯照耀下像是集体自杀的蜂群。防不胜防的堵车令我再三致歉,QQ说:没关系,我喜欢雪。你不要慌。
距目的地还有半公里左右我逃出车厢,于车水马龙的街道穿行,为行人安详的神情愤懑不已: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一点都不慌啊摔!
我打电话告诉她:我到了我到了,你在哪?
她笑嘻嘻地说:往天上看。
我抬头看见不远处的天桥,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白色身影正在蹦跶,频率很高地挥手,拨开人群跑下来。雪从盐粒变成羽毛,不染片尘的洁白令人联想到天使。
我双手合十,闭着眼鞠躬:Q哥我错了,下次不会迟到了!
她一边点头一边拍我肩膀,说:嗯~嗯~乖。你快饿死了吧,走吃饭去。
我觉得很蹊跷,本以为会被捶,睁开眼看见她在揉鼻子,冻得通红,心里一动:我兄弟真温柔。
饭后去打电动,她抓娃娃连续地失败,左顾右盼无人在意,拼老命踢了一脚娃娃机,洋洋得意。我在想:我擦。兄弟果然是兄弟。
习惯了以情侣身份出现后,我们反而开始隐居。她喜欢《生活大爆炸》,我喜欢《老友记》,寻一间无人的实验教室看剧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我不善言辞,她懒得交际,大千世界,人来人往,多是负累。事实上我们很无畏。有次压马路看见一个糖果售卖机,扔一枚硬币就随机吐出一颗糖,我回头激动地看着她:想玩吗?
她猛点头:想!
我立刻排在小朋友的后面,她去隔壁的7-11兑换零钱。时至今日我仍无法忘记,她捧着一把硬币从店里飞奔而来,仿佛盛满了煤块的小火车,脸上闪烁着分明的幸福。
排队的小朋友奇怪地看着我们,四周的人们好笑地看着我们,我们同时展现出冷漠与热情。那时我们十九岁,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糖果罐,我们将青春换成筹码孤注一掷,期待更多的糖果出现,不去想它是酸是甜。
时隔一年,我和第二个女朋友走在熟悉的大街,糖果机还在那里。我高兴地说:你有没有硬币?
她翻了翻白眼儿:玩这个不觉得很弱智?
我呆了呆,然后笑了:嗯。
是啊,我已经二十岁了,二逼通行证过了有效期,快快快,你要装作不动声色。
第二个女朋友也很有趣,叫LL。日常手无缚鸡之力,到了商场门前就力大无穷,拖着我走南闯北。一看见饭店就饿,一看见教室就困,一看见我就笑。她热爱网上聊天胜过见面,整天琢磨哪个色号的指甲油既亮眼又不显得妖艳。
她口口声声说热爱艺术,却只喜欢看搞笑视频。于是不同于对待QQ时的写故事逗她开心(《小童话》是写给她的),我搜罗好多段子给LL讲,最成功的就是“我易中天生平最恨别人在我面前说如日中天这个成语”,后来我们见面总是以“今天心情怎样”为开场白,另一人默契大喊:今天的心情,如!日!中!天!
她朋友很多,追求体面,决不在人前示弱,却表示为我破了戒。她说:你情商得有多低才看不出来我对你有不可描述的想法啊?
我想了会儿,说:现在我明白了。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你化了妆,还戴了隐形眼镜,原来是对我有意思。
她叹口气:你傻啊。我这么高冷,愿意单独跟你出去看电影,那点意思早就暴露啦。何况看的还是《血战钢锯岭》。唉。
哦,她喜欢《摆渡人》。
她哪儿高冷啦?
和LL分手后,我陷入了漫无止境的颓丧,认为恋爱从来都是势均力敌,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仿佛中了一招玄冥神掌。
QQ背的是个红书包。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看见背红书包的姑娘就犯怵,以为是她害怕是她还忍不住偷看是不是真的是她。一个月后偶遇,无处可躲之际发现,原来她换了个单肩包,灰色的,很好看。
LL喜欢吃蔓越莓曲奇。每次天猫超市打折我就囤点儿。深夜打字常常会饿,拿出来吃时神色淡然,仿佛完成的只是进食这一行为本身。
我对自己说:其实你没那么伤心,只是假装深情令你很有成就感。说到底是你太闲了。
说的太对了,多大点儿事儿啊!忙活起来!
我发奋读书,闭关修炼,期待着山洞里埋着绝世武功,不仅治好我内伤而且醍醐灌顶,明月照大江,重回江湖时呆毛都闪着金光。
可是书里总写着鸡汤,电影避不开桥段,歌词唱着“好心一早放开我”,我就像孙猴子在听观音念南无阿弥陀佛,她说这金箍儿你不要也得要,你看你要不要?
我龇牙咧嘴地喊:我不要!老子是齐天大圣美猴王孙悟空,五百年前大闹天宫,要你妹。
观音呵呵笑:你以为翻一本书,看一部电影,听两句流行歌就能成佛,你以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就能超脱,你不能。九九八十一难,你要一步一步走。
我要一步一步走。
我终于明白,那些心境,那些自卑,惶恐,不甘,懊悔原来不是夸张。放不下也没什么了不起,多捧会儿也挺好。直到有天两袖清风,再屁颠屁颠地告诉别人:时间是良药,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已经21岁了。失恋一两次,回味无穷。
没有掌声闪光灯,大家哈哈大笑。我挠挠头,不是因为腼腆或整理发型,我在找我的金箍儿,然后放心了:它还在。
我不想忘记她们。在有限的人生里,我们适逢其会地相遇,某一个瞬间被彼此点亮,剥离了黑暗、硬壳与伪装,惊叹:“原来你是这么个蠢样儿!”——我想记住的就是那个蠢样儿。
离别是很痛苦,仿佛忽然置身于夜航的船,茫茫大海尽是冰冷。可是回忆足够温暖,像是港口的灯塔,标记来时的路,不禁动容:歇一歇,我还能走。我必须要走。为此我不惜离开了一个人。
直至遇见下一个人,TA不完美,甚至有可能不美,却在当你为这个世界的恶意和荒诞伤心欲绝的时候,微笑地看着你,告诉你:没关系,还有我在。
这时你摸了摸头顶,发现朝夕相伴的金箍儿不知何时销声匿迹,只留下细微的疤痕。
你便可以轻飘飘地说一句:你看这个疤,它好像条狗啊。
(完)
网友评论
不过你不是一个人……
发觉你的文字有张嘉佳的风格,幽默搞笑。
标题我喜欢,哈哈
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用幽默吐槽的语气诉说曾经悲伤的过往,虽然这和你深厚的文笔有关,可更多的是内心的独白。
总算可以长呼一口气,写完放下笔就像放下心事一样,虽然不可能去忘记。
要早点睡,还会有好菇凉的。
三是极
九是终
陪你去砍
刹车打住
你作是这可是共同犯罪
就是那个
一起掂过刀
一起同过床
不好意思
是同过窗
这样真的好么
虽说
猩球崛起
你可能看吐了
但是
珍稀野生动物
哪怕算是宠物
你要小心哦
最屁
也是虐待动物故意伤害
嘿嘿
犯罪未遂也是要处刑的
国内好说
一颗子弹喂给猩猩
给你报仇
国外
还真不好说啊
神佛不保
自求多福。。。
哎嘿
考拉
咱也别太低调了阿
拉屎
都做成方糖的模样
也是没谁‘shei’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