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天色发麻,奚巧村里,偶有几声鸡鸣狗叫,倒显得极静。
“嚓…”,枯木枝在脚下断裂,发出最后的嘶喊,震得趁夜色溜进村庄的李布青,着实吓了一跳,慌了神般,将身体隐在旁边的树影里,双手紧握树干,眼睛不安地四处张望,待发觉仅是自己吓唬自己后,又羞愧地将溜到嗓子眼的心放回心窝里。再次鼓足了劲,摸进黑夜笼罩的村子里,仿佛变成了影子,融了进去。
李布青,本是隔壁村的隔壁的街头小混混。因家挨着一家穷秀才开的小私塾,从小书声萦绕,倒染了几分秀气,听得多了,也能满嘴之乎者也,壮哉壮哉。但又恰恰是这秀气使得“正业”小混混倒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常遭同混的人笑话,捉弄其有些娘性。被捉弄惯了,李布青也懒得再气恼,也就任由着人欺负。三天两头被人脱了鞋扔上头,或是被逼着扭着腰肢,搔首弄姿,以女儿腔唱小曲儿。这不,那日又被逼着唱小曲儿,细着嗓子唱:
“红烛罗帐女儿柔,雨露春娇至日后,
香室烛泪洒千秋,轻纱依偎立昏头,
泪洒千秋,立昏头…”
好好一首香艳曲,偏生被他唱成了闺怨情。还倒像唱出了故事,红了鼻头,湿了眼梢,倒让那三两混混觉得好生没趣,愣是气上了头,拳脚相向,唾沫横飞,以此作乐。正打得好不热闹,一串笑声响起。
“好一句泪洒千秋立昏头,我瞧倒不是拳打脚踢变猪头,哈哈!”眼见从巷子里出来一姑娘,一身湖青春色罗裙,裙面点上三两朵刺绣浅色芙蓉,脚踩一双雕以细小花纹浅底白鞋,倒显得清逸怡人。待走得近了些,只见那姑娘脸上竟有三道可怖刀痕,额上横着一道,脸颊上斜划着两道,透着淡红色,像极了被猫抓破的脸,人称猫娘,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几个小混看见猫娘,双腿直发抖,猫娘仅淡淡瞥了一眼,小混混便一溜烟不见了人。
话说这一带小混混,可是大有门道等级之分。倘若说李布青还算得上地上爬的,猫娘可就是那天上的星辰了。可别蒙在其斯文模样里,到底是生于黑暗,游住于白际黑夜里的主。
李布青仍蜷在地上,早吓得双眼紧闭,作死鱼状。猫娘上前,一只纤纤玉手在李布青脸上游动,那指尖的冰凉,像刀尖一次次划着李布青的心尖,无奈只得屏息装死。
“看来这趣人是死了,今晚,倒是有些猫粮了。”李布青吓得心尖一颤,哪还敢装死,眼猛一瞪,身子猛一直,便坐立起来,哪料得,“哎哟!”撞上了猫娘的额头。李布青心想“完了,完了”,竟害怕得又闭上了眼,猫娘见状,呵呵地笑。
“嘿,倒是个趣人!”
话说,自那之后,李布青便跟着猫娘了。在猫娘左右侍奉着,身价可是蹭蹭地长,哪还有小混混敢欺负他。他倒也借着威风,横走街头。这不,带着手下的人,将常欺负他的一堆小混逼到墙角。小混混们倒也有眼见力,一口爷一口爷地喊着,直喊的李布青身子也软了,眉眼也展了,嘴角也扬了。但这点甜头可远不够,活生生让人剥了衣服,赶到大街去了。眼见那一条条光溜溜的汉子,在人群里翻滚,像一条条鱼进了热油的锅里,所到之处,无不见一阵骚动,好不热闹。
闹得这般沸沸扬扬,自然是进了猫娘的耳朵。李布青进了猫娘房门,狐狸向老虎借的威风自然是没了,眼睛滴溜溜转,脚步轻轻地挪,好大半天才挪到内间,只见红薄轻纱里,微微见着猫娘斜倚的身姿,微风拂过,夹杂淡淡清香,甚是怡人。李布青眼睛一转,便吟道:
“轻纱红帐隐佳人,悲喜红颜疑不清。心思慌乱愁几何,曼妙香风寄人情。”
这李布青倒是个妙人,早知晓猫娘喜诗,便投之喜好,既美言其风姿,又表明自己惶恐,望猫娘之大度。这边猫娘听了,气也去了大半,瞧之不妥,又佯装着问:“你胆子倒是越发大了,连我脾性也琢磨起来。那倒是可以给你个差事去试试胆了。”李布青一听早心慌气短,嘴里说着不敢,猫娘接着说:“现在可没有敢不敢,只有你愿不愿意表忠心了。”李布青心里只叫苦,嘴上可抹了蜜的,得自个将自己挖的坑埋上。
原来这猫娘老早便盯上李布青了,那日救他也是正巧捡着了,今日这一闹,也就正好派他给早预谋好的事拉个线,也不枉这几日借他个威风使使。
这面隐入夜色的李布青,小心翼翼地守在一家小院后门,双手轻轻扶着墙,身子紧紧贴在墙上,眼睛在夜色里瞪得老大,认真听着院子里的动静。嘴里嘟哝着“这猫娘,大费周章地让我偷个红绣囊,想做什么呢?”
夜色浸染得深了些,院里的灯也熄灭了,待三更天时,李布青灵巧地翻了墙,又迅速将自己隐起来,待觉得安全,才观察起四周。这一看,倒惊讶了,墙外普通一座农舍,进来却别有洞天,九曲回廊,涓流细水,其间三两玉树点缀,树上玉兰幽香淡淡,倒显得雅致至极。李布青心里更是没底,但一时无措,只能先按着猫娘的指示,走到左边第二间房门,敲了三下,那房门便悠悠地打开。房间的尽头隐隐有个人影,李布青壮了胆走进去,近了瞧,是个老妪,着一身暗红色绸衣,眉眼柔和,竟有些相似。见着李布青也不惊慌,像猫娘所说那般,将一个红绣囊递给了他。李布青连忙将它放进衣服的内层,转身便想离开。不料还未走出房门,老妪竟大声叫了起来:“有贼人入府,贼人入府,快来抓人啊!”尖锐的声音撕裂着夜色,惊醒熟睡里的人,周遭亮了灯,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夹杂女人的惊慌,小孩的惊啼,男人低声咒骂的声音。一时像闯进漆黑的观礼堂,猛然揭开了帷幕,各色声响表演起来,倒让李布青发了怔。等反应过来,已被押入附近的一所祠堂,各色的人围了他一圈,心里早已砰砰地跳,待人群中一位相貌威严,穿着华丽的人开口道:“你是谁,为何半夜潜进敝府?”
李布青一听,觉得此人倒像是有礼之人,朗道:
“小人一书生,偶遇一佳人。初识已人痴,再见定终身。聊以情书寄,相约此地等。”众人自是不信,开始指点骚动。那人轻咳一生,便安静下来,他说道:“听一手下人说,你在我们院子里拿了些东西,是否介意手下人查查,以好闭了他们嘴。”
李布青面露忧色,嘴轻轻嗫嚅着,两旁老妪没听主人命令,便着手往李布青身上摸索了,两双枯木一般的手灵活地在李布青的身上游动着,从衣衫内层掏出唯一的一件东西,一个精细的上有精致的金色细纹的红绣囊。那最先说话之人,见那绣囊,神色一动,激动地问道:“此物你何从而来?它本应该在那棵树下。现在你该承认你是那个贼了吧。”李布青脸色慌张,又似乎有几丝羞涩,轻声说道:“实不相瞒,这是我将送予今日等候的佳人的物什,里只有一封书信。”老妪将红绣囊递给那位老爷,那人打开,将里面书信展开,
“袅袅娜娜情丝绕,
莺莺翠翠叹月柔。
桃花人面笑春风,
世世今今与尔同。”
“你,倒是与我当年一般。”那老爷情色柔和地望着远方,轻声地说。李布青倒是在心里大大吐了口气,原来在他从老妪手里接过红绣囊时,便发现绣囊里竟空无一物,待老人大叫时,惊慌无措,思量着死马当活马医,便将平日胡写的诗放了进去。没想到倒救了他一命。
那老爷见红绣囊后,翻起万千情丝回忆,便将李布青留了下来,两人秉烛夜谈,青灯朦胧,讲述了当年另一个红绣囊的故事。
那时,那老爷,还是17岁的少年,名叫曾范,喜欢上一个叫林殊的姑娘。姑娘柳叶细眉,气质清冽。俩人一见钟情,早已私定终身。林殊家是香粉世家,有许多古老制香的方子,制出的香更是香味独特弥久,仿佛能勾了人的魂般,让人深深沉在那份香里。其中最为稀有的是一份名叫残丝绕指柔的香粉,据说那是林殊的仙人从百花仙子的发丝间搜集的,有着神奇的作用,能够让相爱的恋人情坚如磐石,让背叛情感的人心如丝缠,日夜琢磨。女子们都竞相高价购置,惹得其余香粉商铺红眼,甚有人不惜高价聘人潜进林殊家盗取那张方子,却从未找到,不免让那些急红了眼的人起了毁灭之心。一夜,黑夜像撕开一道口子,大雨泼下,仍在秉烛夜读的曾范,突然听到后门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心中有些慌张,忙跑了过去,听到她叫他的名字。他慌了神地开了门,见到全身在滴水的发抖的她。他一把将她抱住,想用体温将她捂暖。她挣脱他,对着他温柔地笑,但也掩饰不了眼底的悲凉,说:“我们家遇难了,我要离开了。不要寻找我,我会回来的。”将平日缝制的红绣囊塞给了他,便冲进了大雨的黑色里。曾范总算回了神,冲进雨里,大声叫着她的名字,却悉数被雨冲刷了去。
从那夜起,这世间仿佛再没了她的踪迹。红绣囊是属于她的唯一的东西。他总站在第一次遇见的那棵桃树下,等待着,等待着她说的回来。桃花落了肩头,青桃立了枝头,绿叶黄了,飞散了,却从未有她。
初识人面桃花红多年后,仍从未有她的身影,觉得永远也不会再有。便写了诗放进香囊,发现里面却是那张残丝绕指柔的古方,眼泪顺着落下,仿佛那一刻,看见她真正死在了自己的怀里,但又像附在方里,从未感知她的离去,从未离去她的陪伴。他便在心里下了决心,她用生命换的方子,要用生命让它的芬芳长存世间。从那时起,便潜心研制香粉,将家里积蓄都用于制香,总算再制出那道残丝绕指柔,不同是里新加了一剂嫣桃,那是她的笑颜,第一次见她的笑颜。
在制香的那些年里,他总算知晓,世间本没有残丝绕指柔,情感似空气里的清香,无法捕捉,无法挽留,可它某些时刻,会在不经意间,渗进骨子,渗进心里,再也无法忘记。
所以,他总爱,称残丝绕指柔为倾。乃倾心倾慕,终倾覆。
青灯有味,君子诉情。窗边,一青衣女子斜倚,手里拿着红绣囊,轻轻打开,展开笺纸,轻声念道:
“初识人面桃花红,
玉色嫣然似月笼。
胶然似漆忘年华,
缠缠绵绵绕情丝。
夜雨收月情未尽,
日日年年待尔来。
风吹面上憔悴色,
湖心礁底心铭记。”
月色,泪珠滚落,划过面上的朱痕,划过嘴角,轻轻地扬起。
“猫娘,我现在胆儿够大了吧!”,原来李布青早出了门来,立在猫娘身旁,猫娘欢声说道:
“大了,大到可以陪我去江湖了。”
影子,在月下拉长;笑声,在夜里回响。
倾心倾慕,终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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