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说说我为什么要写作。
从小到大,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个怪咖。其实具体怎么怪法,我也不太清楚,据身边的人说,大概就是天天看啥都不顺眼,为人处事劲劲的,时常还得和自己打一架那种。
但是我从不觉得自己怪,相反,我觉得这个世界太怪了。
后来,我就生气、郁闷,好像天天头上顶朵乌云似的,总想打雷下雨,把这些情绪散发出去。我想明明是他们怪,为什么说我怪呀,我不就是想追求点真的东西么?
黄渤的一出好戏拍的不错,舒淇说:我不就是想追求点真的东西么?是呀,就是想追求点真的东西,但是真相,或丑陋,或美好,角度不同,想象的结果就不一样。真可能是坏事,假也可能好事,真真假假,看不清也许才真真儿是好事。于和伟说:规则都是我定的,你是玩不过我的。是呀,规则早已定下,便是再有道理,也只是自己觉得自己有道理罢了,规则虽还是原来的规则,但规则的制定者总是有办法让自己获取更多的利益。
以后,我可能一直怪下去,谁知道呢,反正我始终是我,他人眼中的怪与不怪的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毛姆说:作家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作的酬报;对于作品的成功或失败,受到赞誉或诋毁,都应该淡然处之。
谁都不想让自己的激情苍白无力,不想让自己的梦想枯燥乏味,如果没有动力确实很难让一个人一直坚持做一件事,尤其是在没人认可,没人帮忙,甚至受到诋毁,只能自己为自己点赞,自己舔舐伤口的日子。写作也一样,她能让我头上的乌云放晴,这于我足矣。
诚然,自己终其一生也可能成不了世人眼里的作家,但我希望自己一直是自己眼里那个热爱写作,从思想的发泄中获取乐趣,自得其乐的作者。
王小波曾把写作比作登山,他说: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之所以登山是因为山就在那里。当然,也许我的自得其乐就像是他所说的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自己心里痒痒一般。
确实今天的自媒体热,招致更多人投身于此,也有很多人因此赚得人生第一桶金。但我至今没觉得写作这事能让我赚钱,可能自己能力差太多的缘故吧。就像王小波说的一样,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但是写作这件事依然能吸引着自己去奉献这一生的大部分时间。
当然,我内心深处还是和王小波一样是相信自己有文学才能的。不然我的自得其乐,思想宣泄换其他途径也是能达到目的的,最后还不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写作。
我爱写作,希望余生能够输出好的作品。
谨以此文,送给自己,并与每一位热爱写作,不忘初心的朋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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