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台风

作者: 猫和秋叨鱼 | 来源:发表于2018-09-19 07:31 被阅读4次

    (一)

    十五年前,当陆北北路过大街时,就被一种气味吸引了。是一种浓郁的扑鼻的混合了糖的奶香,那种香味排山倒海,波涛汹涌,橱窗里摆着的白白的奶油以及蛋糕上绽放的花朵一下子就把她的目光锁住了。她不知道小小的纸杯里居然装了那么大的魔力。是排山倒海的,波涛汹涌的。就像是想把整个蛋糕都倒进胃里。

    北北!走了。

    ……

    北北她爹怔住了,连续叫了三声这个丫头片子像没听到似的,看她对着橱窗挪不开脚,可下午的班马上就得签到了,不得已给她买了个纸杯装的蛋糕。纸杯蛋糕正中间开着一朵俗气的牡丹,但牡丹也是牡丹啊,陆北北就是喜欢俗气,就是喜欢牡丹,就是喜欢俗气的牡丹。陆北北就拿着这个纸杯,像圣斗士虔诚地捧着圣水。现在北北改变主意了,她要一点一点的吃,用白色的塑料勺子轻轻戳一下最上边的奶油,沾一点放到嘴里,等走了五十步,再从杯子里戳一点点,北北盯着纸杯边走边吃,路上过了过少辆汽车,自己差点儿被车撞到,她都不知道,只是明显觉得,走过的路上都开满了奶油一样的小花,花的中心种一点乳黄色的蕊,就像纸杯蛋糕上盛开的小花一样,溢满了落地有声的欢喜。说不准,现在长在她脸上的脂肪痘就是那时候种下的。

    在这个城市,男孩子吃蛋糕是会被嘲笑的。从五岁开始,男孩子就和甜食相隔离,至于原因是什么呢?穷养男富养女吗?还是担心男孩子蛋糕吃多了变成蛋糕一样香甜柔软?北北不是很清楚,只知道爸爸好像从来没有在她的面前吃过蛋糕,好多人吃蛋糕是因为生日才吃,一堆的人就着盘子一人分一小块,拍手唱完生日快乐,才可以动手,这样的吃多难受啊,陆北北就不会在生日的时候才吃蛋糕,不是因为觉得这样吃不够档次,而是陆北北压根就吃不起。想吃都没这个条件。

    北北家住在农村,爸爸在城里的建筑工地上班,每天早上七点半出门,晚上十一点半才能回家,北北她妈说,他每天上班的时间比高三复读生上课的时间还长,工资却比复读班里考得最差的那个人的分数还少。复读生要上多久的学,北北那会还不知道,至于复读班考得最差的,有不会算1+3=4这么差吗?刚上幼儿园的北北是不会懂这些的。但自从那一天开始北北就决定以后一定要去蛋糕店打工,这样就可以吃好多好多蛋糕了哇!

    (二)

    在陆北北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一度为自己是一个人而感到高兴,一个人的乐趣不仅体现在可以和隔壁白河理所当然地玩过家家,和冬子用掺了水的泥巴做大哥大,折片叶子就可以当做她们世界里交换事物的通行证,想看动画片吗,一群孩子围起来,马上就可以给你演一个,还有,电视里八路军打鬼子的戏码,那可是她的拿手好戏,村子里对面山上的土坡就一度充当过朝鲜高地的角色。

    但是,后来的一切看起来都不一样了,太不一样了。准确地说,自从陆北北被那辆唱着“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默默无名的小草”的面包车载走的时候,她的世界就开始改变了,惊为天人,天翻地覆,彻头彻尾。

    陆北北被车子载走的那一天,好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天空的颜色,空气里弥漫的气息,都想不起来了。这有点奇怪,陆北北从小就有一种异于常人的能力,她可以准确而又清晰地记住每天空气的味道,高兴的快乐的忧郁的悲伤的,她一闻就能感觉出来,每个场合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可那天只记得有个还没满二十的幼师在和司机师傅说笑,一群和自己一样的孩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吵吵嚷嚷的,很挤,书包压着书包,她感觉自己也变成了书包,或者准确地说,是汉堡包中间被夹着的那块肉,等着被哪个胖小孩买去吃了。嗯,这种气息,大概是复杂吧。

    陆北北写到这儿的时候,外面正好在下雨。蛋糕店里前面坐了一对父子,这年头喜欢吃甜点的男孩子好像已经不多了。对面坐了一对情侣,男生用勺子挖了一大块蛋糕宠溺地伸进女孩子嘴里。刚点的豆乳盒子还是冰的,奶香的味道在有点淡,但不影响北北吃它的结果。

    老板娘在楼下说,下次再来啊。接着是和打工女孩的谈话隐隐约约地说,你这样死抠标准是不行的啊,要按照顾客觉得怎么好吃就怎么做的标准去做蛋糕,卖出蛋糕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让她下次想吃了还专门还找你买,完成任务的态度,是做不好事情的呀,你知道吧?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坐在这样的地方打字了,她不喜欢咖啡厅的苦味,书店又显得过于正经,更何况大家都在安静的看书的时候,一个人啪嗒啪嗒地打字也不太合适吧?北北一直认为,翻书的声音和电脑打字的咔咔声是两种全然不同的东西,不是交集也不是并集。皮做的沙发木质的桌子,再加上暖色调的灯光,以及甜到腻人的奶香,都符合北北心中对蛋糕店的设想。然后思绪就被窗外的雨牵回了一年前的那个冬天。

    (三)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即便是吃火锅这样的食物,领带衬衣也一丝不苟。青菜被放了下去,大片肉被捞上来,辣椒在滚烫的热水里咕噜咕噜响,十年了,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过去十年了。

    第一次对他留下印象,还是那次在高中校门口。那时候,是初春吧?大概是。她记得那时候校门口那两棵树的叶子正好开始长出一点点绿的嫩芽,爸爸把被子送到宿舍就回家了,其他舍友也都还没来,累积了一个冬天淤泥的池塘散发出苏醒的味道,红色的鲤鱼把头戳出水面,一层泛着红橙参半的油星子的气泡立即荡漾开来。路两边摆满了卖盒饭蒸饺的摊子,喇叭声混着卖饭阿姨的招呼声,灰尘有点多,但吃饭的人也不少,大概那些油星子就是从这些小摊这儿流过去的吧,就在这个地方,不,就在满是灰尘的地方,陆北北见到了那个让她接下来十年都仰慕无比的男孩子。

    洛子礼不算高,但绝对算得上气质出众,是那种钢琴十级小提琴十级学习成绩又雷打不动全校第一的男孩子。她笃定地相信,即便是把他安安静静地放在角落里,那个小小的角落也会变得闪闪发光。当时的陆北北还是一个不知名的名副其实的学渣,月考不是倒数就是不及格。长的好看的女孩子不需要学习好就能引起别人的注意,而经常考第一的女孩子就算长得不好也有资格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或者她的名字被好多女孩子写在纸上,激励羡慕或者纯粹是因为嫉妒,名字总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传到他的耳朵里。可自己呢,长相平平,学习中等,性格也是那种拉到人群里马上就被淹没的人,她从小就不太喜欢被人发现和关注。或许是因为自卑吧,因为害怕自己黑黑的皮肤在一群白皮肤女孩子里面显得过于醒目,或许是担忧自己一年都不会换的衣服一眼就被别人认出来,又或许只是单纯地不想让自己在那么多比自己优秀的人面前显得那么狼狈,平庸不堪。

    青菜叶子被捞了上来,他特意用白开水先涮了,再往你碗里夹了几片。知道你不吃辣椒,洛子礼张口说话的时候,雾气停留在他的眼睫毛上,氤氲出不可多得的温柔。和那次在校门口背书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他又往她的碗里加了一块排骨,顺便倒了一杯朗姆酒。火锅店里自然不会卖这样的酒,这酒是洛子礼在古巴旅游时带回来的。自从高中毕业后他就顺利地保研进了A大,学的是国际关系,有一个比自己大两岁的姐姐,也学的这个专业,所以从一开始就对自己学的东西了如指掌,大学里发表论文,绩点第一,考雅思托福,水到渠成地,在大家还为考研忙得焦头烂耳的时候,他已经成功拿到了法国某大的研究生录取通知,而且还是全额奖学金。在法国学习的过程中,边上课边奔赴世界各地,这些消息,北北都是靠潜伏在他的朋友圈才知道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陆北北那个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平庸,没有遇到年纪正好风华正茂的洛子礼,她是不是就不会有现在的今天?

    (四)

    遇见洛子礼之前,陆北北还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女孩子,那个时候,陆北北也有特别欣羡的女生,也会像其他女孩子那样丢三落四,用课余时间看一些女孩子才会看的小说,也会和大家八卦哪个班的男孩子长得还不错,直到遇见他之后,她好像有点变化了, 准确的说,是变化太大了。

    高二文理分科之后,路北北就软磨硬泡让父母同意她报了编导,告别了麻烦又费脑的数学之后,她凭着惊人的毅力,一年之内成功背诵十五本教科书,准确记忆两本地图册,至于政治新闻,吃饭的时候早就养成每天都听的习惯了,全球通史初中毕业那个暑假已经看过一遍,这样一来,文化课成绩开始飙升,等到高三寒假专业课成绩一出,省第一,路北北的成年之路,开始顺风顺水,开挂到出奇。

    湖师大开学的时候,光线传媒的刘同正好回校做演讲。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给自己设想了不迷茫的清楚。

    她开始学摄影,拍各种各样有趣的照片,参加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每天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至于专业课,她对自己的要求并不高,每天把自己安顿在电脑桌前,要么在修图,要么在看优秀的设计海文案和海报,要么就是去拍照的路上。当宿舍所有的同学都睡着的时候,她用帘子遮住桌前台灯上的光,她感到自己体内小小的宇宙在一点点长大,就像书桌上一直亮着的台灯一样,如果可以,最好就这样一直亮下去。再怎么注意还是会有轻微的响声,天气稍微暖和点时,,她就拿上自己的瑜伽垫子和电脑铺到宿舍走廊上,一张一张地修,一点一点地调色度。

    除了拍人物肖像风景图,陆北北的文字也很不错,虽然不能够写出长篇大论,像某些作家一样让人一看就掉眼泪,但她的文字是跳动的,欢快又带点调侃的句段,那是一种属于年轻人的文字,大概是九五甚至零零后的那种吧,不管是那种,里面的善良是看得见的啊。陆北北用她的温柔和温暖让好多人受到了待见。不管是好朋友还是不认识的宿管阿姨,她都会微笑着和每个人说话,她有办法让一个心情面临奔溃的人变得好受一点,有办法让别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注意到并喜欢上自己。在普通孩子面前她是努力的,但在那种出身本身就很高贵的人面前,她发现自己未免显得过于做作和生硬了,她刚开始是害怕,怕丢掉这突如其来大红大紫,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自己作为流星花园的女主角出现在记者见面会现场的紧张,她觉得口红涂错了粉底打得太厚眼睫毛像苍蝇脚一样粘在了一起,至于穿着那套金光闪闪的连衣裙和女二号站在一起时,她少见的黑粗腿在娱乐圈女明星里是显得那么突兀,还有脚上的高跟鞋啊,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和男主角的身高差不要那么大,她不得不穿上了十多厘米的水晶鞋,真的就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只有她自己知道,穿着那双鞋,自己是走得多么小心翼翼,战战兢兢。

    (五)

    陆北北在大学里的朋友少得可怜,能被她这种技术宅记住的人也少的可怜,但隔壁班的郭筱筱,是唯一一个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人。

    当路北北从台阶上一级一级走下来时,恰巧看到了站在路灯下背书的郭筱筱。暗黄的灯光打在她正在翻页的手指上,天上飘着细雪,在这个大家都把手紧紧捂在裤兜里的季节,这个哈口热气都会被凝固的季节的深夜,郭筱筱居然在手指冻得通红的情况下,一圈圈围住白白瘦瘦的路灯柱子,眼睛盯着课本,不管身后人潮涌动,心无旁骛地,让深夜的雪花亲吻她的发梢,撞击她的睫毛,停靠在她的高领毛衣上,转身又用白舞鞋去接那些跃动的精灵。她每从嘴里吐出一个字,空气就绕出一股乳白色的烟,是那种在最冷的冬天打开冰箱最后一层时漫出白烟的感觉。

    下自习的人群潮流一样,从四面八方来,又散到四面八方去。路灯打在她身上,就像耶稣基督诞生时上帝用一轮金黄色的光晕庇护着他,说不清是满月还是太阳,路灯照得她有点像神了。就好像全世界为她一个人搭了个舞台,只有她站着的那里是亮着的。陆北北满以为自己用尽洪荒之力学了整整一天,时间还是态度,都算是这学期里数一数二的了,她在下楼梯的时候还在盘算着要不要给自己加个鸡腿或者买一份炸鸡翅当夜宵,食物对她有着致命的治愈力。这是第二个促成她飞速成长的人。

    郭筱筱从大一开始就是年级第一了,当第二年开学学校开始综合测评时,公示的名单上陆北北看到了一连串的论文,那个时候陆北北连论文这玩意儿是什么还搞不清楚,就算每个专业课老师都要求写一篇课程相关的论文,一学期算下来写了不少于五篇,但陆北北到现在还搞不清楚脚注怎么自动输入引文和目录应该怎么插入好,还有,尾注格式里书和毕业论文和期刊用的都是不一样的格式……就在陆北北什么都不会的时候,郭筱筱已经在C刊上发表论文了,论文的题目――圣像画神性与人性,陆北北听都没听过。

    陆北北看着路灯下专注的她,心里倒吸一口冷气,有些人,可能自己用尽了力气都赶不上十分之一吧,更何况自己的用尽力气在她们面前,看上去是那么微不足道,她突然对自己生出好多怜悯来。

    但是,这个时候的她,也开始接拍接到手软啦,甚至又一次,淘宝模特没按时赶到,她被老板安排救场,没想到拍出来的照片竟意外的好看。

    “台风要来啦”陆北北通过电话对我说这话的时候,我站在写字楼的最高层,看见下面的陆北北化成一个小黑点,最后隐进磅礴浩大的人流,消失在弥红灯闪烁的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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