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说生病是他的职业,我虽不敢与史老先生相比,但也算得上久病之人了。实际上人这辈子或多或少都有那么些病相伴,友人腰疼的腰疼,胃不好的不好,鼻炎的那位,更是常年红着个鼻头,可以说没有点病伴着,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来过了那么一遭。
我呢。我皮肤不好,一换季就开始犯病,其实不算严重,最多有些痒,无关皮肉,可就是这么一个病。走了不少医院,看了不少专家,仍旧老样子,于是我和父亲都已经习惯了,只等病时涂些药就好,唯有母亲仍抱有希望,惦记着南京的皮肤科总医院,说是明年要去考南艺的话,一定要看一下。
说来好笑,家人到一处地方,必先打听当地皮肤科如何。十一去绍兴,我爸就提议,要不去看看。反正我是心力交瘁,当即否决,宁可在瓜子湖旁闲逛听风,也不想白白废了时间。
我病最严重的一段时间,是暑假在北京时候。气候变化,水土不服,加上睡眠环境实在太差(这也是我极度不喜欢叶圣陶杯的原因),原本只让我偶尔发痒的小病一下子爆发了出来,整个身上碰到就疼,并且疼还痒,身在荒野郊区的确度日如年,两场比赛下来,也算是重新活了一回。
但我还是应当怀念那时候的。叶圣陶那边结束后,也就到了宾馆准备创新(当然最后创新也是惨败),白日就在医院与宾馆间奔波。北大附医是栋颇古的大楼。东直门站也是个非常老的地铁站,里头铺着淡绿或者粉红的瓷砖,走在里头像走在文革当中,我来回走了不知道几躺,早晨路过时看看对面朝阳下金色的大楼,在大楼的对面,一边走一边吃着北京城比温州大上不少的煎饼。接着走进灰色的门诊大楼,接受医生的诊治。
那时候我身边无多熟人,我也不好意思麻烦他们。诗雨是唯一陪在我边上的,我们从前就常在网上扯淡,只是第一次见到,只感叹如今的初中生怎么都长得那么高呢。
倒数第二次去拿药的时候,是个大傍晚,太阳落得差不多了,晚高峰刚刚来,穿梭在川流的车辆当中,只觉得自己如此渺小。我也忘了当时我们说过了什么,就是天南地北,无一不谈,尤其是摄影,我们都是摄影爱好者,当然她比我专业,起码还有台单反,我是纯粹那个手机就咔咔咔的,哪怕在生病,也是要苦中作乐,随手来两张的。因此那时候留下了不少照片,都不要脸的人,才能淡然自若地在人群之中超然地拍着照片。
趴在立交桥边上的时候,车灯交织成光汇,那时候我们已经去过了医院,可惜药房已经关了,无功而返。我们在急诊看到许多的病人,还有睡在椅子上的卖唱的老人。越是大的城市,包容的人也就越多。但我仍会去为这个老人难过,暮年毕竟不是漂泊的好时光。
倒是我们,年少正好。不知未来是否会来到这个城市,不知经历几番荒唐。我们看着车灯,不去说话。绝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喜欢沉默的,既然沉默,就不会有波澜,既然没了波澜,自然不会平生失落。
尤其是在病里,什么雄心壮志,什么直上云天,都是过眼云烟。那时候我特别安静,安静逐渐成为我平和的主旋律,若是我说个不停,大概是因为太过高兴,又或者太过慌张。病里的人都软弱,同时也更加的冷静。
除去看病,我在北京城主要就是吃东西,这几天吃得很少,对那时候也就更为怀念。鲍师傅家的蛋黄酥尤其好吃,那天还下着雨,我双脚浸湿却仍为之喜悦,后来找了淘宝,原来早是名声远洋。东四地铁口的那家开封小笼包也是不错,尽管味淡,也无别物点缀,但就是那么笼鲜肉包子,极尽鲜美,咬下汤汁四溢,皮薄而晶莹,我是要先灌些醋进去,混着连汤带肉,一口咬下的。那样所有味道混合一起,五味调和,人生之大境界。
后来我们俩人还吃了不少小吃,北京的豌豆黄没想象的好吃,豆子发酵的味道重了,哈尔滨的烤凉皮味道不错,像煎饼,只是面皮更韧些,当然还是不能动摇天津煎饼在我心中的地位,中关村的芝士腻了些,不能多吃,当然坐在玻璃墙旁的椅子上慢慢融是消磨的好办法,北大西门边上简陋的早餐店尤其不错,包子不似开封的清淡,但也有浓油赤酱之美,我们好像是什么都点了些,吃了三十不到,不得不感叹帝都还有良心尚存之地。最后下午那天第一次吃到赛百味,夹满蛋黄酱和芝士鸡肉的面包一口咬下,蔬菜类的爽脆与肉类甜嫩交相辉映,实乃上乘,加上那天中午千里奔袭清华喝粥,肚子还没饱,吃得格外快。两人吃有个好处是可以只买一份,吃得更加丰富。只可惜温州并没有赛百味。
那天只记得我病也好得差不多了,在北大晃了那么久,仍然不记得路,在明晃晃是阳光下寻路时还有游客把我们当作本校的学生寻路,还好最后找到了,强行当了回北大的学生。
那边的药还不错,就是太苦,尤其中药,我每天都是哀嚎着喝下的,日复一日,苦得让自己都适应了。
那次过后我好久都没有复发,我原本以为那病就像北京一样,离我远去了,然而它还是回来了,在换季的时候。我坦然地接受它,接受着这个干燥的冬天,接受与往年一样没有雪和你的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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