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儿时偷桃摘李的借口是:田边桃,地边果,吃不吃在我!
这句话道出一个歪理,就是说,长在田边地头的桃李,乃自然之物,不是哪一家的,吃与不吃,完全看路过之人的态度。
记忆中,村寨里尽是一些毛桃酸李,皆是贱果,不是生虫,就是疤疤欠欠,反正不讨人喜欢。
后来有了“大白桃”,又只是少数有开化头脑的人家所有,少之又少,成熟之季,让人馋涎欲滴。
再后来,政府引领种经果林,桃李开始随处皆是,只是没有太讨人喜欢的品种,桃李也开始了“寻隐者不遇”般的尴尬境地,上市却没有购买方。
今天有幸,亲眼见到了“脆红桃”,又大又红,好看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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