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第九章

作者: 46cc8b7cd84b | 来源:发表于2018-08-06 10:04 被阅读0次

    贝蒂·费尔南德斯,她也接待朋友。她有她的一个“接待日”,我们有时也会去。有一次,德里厄·拉罗歇尔[1]也在。看得出来,他自尊心太盛,让他痛苦不已,很少放下架子开口。他说起话来好像配音,带着别扭的翻译腔。客人中也许还有布拉西亚克[2],但我记不清了,很是遗憾。萨特从未出现过。有几位蒙帕纳斯派诗人,他们的名字我全忘了,什么都忘了。没有德国人。我们不谈政治,只谈文学。拉蒙·费尔南德斯会谈起巴尔扎克。我们能听他谈一整个晚上。他谈话里透出一种几近被人遗忘的见知,一种几乎完全无从验证的见识。他分享的更多是看法,而不是信息。他谈巴尔扎克,就好象他自己是巴尔扎克一样,好像他也尝试过做巴尔扎克一样。拉蒙·费尔南德斯,那种教养,那种优雅风骨,在他的学问里也能看到。娓娓道来,直指本质又清晰明白,从不会让你感到勉强,感到有负担。这是个真诚的人。不论在街头,还是在咖啡馆,遇到他就像过节一样。他见到你会很开心,真的。他会满心欢喜地嘘寒问暖。日安一切可好?他会这么向你问好。英国式的做派,中间不加逗号,伴着笑声。伴着笑声,战争仿佛也成为了笑谈。战争,还有一切战争强加的苦难。不论是抵抗运动还是附敌分子,饥馑还是严寒,卑劣下作还是英勇殉难。贝蒂·费尔南德斯,她也只谈论各种人,谈街上见到的人,谈她认识的人,谈他们的情况,谈橱窗里待售的商品,谈额外配给的牛奶和鱼,谈如何能够缓解物资不足、寒冷,以及无止境的饥饿。她总是站在实用的角度,关心生存的细节。她坚持如此,友爱之情也可以如此认真专注,如此忠实,如此温柔。费尔南德斯夫妇,附敌分子。我呢?战后第二年,加入了法共。仿佛完全对称的两面,确定无疑的。我和他们是同一类人,一样的可怜,一样的亟待援助,一样地做出了愚蠢的决定,不妨说,一样的执迷不悟,以为个人问题可以通过政治得到解决。贝蒂·费尔南德斯,她也喜欢俯瞰,看德国占领下阒无人迹的街道,看巴黎,看广场上开花的梓树。和另一个女人:玛丽-克劳德·卡彭特一样。她们都有接待日。

    坐着黑色豪华轿车,他陪她回寄宿学校。他让车在快到校门的时候停下,留出一点距离,以免被人看到。天还是黑的。她下了车,就往学校跑去,头也不回。进了大门,她发现大操场的灯光仍然明亮。她刚走出过道,就见到她在等她,心焦不已,板着脸,站得笔直。她问她去哪儿了,她回答:我没回来睡觉。她没说为什么,海伦·拉戈奈尔也没问她。她摘下玫瑰色的帽子,解开发辫,准备躺下。你也没去高中了,高中也不去了。海伦说,高中那边打电话过来了,所以她也知道了。她必须去见校监。操场的暗处,有许多女生。他们都穿着白色的衣服。树上挂着大灯。有些自习课室还亮着灯,里面还有学生。有些在学习,有些留下来聊天,或者打牌,或者唱歌。作息表上没有规定睡觉的时间,白天天气那么热,晚上的时间就自行支配,由年轻的舍监们自行管理。我们是这所公立寄宿学校里仅有的白人学生。有很多混血儿,大多被父亲抛弃了。她们的父亲也许是士兵,也许是海员,或是公务员,或是海关、邮局、公共工程局的基层职员。大多是被公共救济所遣送到这儿来的。还有几个四分之一混血儿。海伦·拉戈奈尔认为,法国政府要把她们培养成医院的护士,或孤儿院、麻风病院、精神病院的护工。她还相信她们会被送到处理霍乱和鼠疫的隔离病院去。海伦·拉戈奈尔就是这么相信的,所以她总是哭,所有这些工作她都不想做。她总说要从寄宿学校逃出去。

    我去见了舍监。她是位年轻的混血女子,平时对我俩多有照看。她说:您没有去高中上课,昨晚也没有回来就寝。我们必须通知您母亲。我告诉她我昨天没能赶回来,但从今晚开始,从今以后,我一定每天晚上赶回来睡觉,所以不必通知我母亲了。年轻的舍监就看着我,对我笑笑。

    後来我又没回寄宿学校睡觉。于是他们通知了我妈。她跑来学校见校长。她要求校长同意我晚上自由活动,不要规定我的返校时间,也不要强制我参加周日的集体散步。她说:这孩子一向自由惯了,不这么来就要逃走,就连我这做母亲的,也拗不过她。我要留着他,就得放她自由。校长接受了这个说法,一方面因为我是白人,另一方面也是顾及学校的形象,一堆混血儿里,总要有几个白人才好。我妈又说,即便我自由散漫,我在高中成绩还是很好;她还说起她那两个儿子给她带来多少苦,多么困难,小女儿是她唯一剩下的希望了。

    于是校长就任由我把寄宿学校当成旅店了。

    没过多久,我手上多了个订婚钻戒。此後,学监就不再说我什么了。人们猜测我并没有订婚。但那钻戒如此贵重,没人去怀疑它的真伪。这么贵重的钻戒送给这么年轻的女孩,倒让大家都闭口不谈了。

    我回到海伦·拉戈奈尔身边。她躺在一条长凳上。她在哭,因为她以为我要离开寄宿学校了。我也坐到长凳上。海伦·拉戈奈尔紧贴着我,她舒展的身体美得让我酥软无力。这身体美得空灵,裙衫之下再无拘束,信手可触。她的双乳让我百看不厌。我从来没触碰过。海伦·拉戈奈尔,她不知羞耻为何物,在宿舍里裸着身子走来走去。要说神的造物里有什么是最美的,就要数海伦·拉戈奈尔的身体了。无与伦比。她的身材支撑起仿佛浮在空中的双乳,恰如其分。最精彩的是双乳外表浑圆,挺拔得仿佛用双手刚好可以捧起一般。即便是我的小哥哥,他那小苦力般的身体也相形见绌。男人的身体是贫瘠、内敛的形状,不会像海伦·拉戈奈尔的那样容易损毁,无法久存,至多一个夏天就会消逝,不会再多了。海伦·拉戈奈尔,她是在大叻的高原地区长大的。她父亲是邮局的职员。她不久前才插班进来,在学年中间。她老害怕,会贴着你,一动不动,也不说什么,常常只是哭泣。她的肌肤粉红中带着棕色,是高山上的孩子的标志。这里的孩子因为气候炎热和贫血,肤色苍白发青。她在里面很容易认出来。海伦·拉戈奈尔,她不去高中读书,她没那个能力。海伦·拉戈奈尔,她学不进去,记不住东西。她在寄宿学校里上初级课程,但一点用没有。她依偎着我哭,我抚摸她的头发,她的手。我告诉她,我不走,我留在寄宿学校,和她一起。海伦·拉,她不知道自己多么美。她父母不知让她怎样才好,只想尽快把她嫁出去。海伦·拉,她也许会遇到所有她想要的未婚夫,但现在她不想要他们。她不愿意出嫁。她只想跟她母亲回家。海伦·拉,海伦·拉戈奈尔,她最后还是遵从了她母亲的意愿。她比我美多了,比我这个戴着小丑般的帽子、穿着镶金边鞋子的人美多了,她比我更适合结婚,适合无穷倍。海伦·拉戈奈尔,你可以把她娶回来,建立夫妻关系,恐吓她,向她解释让她害怕的、她不了解的东西,指使她留下来,等待。

    海伦·拉戈奈尔,她,她已经十七岁了,可我已经懂得的事情,她还不懂。和我猜的一样,她永远也不会懂。

    海伦·拉戈奈尔,身体略重,仍旧天真无邪。她肌肤柔腴,仿佛某种水果的表皮,几乎不可察,夸张地说,仿佛是虚幻的。海伦·拉戈奈尔,教人恨不得杀死她,引人遐想,想看她把自己亲手杀掉。她的形体仿若最精致的糕点,她持之而不自知。她展现这一切,只为了让手去揉捏,让嘴去啮咬,对其毫不了解,也不清楚其中i潜藏的美妙力量。我真想把海伦·拉戈奈尔的双乳一口吞掉,就好象他在中国城的房间里吞吸我的双乳一样。我每晚都去那个房间,加深我对神的认知。品尝这对粉妆玉琢的乳房,她的乳房。

    对海伦·拉戈奈尔的欲望让我酥软无力。

    欲望让我酥软无力。

    我真想把海伦·拉戈奈尔也带上,带到每晚我闭上眼睛,享受让人尖叫的极乐的地方。我想把海伦·拉戈奈尔交给那个男人。让他把他对我所做的,也对她做一遍。就在我面前,让她做我想做的,让她献出我所献出的。这样,那极乐通过她的身体,从他那儿传达到我身上,这才是终极的快感。

    直教人去死的快感。

    在我看来,她和堤岸男人是同一种肉体。只不过她呈现出来的是光芒四射,纯真无暇。每一个姿势,每一滴泪水,每一点缺陷,每一点无知,都在不断重复绽放。海伦·拉戈奈尔,她是那劳役者的女人。那劳役者让我获得的快感是那么抽象,那么痛苦艰难。仿佛一片模糊的阴暗,堤岸男人自中国来。海伦·拉戈奈尔自中国来。

    我没有忘记海伦·拉戈奈尔,我没有忘记那劳役者。自我走後,离开他後,有两年时间,我再没碰过男人。这莫名的忠贞应该属于我自身。

    我仍然是这个家的一分子,摒去其余一切地方,这里就是我所居。只有这里的冷酷荒芜、骇人艰辛、恶意狠毒,才使我能从最深处肯定自我,从最根本上确认。这些我後面会提到。

    即便後来,当现在的一切已被撇在身後,我仍旧只属于这里,不属于任何别的地方。我在堤岸厢房里度过的日子,仿佛投下一束新鲜的光,把这里照亮。这里令人窒息,接近死亡,只有暴力、痛苦、耻辱和绝望。然后便是堤岸的那个地方,就在河对岸,渡了河就到。

    海伦·拉戈奈尔後来怎样了,现在她还活着吗?我不知道。她是先离开寄宿学校的那个,比我回法国的时点早得多。她回大叻去了。她母亲提出来的,叫她回大叻去。我想我还记得原因,是要把她嫁出去,要她见一个刚从法国本土来的人。也有可能我记错了,也许我把海伦·拉戈奈尔後来的遭遇,和她母亲逼迫她回去这件事混在一起了。

    再来给您说说那时的情况,说说发生了什么。这么说吧:他偷仆役的钱,去抽鸦片烟。他还偷妈妈的东西。他会翻遍每个衣柜。他偷钱,他赌钱。我爸死前在两海间地[3]买了一处房产。它是我们仅有的资产。他赌钱,妈妈把那房产卖了还债。然而事情并没有完,永远不会完的。他年轻时居然还企图把我卖给圆顶咖啡厅的那些客人。就是为了他,我妈才想着活下去。为了让他吃饱,为了让他睡暖,为了让他能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还有她在昂布瓦斯附近为他买的地产。十年省吃俭用,一夜间就抵押出去了。她还付了息金。还有伐掉树林的收入,我之前已经讲过了。仅仅一夜,他就把我垂死的老妈抢了个精光。他就是那种翻橱撬柜的人, 嗅觉灵敏,很懂得搜寻,知道哪些被单里有货,知道哪些犄里旮旯藏着东西。他偷过结婚戒指,这类东西,很多,什么珠宝啊,食物啊,都偷。他偷杜娘,偷仆役的,偷我小哥哥的。也偷我,偷得很多。他连他妈都能拿去卖了。母亲去世的时候,就在悲恸的情绪中,他居然立刻把公证人叫过来。他知道怎么利用悼亡的悲恸。公证人说,遗嘱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母亲遗愿里给大儿子的好处太多,我的好处完全被牺牲掉了。差别太大,到了可笑的地步。只有在我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我的同意才有效力,否则便算我拒绝。我证实我同意这份遗嘱:我签了字。我就这么同意了。我哥哥,眼睛都不敢抬起来,只说谢谢。在丧母的悲痛气氛中,他哭了。他是真心的。巴黎解放後,他在南部与纳粹合作的罪行自然受到追究,让他走投无路,来到我家。他在逃避某个危险,我一直没太搞清楚是什么。也许他出卖了什么人,犹太人什么的,一切都有可能。他很温柔和气。那种亲热劲儿,每当他铸成大错後,或有求于你时,就会出现。我的丈夫被关押到集中营了,他对此表示同情。他待了三天。我忘了他的本性,出门时什么也没锁。他把我家翻了个遍。我为了庆祝我丈夫回来,用配给券买来的糖和大米,被他翻出来,拿走了。他还搜刮了我屋里的一个小橱子。他就是找着了。他把我全部的积蓄,五万法郎,席卷一空,连一张票子也没留下。他就带着到手的赃物离开公寓。再次见到他时,我没提起这事。这于他太可耻了,我做不出来。拿着那份伪造的遗嘱,那座伪路易十四时期城堡也给他卖了,卖得一文不值。这笔买卖和遗嘱一样,也是暗藏猫腻。

    我妈死後,他成了孤家寡人。他没有朋友,从来没有过。他有过几个女人,有些被他弄到蒙帕纳斯“干活儿”,另一些则没有,至少一开始没有。也有几个男人,但是他们给他钱。他活在彻底的孤单之中。随着人渐渐老去,孤苦更甚。他不过是个混混,犯的都是些不足道的事情。他让周围的人害怕,但也仅此而已。与我们一起的时候,他的真正统治已告结束。他不是歹徒,不过是家里的混混,翻橱柜的家鼠,没武器的暴徒。他不敢铤而走险。混混们都这么活着,孑然一身,卑微苟活,惶惶终日。他总在害怕。我妈死後,他过着离奇的生活,在图尔。他认识的人无非是些有赛马“内幕消息”的茶房,和咖啡馆後厅里玩扑克的酒徒。近墨者黑,他也成了酒坛子,嘴巴斜撇,两眼充血。在图尔,他一无所有。两处房产已经出清,什么也没有了。他在我妈给她租的一间贮藏室里住了一年,睡沙发睡了一年。开始人家是同意的,就这么过了一年,最後被赶出门外。

    那一年时间里,他想着把典出去的产业赎回来。他还是赌,把我妈留在贮藏室的家具一件件输光。青铜佛像,黄铜餐具,然後是床,然後是橱柜,然後是被单。终有一天,什么也不剩了。这种人的下场便是如此。除了身上一套衣服,再无他物,连一条被单、一件餐具也没有了。他孤单一人。一年过去,没人肯放他进门。他给巴黎的一个堂兄写信,总算在马尔泽尔布得了一间下房。于是,年过五十的他,总算有了第一份工作,一生中头一次拿到了薪水。他成了一家海运保险公司的勤务员。我记得不差的话,这份工作他干了有十五年。後来他进了医院,但不是死在医院里。他死在自己的房子里。

    我妈从来不提她这个儿子。她从来也不抱怨,从不和任何人讲他翻橱撬柜的事。这种母爱就如一种堕落的犯罪。她一直掩盖这一点。她自然认为,对于不像她一般了解她儿子的人来说,这种爱是不可理解,难以阐明的,是在神明面前言说的爱,也只有在神明面前才能言说。谈起他来,她总讲些琐事,翻来覆去地讲。仿佛只要他愿意,他肯定是三个孩子里最聪明的。他最有“艺术气质”,最隽秀。而且,他是最爱他母亲的,肯定也是最理解她的。她总说:我从没想过,一个孩子身上能有这样品质, 这样的直觉,这样深的柔情。

    我们後来见过一面。他跟我说起我已逝的小哥哥。他说:我们的小弟弟,我们的小保罗,他的死实在太可怕了,太糟糕了。

    我印象里的亲情还有这么一幕:我们在沙沥吃饭,三人都在,坐在餐厅里,餐桌前。他们一个十七岁,一个十八岁。我妈没和我们在一起。他看着我俩吃,我和我的小哥哥。他放下叉子,只盯着我的小哥哥看。他盯了很久,然后,突然间,他很平静地对他说了句可怕的话,关于食物的话。他说他要注意了,不该吃那么多。弟弟没有答话。他继续说下去。他提醒说,大块的肉是他的,不要忘了。他说,别吃。我问:为什么是你的?他说:没什么为什么。我说:我希望你死掉。我吃不下去了。小哥哥也不吃了。他等着,看弟弟敢说哪怕一个字,哪怕是一个字,他的拳头已经举在桌上,准备把弟弟的脸打个稀烂。弟弟什么也没说。他脸色煞白,睫毛之间,泪水开始涌出来。

    他死的那天,是个阴沉沉的日子。我记得是春天,是四月。有人打电话告诉我。此外什么也没有。只说发现他死在了他的房间里,倒在地上。其实,死亡在他一生的结局之前就已到来。他还活着就已经死了。他的死来的太迟了。小哥哥死後,他就死了。非要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一切都耗尽了。

    她曾要求把他和她葬在一起。我不记得在哪个地方,在哪个墓地了。我只知道是在卢瓦尔省。他们两人都躺在棺材里了。就他们两个人。没错,就是这样。这景象有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庄严堂皇。

    一年之中,黄昏总在同一时刻降临。黄昏总是很短暂,几乎是突如其来。在雨季,连着几个星期都看不到蓝天。天空雾茫茫一片,连月光也透不过。旱季的天空则是裸露的,一览无遗,露骨刺目。即便是没有月光的夜晚,天空也是明亮的。同样的阴影描画在地面上,水泽上,道路上,墙壁上。

    白昼的景象,我已记不清了。日光明亮,让各种色彩变得暗淡,将色彩碾灭。夜晚,我倒是记得一些。天空的蓝,比天空更高远,存于一切厚重之後,覆盖了世界的最深处。对我来说,天空就是横穿那邃蓝的一抹纯粹光亮,是超然一切色彩之外的清冷的融合。在永隆时,有时我妈感到愁闷了,就叫人套上两轮轻便马车,乘车到郊外,观赏旱季的夜晚。我实在幸运有这样的妈妈,能看到这样的夜晚。光从天上倾泻而下,如透明的瀑布,落入静寂之墓。空气是蓝的,可以掬于手指间。蓝。天空是闪耀不止的光亮。夜照亮一切,照亮整个田野,从大河两岸,直到目之所尽。每个夜晚都是独特的。每个夜晚都可以因其持续的时光而得名。夜的声音是乡野的犬吠。它们朝着神秘的未知吠叫。它们相互呼应,此村落,彼村起,一直持续到夜的时空消失殆尽。

    庭院的小径里,番荔枝树的阴影幽黑如墨。花园凝固不动,仿佛大理石一般。房子也是一样,仿佛纪念的墓碑。而走在我身边的,是我的小哥哥,注视着朝荒凉的大路敞开的大门。

    有一次,他没有到高中门口接我。司机一个人坐在黑色轿车里。他告诉我,少爷的父亲病了,少爷到沙沥去了。而司机他则受命留在西贡,送我去学校,接我回宿舍。几天後,少爷回来了。他仍是坐在黑色轿车的後座,侧过脸去,以免和他人对视,还是惶惶不安的样子。我们拥吻,不发一言,只是拥吻。就在那儿,就在高中门口,什么都忘了,只是拥吻。吻着吻着他哭起来。他父亲还死不了,而他最後的希望已落空了。他向他恳求过了。他祈求他让我留下,和他在一起,留在他身边。他对他说,他应当能理解他, 说在他一生中,肯定也体验过这样的激情,肯定是这样。他恳求他让他也体验一次这样的激情,一次就好,这样的疯狂,对白人小姑娘的狂热爱恋。他只求再给他多点时间去爱她,然后他便会将她送去法国。他只求拥有她的时间再长一点,再多一年也好,因为如今他无法割舍这段爱,他做不到。这段爱情还正新鲜,还那么强烈,还在初生期,太汹涌难当。要和她分开,实在太可怕。特别是,他,他父亲,他也知道,这种事是绝不会再有了。

    他父亲还是对他重复那句话:他宁可见到他死去。

    我们一起用双耳瓮倒出的清水沐浴,我们拥吻,我们痛哭。欢爱仍旧教人欲仙欲死,可这一次,快感却无法抚慰。然後,我对他说,我对他说不要为任何事懊悔。我让他想想他以往说过的话,我说我不论在哪里,总是会离去的;我说是我当时控制不住自己。他说即便如此,他以後也不在乎了,一切也不过如此。而我对他说,我同意他父亲的主张,我说我拒绝和他在一起。我没有说理由。

    这条街道是永隆那些直通湄公河边的长街之一,每到黄昏便很荒凉,不见人迹。这天晚上,和几乎任何一天的晚上一样,发电厂又停电了。事情便是从这里开始的。我刚走进街道,大门刚在我身後关上,灯就突然坏了。我拔脚就跑。我跑是因为我怕黑。我越跑越快,突然间,我仿佛听到身後有别人在跑。突然间,我确定了,有人在後边追着我跑。我一边跑,一边转头看去。那是个高高的女人,很瘦,瘦得像死人似的,一边跑,一边笑着。她赤着脚,追着我跑,想抓住我。我认识她。她是此地的疯婆子,永隆的女疯子。我头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她白天睡觉,晚上叫闹,常常在这一带出现,出没在花园门前。她尖声叫喊,喊的什么我听不懂。我太害怕了,想呼救,却发不出声来。那时我应该是八岁。她尖厉的笑声和畅快的尖叫传入我耳中。她肯定是在拿我寻开心。这段回忆的中心只有恐惧。那恐惧超出了我能理解的范畴,超出了我承受力之所及。这还是往轻了说。可以说的是,贯穿这回忆的有一种对存在的确定感。要知道,一旦那女人碰到了我,哪怕是手的轻轻一触,我肯定会堕入比死还难受的多的境地,陷入癫狂之中。我跑到邻居的花园里,跑上屋子门前的台阶,就倒在门口了。之後的好几天里,我都没法开口述说发生了什么。

    後来的人生里,我仍感受过恐惧。我看着我妈的某种状况日渐恶化,十分害怕。这种状况,我至今难以名之,总之就是让她和她的孩子分开的某种状态。我想,这状况出现时,只有我能察觉。哥哥们是察觉不到的。对这种状况,他们不懂得判断。

    那是最终分开前的几个月,在西贡,夜已经很深。我们在位于泰斯塔尔路的宅子的大露台上。杜娘也在。我看着我妈,就觉得,我快要认不出她了。就在下一刻,突如其来地,我完全不认得我妈了,仿佛有什么东西就那么被抹去了。忽然之间,就在我旁边,在我妈的位子上,坐着另一个人。她不是我妈。虽说外貌一样,但她绝不是我妈。她的神态略显呆滞,朝着花园里看,注视着花园里的某一点,似乎在戒备某个正在逼近而我没有觉察的事件。她的眉眼间洋溢着青春,有某种幸福感,她压抑着、克制着,不显出来。她大概早已习惯了克制,羞耻心使然。她很美。杜娘在她旁边。杜娘似乎什么也没发觉。可怖的不是我说的关于她的这一切,不在于她的神态面貌,幸福的神情,她的美丽。可怖的是,随着这置换的完成,她就坐在那儿,坐在本来是我妈的位置,而我明明清楚,坐在那里的只可能是我妈自己。但恰恰是这无法替换的身份消失了,而我却无法让它回转来,无从着手。她的形象里不再有任何能触动我,让我辨认出她身份的地方。我理智还在,但心里已经要疯了。这时候是该狂呼大叫吧。我确实喊叫起来,但叫声微弱,仿佛在呼救,呼叫什么来破开这坚冰,打破这死一般凝固着的场面。我妈最终又回转来了。

    在我眼里,全城都是这个女乞丐。所有城镇里的,乡间稻田边的,暹罗山道旁的,湄公河两岸的女乞丐,都是她,这个让我恐惧的女人。每一处地方,她都会出现。她总会去到加尔各答,又从加尔各答出现。她总睡在学校操场上,番荔枝的树荫下。我妈总也在,在她旁边,照料她,治她那长着蛆虫、叮满苍蝇的伤脚。

    她身旁,是以後故事里会出现的小女儿。她带着她跋涉了两千公里,但她又不想要了。她把她送人了。来,抱走吧。再没有孩子了。没有孩子。要么死了,要么扔掉了。到了生命尽头,不过是一点重量。睡在番荔枝树下的她,还没有死;她会是活得最长久的。她会在大屋里穿着花边裙衫死去。有人会因之哭泣。

    她站在道旁稻田的路堤上,她敞开喉咙,放声大哭,放声大笑。她的笑声仿佛金子一样,连死人都能唤醒,唤醒倾听孩子笑声的人。她流连在孟加拉屋前,日复一日。她还记得孟加拉屋里住着白人,会向乞丐施舍食物。然后有一天,天刚亮,她就醒了,就动身上路。某一天,她走了,天晓得原因。她斜穿进大山里去,她穿过森林,沿着暹罗群山脊顶的小道而行。也许,她时不时总会抬头看看,平原另一侧,黄绿色的天空,就这么穿行跋涉。她开始下山,走向海边,走向终点。她纤瘦的双腿迈着大步,顺着林间斜坡奔行而下。穿行而过,穿行而过。树林里瘴疠弥漫,毕竟是热带,天气炎热。没有清新的海风,只有挥之不去的蚊群,儿童的尸体,连日的淫雨。出了林子,便是三角洲。这是陆地上最大的三角洲,是一片乌黑的淤泥,在吉大港旁边。她不再走山道,不再在森林里穿行,不再走茶商的行道,不再顶着赤红的太阳。三角洲就在面前,她跑过这片开阔地。她走的方向是世界转动的方向,永远在远方,迷人的东方。终于,某一天,她来到大海面前。她叫喊起来,她大笑,咯咯的笑声像鸟儿发出的神奇鸣叫。因为笑声,她在吉大港找到了一条过路的帆船,船上的渔民愿意捎她一程。她便和他们一道,横渡了孟加拉湾。

    于是,她的身影开始出现在加尔各答,出现在加尔各答郊外的公共垃圾堆填场一带。

    再後来,她又消失了。再後来,她又被人发现了。她就在这城市的法国大使馆背後。她睡在公园里,有无尽的食物给她果腹。

    她晚上在公园里过夜;天亮後,就到恒河边去。还是一副爱笑、爱嘲弄人的性情。她留在这儿不走了。这里她有东西吃,有地方睡。夜晚静谧,她就待在长满夹竹桃的公园里。

    一天,我也到了这个地方,从这里路过。当时我十七岁。这一带是英国人区,各国使馆的花园都在这边。正值季风时节,网球场里空无一人。恒河岸边,麻风病人谈笑风生。

    我们的船中途在加尔各答停泊。邮轮出了点故障。我们就上岸入城游览,消磨时间。次日傍晚,我们的船启航离去。

    十五岁半。沙沥这一带消息传得飞快。只是这身装束,就是廉耻丧尽的标志。做母亲的对此毫无认识,也不懂得如何教养女儿。可怜的孩子。说起来您别不信,这帽子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口红也有问题。肯定是有什么不对劲,肯定不单纯。要说起来,肯定是在勾引人,是为了钱。两个哥哥都是混子。听说对方是个中国人,是大富翁的儿子。就是湄公河上的别墅,带着青花陶瓷的。即便是他,也不把这当成什么体面事,不想他儿子弄出这种事来。一家子都是白人混子。

    有一位夫人,从沙湾拿吉过来。人们都称她“夫人”。她丈夫被任命到永隆来。有一年的时间,人们在永隆见不到她的踪影。原因是一个年轻人,沙湾拿吉总督助理。他们没法继续做情人了。于是他吞枪自尽了。这新闻一直传到永隆来。就是她离开沙湾拿吉前往永隆那天,对准心脏开了一枪。大白天的,在镇子里的广场上。她告诉他,为了她几个小女儿,为了她丈夫履新永隆,是时候结束了。

    注释

    1. 德里厄·拉罗歇尔,法国作家,政治评论家,法西斯主义者,纳粹占领期间的合作分子。
    2. 布拉西亚克,法国作家,记者,纳粹占领期间鼓吹合作。
    3. 两海间地,法国波尔多产酒区的一个产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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