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兴趣使然,还是纯粹因为懒惰,对于做饭,我始终没有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我比较能接受的家务活是洗碗。
每一次,待众人饭饱汤足、碗碟一片狼藉的时候,我会把该洗的物件逐一收拾到洗碗池里,加水浸泡,添洗洁精除油,然后依次用刷子刷一遍,换水后又用抹布抹一回,再一一擦干,放回橱柜。这样,一次洗碗活动就完成了。时间大概一二十分钟。看着干干净净的锅碗瓢盆,心里也挺舒畅。
我有个同事,很喜欢做饭,日常菜肴几乎手到擒来,我尝过他做的菜,很不错。但据他老婆说,他只喜欢做饭,不喜欢收拾。
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比较普遍的吧,尤其是对男人来说。因为做菜做饭是一种全新的创造,干净而充满挑战性,完成以后往往有一种成就感,在让人看来还很体面。而洗碗只不过是收拾残局,是一件事的终结,看上去并不雅观。你想啊,你面前是一片狼藉,从视觉上就很难产生去做的冲动,更别说与那些油腻腻的残羹剩饭和洗碗水直接接触了。但很奇怪的是,我居然可以接受,而且还可以做得井然有序。之所以如此,大概跟我小时候的经历有关吧。
童年时,在我妈的威逼利诱之下,我早早就开始帮家里洗碗了。我妈告诉我洗碗的一般程序,再加上我平时有意无意的观察,很快就学会了。我知道洗碗至少要洗两遍,第一遍用刷子刷,刷掉附着在锅碗瓢盆上明显的的残渣和油腻物;第二遍要用抹布清洗,将第一遍没有洗净的进一步除去。洗完擦干以后,还要擦一擦灶台,擦一擦茶壶等灶台附近的物品。我把这一切做得有条有理,我妈比较满意,甚至看到我洗碗的邻居们也夸我像个大姑娘,弄得我十分尴尬。
因为做得多了,以致于行成了习惯。当年洗碗的一切程序、方法在我如今的洗碗活动中依然延续着。以后也仍将继续延续。
我比较信服兴趣是可以培养的这一论断,所以,以后还是得找个合适的时机试着做一做饭。因为我觉得一个人不仅得有收拾残局的能力,还得有创造的能力。这两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