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机判10年,捡到不还判5年。
偷要判10年,捡到不交判5年,这个社会就稳定了,我们立法也好,做一些制度建设也好,一定是为大众服务的,它在日益完善。
铁娘子董明珠在两会上提出用法律制裁偷手机和捡到手机不还的人,一上来就判刑,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确实把偷手机的人给惊到了,甚至把捡手机的也给吓住了。先不管能不能立法通过,董老板其实想强调的是,如今的手机有太多个人的隐私及财产,偷手机等同于偷别人财产,捡手机不还跟捡了别人钱财性质一样。一样是被法律所不容的,需要法律进行约束。
董小姐的提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感觉无法实施。偷手机确实可恶,捡手机不还也很可耻。但是需要量行,以手机被偷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大小衡量,如何界定被偷呢?如果某人的手机丢失,是否需要报警,如果报警,是报被偷还是被捡,警察系统需要立案侦查吗?这样的确浪费社会资源。被偷责任在他,被捡就是自己的责任了,自己没保管好。
偷和捡这个性质如何界定,偷是有意为之,而捡是碰巧遇到。比如,有人将手机落在超市,捡还是不捡,类似于有老人跌倒,扶还是不扶?本来道德可以解决的问题,却用上了严厉的法律,捡了还有可能判刑,我不捡行吗?那等谁来捡呢?失主来捡?还是小偷来捡?又或者被人家捡了扔进垃圾桶?
简书村肯定有法律界的友友,肯定晓得立法的流程,在我看来这个提案是难以通过的。不知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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