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翔论语札记40】

作者: 书香联盟 | 来源:发表于2019-03-01 10:44 被阅读0次

原     文

 《论语为政篇》

         2.24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夫子说:“去祭拜别人的祖先,是谄媚的表现,需要见义勇为时不出手,是不勇敢的表现。”

         这两者似乎不是同一件事情,为什么要在同一句话里出现呢?仔细分析,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所谓谄媚是因为自私而有所求。所谓不勇敢,是怕伤害到自己的利益而不去做。其两者之间的共性之处,在于都属于“自私”的行为。

       2017年有一部名为《人民名义》的电视剧彻底火了,剧中有一个情景是关于干部选拨问题的研究会,会上反应了公安厅长祁同伟曾陪同省委书记去扫墓,祁同伟当时也跟着省委书记跪在别人父亲的坟前,泪流满面,悲痛不已。今天学这一章,夫子似乎真的在专门说此类人,或许当时有人为了求福避祸而祭他人的祖先,或者夫子当时也遇到了与祁厅长相同的人。孔子距今两千多年,但人性的贪婪依然存在,不会因为物质和科技的发达而变化。这就是圣人的智慧,他在两千多年给人性画的圈,人类到现在还没有跳出来,实在是可悲!可叹!

【注】:非其鬼而祭者,以能成其私。见义不为,可观其私矣。此两者,事有不同而其理一也,盖不可为而为,可为而不为,利欲熏心之徒与!

他祖坟前拜

妄图得实惠

见义不敢为

只畏损己力

作者: 王鹏翔,传统文化爱好者,习诵经典,体味快乐人生,此《学记》仅为一己之感悟,多有瑕疵,恳请仁者教诲。

名家集义

《论语新解》:此处单言鬼,或说非其鬼,乃指非其祖考。祭有当祭不当祭,崇德报恩,皆所当祭,求福惧祸,皆所不当祭。

 见当为而不为,是为无勇。

 本章连举两事,若不伦类,然皆直指人心,盖社会种种不道与非义,皆由人心病痛中来,如谄于无勇皆是,孔门重仁,乃心教最要纲领。

《论语讲要》:非其鬼,是指非自己祖先,不当祭而祭之,是谄媚之举。《传》:“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所以祭非其鬼,是谄媚求福,遇见义所当为之事而不为,即是无勇。

《论语恒解》:此章以鬼该神,盖因春秋祭典混乱,民义不修,往往不自省心,禔躬而妄,以注昏之祭求福,子故戒之,若夫天地山川社稷以及有功德于民,如祭典所言者,则国家民生报祀,古有常制,礼义虔恭,特不可逾分耳。

《论语正义》:郑曰:“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墨子经上:“勇,志之所以敢也。”礼乐云:“临事而屡断,勇也。”

 是祭非其鬼,皆因求福,然既非礼,亦必不能获福。曲礼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论语集注》:非其鬼,谓非其所当祭之鬼。知而不为,是无勇也。

《论语点睛》:骂的痛切,激动良心。

《论语义疏》:人若非己祖考而祭之,是为谄求福也,见所宜为之事而不为,是无勇敢也。

参考书籍:《论语义疏》皇侃著,《四书集注》朱熹著,《论语点睛》蕅益大师著,《论语正义》刘宝楠著,《四书恒解》刘沅著,《论语讲要》李炳南著,《论语新解》钱穆著,《论语别裁》南怀瑾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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