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身份:一个在基层工作的法官
人物互动:分享自己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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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化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 ”
熟悉这句话的人都知道来自于《射雕英雄传》。
所以从事法官这一行,大概来源于80后男生从小就有的行侠仗义的武侠梦想吧。
可是长大了才明白世间没有人能练就降龙十八掌等绝世武功。
后来港剧又看多了,发现剧中带着假发,在高堂之上正襟危坐,不动声色的法官,一样可以维护公义,保护弱小,慢慢对法律有了兴趣,想着自己哪一天也可以当上法官。
18岁那年填写了法学类的高考志愿,顺利入取后就按部就班上学。
但一毕业就遇到了挫折,连续2年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
因为法官职业的特殊性,通不过国家司法考试,就没有报考法院的资格。
那段时间比较纠结,有过放弃的想法,毕竟也找了份不错的工作,但内心深处还是不甘心就此改行,放下法律的梦想。
幸运的是第3年终于通过考试,而且是高分,看到成绩时有种如释重负想哭的冲动。
09年因为家庭原因,考入浙西北一个小县城的法院,到目前为止已有7个年头。
今年年初我刚刚被任命为审判员,并且进入员额法官序列。
对于法院的工作的感悟就三个字:压力大。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个是内部的压力。
就以我为例,去年大大小小办理了400多个案件,但手上还有100多个案件未办结。
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全国所有法院的问题。
第二个是来自于当事人的压力。一方面因为有些当事人对于法律不了解,因此对于法院的判决不认可。
我经常遇到民间借贷案件的担保人,作为被告不愿意出庭应诉。
他们中很多人认为讨钱就应该首先问借款人去要,实在要不到了才能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但是依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一旦认定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那么法律给予了债权人选择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仅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甚至还可以绕过借款人直接追究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此外,还有部分被告认为我本人不到庭,法院就没有办法判案子。
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的,即使被告不到庭,法院依然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而未到庭的被告放弃的是在法庭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极易导致自己败诉。
遇到这种情况,我会花更多的时间、精力去解释法条给这些当事人。
欣慰的是,大部分人最后还是表示理解,但依然有部分人坚持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
另一方面,还有部分人可能一辈子到法院就打一次官司,因此维护自身权益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
但由于法律规定的限制,或者证据方面的不足等等,导致最后判决未必如他们所愿,从而使得他们对法院的判决有想法。这些当事人压力往往也会给法官带来干扰。
如果说警察都希望“天下无贼”,那么每个法官都有着“天下无讼”的梦想,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在法律所规定的框架内安定地生活。
但是“天下无讼”又只是美好的幻想,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一旦涉及自身利益的取舍,必定会为自己多考虑一点,因此才有了矛盾,有了纠纷,才需要法官作为居中者进行裁断。
对于法官来说,公正是唯一的要求。
法律条文上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则是法官的工作准则。
但是,有的时候公正却不一定能代表正义。
正义是一个道德范畴的词汇,每个人的道德理念并不一致,或高或低,或偏执或圆滑,因此每个人对于正义的理解又会各不相同。
而作为一个法官,如果一心只想着惩奸除恶,保护弱小,将个人的好恶情感带到办案中来,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
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认为辛普森是杀人凶手,即使之后的民事案件中被判定辛普森对死者负有责任。
但是刑事法官依照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将警方、检控方提交的足以定罪的决定性证据排除在外,并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作出无罪判决,而该案也成为了里程碑式的案件。
对于普通人来说,只是由于证据存在的小小瑕疵,就让凶手逍遥法外,那么这个法官的判决是冷酷,机械,甚至是非正义的。
但应该看到是,在这个案件中,法官其实只是在个案正义与司法公正中作出了专业性的选择。
很多人都认为法官是正义的化身,但我认为法官这份职业其实只是一个居中的裁断者。
正义背后的价值取向更多的应该交由立法者去选择、把握。
当立法者制定出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所有人能够预期自己的行为会得到法律怎样的评价,那么人们都将会以法律的要求作为自己行为的底线。
而作为法官,审理案件应当如同查询电子机器的说明书,什么样问题在法典上都有明确的规定,马上就可以作出裁断,而不是需要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去判断。
当然这只是无法实现的理想状态,法律永远跟不上日益发展的社会变化,所以法律才需要修订,所以案件才需要法官运用法律技能公正地去裁断案件。
对于法官这份职业,其实我并不奢求人们给予过多的赞美,而是期待能有更多的理解。
如我前面所说,在中国要想成为一名法官,首先必须得大学本科毕业,然后通过“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之后还要挤过公务员考试这根独木桥进入法院系统。
进入法院后,从送达法律文书,装订案卷的书记员做起,熬过几年后,才有资格通过考核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办理简单案件。
至于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审判员,则还必须在几年后通过统一的考试和面试才行。
而我则是从大学毕业后整整花了11年时间才成为了一名审判员。
很多大学同学,选择去当律师,做公司法务或者改行,坚持从事法官或者检察职业官的少之又少。
抛开工作压力不说,从最现实的经济收入角度来谈,法院的薪酬完全不能和年收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律师比较。
因此还坚持从事法官这一职业的,是那些还保有对法律信仰的人,这种信仰也就是我们这行常挂在嘴上所说的当年选择学习法律的“初心”。
因此我期待能有更多的人理解我们,并且能够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鼓励。
同时也期待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多的人去学法,懂法,用法,在法律的保护下幸福生活。
没错,我是一名人民法官,我是宁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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