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皇宫别苑,皇帝宇文辉亲自为宇文谦接封洗尘,此时没有皇帝、王爷,只有两位亲兄弟。皇宫别苑原是他们母亲宣皇后的寝宫,两兄弟从小在这里长大,对这里有较为深厚的感情。
宇文辉喜欢呆在别苑里,因为里面充满了儿时的快乐。宇文谦不太喜欢别苑,他老是容易想起母亲去世的样子,先皇驾崩后没多久,宣皇后也郁郁而终。
“镇守边关辛苦你了,回来就多待一段时间。”
“也还好,就是伙食差了点,美貌的女子也见不到。”宇文谦此时已经是主帅,用不着像以前一样冲锋陷阵,个人安危比以前要安全的多,压力却大多了。
“多吃点。”宇文辉给弟弟倒酒夹菜。
“哥,你也太小气了,我可是刚打了大胜仗,就给我几盘小菜,几坛浊酒,你就这么犒劳我?”宇文谦口中满是嫌弃,手中夹菜的动作没停过。
“我还想说你铺张浪费,这几道菜是皇后亲自下厨炒的,都是你爱吃的,酒是易老亲自酿的。”宇文辉不停给弟弟夹菜,国事繁忙兄弟俩难得有机聚聚。
“就我们两个也太无趣了,不说大摆宴席了,你起码给我请个三千人、五千人的歌姬唱唱歌跳跳舞也好。”
“好大口气,按你的要求请歌姬要花多少钱怕是你自己也没算过,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哥,像你一般小气的皇帝世间少有。”
“皇帝要为天下负责,哪里能只顾自己逍遥?我少花一份钱,百姓、将士能多一份钱。”想到边关战事宇文辉又犯愁了,语气一转问到:“北朝连年来犯,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你有什么好主意没有?”
“有,再给我四十万精兵,我去踏平北朝,威震四夷!”
“四十万精兵?四万精兵我都给你凑不出来,朝廷近半的兵力都去边疆防御北朝来犯,不能再从国内抽调兵力了。”宇文辉知道弟弟只是随口一说,纵使有四十万精兵也未见得就一定打得赢北朝,多出四十万大军每日多消耗的粮草数目恐怕都能吓死粮官。
再者南朝多山地河流,北朝多平原,单纯的靠步兵想打赢太难了。
“那只能是等北朝自己乱了,杨普权倾朝野肯定有不少仇人,等他被仇人刺杀,或是他脑抽亲自带兵冲锋被我一箭射死,杨普一死手下的人必定为了权力互相攻伐,到那时就是我们的机会。”
“说的容易,杨普也不是庸才,难啊!”
“别愁眉苦脸了,有我在,定保边疆无忧。”
“你的才能我信得过,只不过你改一改性子会更好。”
“我怎么了?”
“你该谦虚一点,你凡事必求成功,搞不好会失败。”
“我从不失败。”
“我正是担心这点,从不失败的人经历的第一个失败才可怕。”
“知道你是为我好,普通人都会失败,不代表我就一定会失败,我是天选之子,父皇可是亲口说过的。”
“你……”
“哥,你现在比母后还啰嗦。”
“母后要还在,我何至于此。”
南朝的蛙婆节到了,传说青蛙是天帝派下凡间专事桑稼的农神,为了祈求新年风调雨顺、人寿粮丰、六畜兴旺,百姓岁岁祭拜,因此成节事。
祭祀大典之时,蛙师们会带上巨大的神兽、青蛙面具,唱青蛙歌,跳青蛙舞,百姓则随着蛙师们一起狂欢。祭祀大典将持续一个月,朝廷亦会取消宵禁,万民同乐。
当下,不单蛙师们带面具,普通百姓也带起了小巧的半遮面具一起出门游玩。祭祀期间,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也好,小家碧玉也罢,都可以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大大方方的出门,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
宇文谦自然不会错过如此盛大的狂欢,与娇妻美妾度过了没羞没臊的几天之后,便戴上面具叫了几名侍卫乔装出门。
因为有面具的原因,才不会被众多女粉丝认出,省去了许多兴奋的尖叫声。
许久未回来,宇文谦想去文渊阁看看书,瞧瞧人,听说文渊阁现在一楼只接待才子,二楼只接待才女。
文渊阁本身一间无名的书阁,当年恰逢宇文谦游玩到此,一进屋就觉得倍感亲切便题三个字:文渊阁。
店家感动的咣咣地跪地磕头,要知道宇文飞可是南朝三大才子之一,又心系国家安危也没空写太多字,这三个字可说是无价之宝。
文渊阁二楼窗户突然飞出一个卷轴,不偏不倚正砸在宇文谦的脸上,几个侍卫傻了眼,光顾着看可疑的人了,没注意到还有高空坠物。
宇文谦恼怒的吼一声:“什么人敢暗算本王?”
不喊还好,一喊身份立刻暴露,一堆人朝这边看,并且议论纷纷。
“羽王殿下?!”
“不可能吧?”
“是羽王!身边的护卫都是女的!”
“啊啊!羽王殿下!!”
……
男男女女全都围了过来,男人多是佩服宇文飞保家卫国的能力,女人多是迷恋宇文谦俊美俏丽的颜值、首屈一指的才华。
宇文谦看到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垫步拧腰飞身上房,瞬间跑了个无影无踪,干净利落的身法只有侍卫长秦岚跟得上,追上他后秦岚问:“王爷有必要跑这么远吗?”
扭头一看是自己的侍卫长秦岚,宇文飞松了口气,他拿开挡住脸的右手,脸上竟然有墨迹,又摘下面具,从衣服口袋拿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说道:“当然有必要,让人看到本王现在的样子有损形象。还好还好,帅得很依旧。”
身处边疆的宇文谦是一个完美的统帅,《始计》中“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在他身体现的淋漓尽致,可是一回到家立刻变成一个融合了风流下流的男人。
“王爷在战场上杀敌,多狼狈的时候都有过,怎么一回来便娇情起来了?”战场宛如杀神,一回来秒变浪荡公子,秦岚对宇文谦的性格转换暗暗称奇。
“哈哈,你猜猜为什么本王战场上和现在判若两人。”
“王爷你精神分裂。”
“认真点回答!”
“咳咳,王爷有精神分裂!!”秦岚清清嗓子认真地回答道。
“……”
宇文谦无语片刻说道:“士兵们想看到是运筹帷幄的羽王,百姓们想看到的是风流倜傥的羽王,把合适的形象在合适的场合展现合适的人看,才能让万民觉得朝廷强大,从而心安。”
“朝廷真的有大家想象的强大吗?”
“如果有,本王就不必如此辛苦了。不说这些了,查清楚卷轴是谁扔的。”宇文谦把左手里拿着的卷轴丢给秦岚。
卷轴侧面沾满墨汁,想必是这一面砸在了宇文谦的脸上。秦岚打开卷轴里面是一名男子的肖像,瞧起来有几分眼熟便说道:“王爷,上面画着一个男子,好像是你。”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好像是?”
宇文谦凑过来一看顿时脸色难看起来了,画上人正是他,只是半边脸被墨汁弄脏,整张面孔显得十分丑陋和诡异。
“可恶!什么人敢玷污本王的画像?”
“画得挺用心,可能是意外沾到墨汁。”秦岚说出了合理的解释。
“画刚好砸到本王是意外还说得过去,把本王的脸弄成这样肯定是故意的。秦岚,立刻查查哪个胆大包天的刁民敢如此冒犯本王?”注意到一脸嫌弃亳无干劲的秦岚,宇文谦又说道:“算了,本王亲自去查。”
“去年也有你的好几幅画像被人弄坏,也没见你生气。”
“岂能相提并论?那是些女子抱本王的画像睡觉时流口水打湿的,说明那些女孩子对本王的身体垂涎三尺,是爱戴,这幅画是对本王赤裸裸的羞辱,把一边脸涂黑,是在说本王阴阳脸吗?实在可恶!!”
“还是我去查吧,王爷亲自出马恐怕又会引起骚乱。”秦岚知道宇文谦拿定主意要查,便不再阻拦。
易老姓易,吐火罗人,当初先皇平叛时认识了他,后面他一直追随先皇。先皇驾崩,他辞了官在城里买了个远离闹市的房子酿酒。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除了先皇也不怎么和人说话,应该是信佛,每天都要看佛经。
“易老爷!”宇文谦叫了一声。
正在家门口忙着的易老回头看见了宇文谦,他十分开心但仍旧一言不发,走过来把宇文谦拉进屋里坐,拿出了自己酿的酒,不一会儿又端出来了几盘菜。
宇文谦是易老看着长大的,他也一直把易老当长辈尊敬,菜齐了易老坐下,两人边吃边喝好不惬意。
这边说夏芝去文渊阁参加文会,带的作品是一副羽王的画像,花了好几天才画好。轮到她展示时有些紧张,卷轴竟然被墨汁弄脏,手忙脚乱的去清理。像是和她在开玩笑,卷轴从窗户掉了下去砸到人了,想下去赔礼道歉,还没走到一楼就听说羽王来了,待她走到门口羽王人已经没影了。
明恋暗恋宇文谦的人很多,夏芝属于暗恋,她在十三岁时见过宇文谦,当时宇文谦骑马随军去边关,高大威猛的士兵将军见了不少,第一次见一个瘦弱的少年去打仗。听说是皇帝的第八个儿子,夏芝想皇帝一定特别讨厌他才会派他去前线。
几年后,与夏芝有一面之缘的少年名字传遍南北朝,甚至北朝一度把他当成是头号危险人物,差点派刺客刺杀他。
事件起因是宇文谦的父亲当时的皇帝想要考考南朝才子的文采,出了个题目要求大家作文章。
题目为:天子。此题一出天下哗然,天子哪里是普通人敢议论的?可是题目如此不得不写,于是乎尽是歌功颂德的文章,阿谀奉承谄媚之词看得考官想吐。
正值中二年龄的宇文谦也作了一篇,文中严厉地指出了封建君主制的弊端,指责了士族阶级闭塞言路,提出了天下人在合适的条件下都可以做天子。
封建社会的君主为了更好地统治,称君权为神所授,故称帝王为天子。《礼记》曰:“君天下曰天子。”宇文谦的文章否定这点,等于是扒了满朝公卿的底裤,民众被解放思想一直是所有封建政权的噩梦,一时间连北朝都颇为忌惮宇文谦。
这要是别人家的孩子,诛连九族都算是从轻发落了。
满朝文武请愿严惩宇文谦,先皇怒气冲天地呵斥其一顿,令回边关部队好好反省。
众所周知,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人眼里会联想到不同的事物。比如说,看到一只点燃的蜡烛,有些人会想起蛋糕,有些人则会想起小皮鞭、紧身裤。
宇文谦的文章在百官眼里大逆不道,但皇帝暗地里十分赞赏,文章说的是实话,只不过是不能说出来的实话。
夏芝就是在此时暗恋上宇文谦,人长的帅、有文采、满朝文武包括皇帝都不放在眼里,多么威风的人呀!
羽王府花园,宇文谦逗着怀里的一只小赤狐,小东西眼神妩媚动人,竟然不输风情万种的女子。这是番邦刚进贡给朝廷的,宇文谦知道弟弟喜欢这些奇珍异兽便命人送来王府,秦岚站在一旁回话。
“哦,她真的只是无意的?”
“是的,而且还挺崇拜你的。”
“那就算了!”宇文谦的注意力全被赤狐吸引了。
南朝皇宫里,皇帝宇文辉召来了负责京城责治安的京兆尹询问治安情况,平时宇文辉不会特意问这些,在蛙神节开放宵禁期间还是有点在意治安问题。
禀报完城里的治安情况,京兆尹犹豫了一下还是报告了宇文谦今天在城里的遭遇。
皇帝称听了沉思片刻,又问了京兆尹夏芝的身高、相貌、家庭背景等信息。本来这些京兆尹也是不知道的,在进宫面圣之前,想当皇帝可能要问这些,就临时详细里背了下来。
等京兆尹退下,皇帝命人准备文房四宝,皇帝大笔一挥写了一封圣旨,命人送去夏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