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硯
| 原文
野禽可以時食,野獸則偶壹嘗之。野禽如雉、雁、鳩、鴿、黃雀、鵪鶉之屬,雖生於野,若畜於家,為可取之如寄也。野獸之可得者,惟兔、獐、鹿、熊、虎諸獸,歲不數得。是野味之中,又分難易。難得者何?以其久住深山,不入人境,檻阱①之入,是人往覓獸,非獸來挑人也。禽則不然,知人欲弋②而往投入,以覓食也,食得而禍隨之矣。是獸之死也,死於人;禽之斃也,斃於己。食野味者,當作如是觀。惜禽而更當惜獸,以其取死之道為可原也。
| 註釋
(1)檻阱:檻,捕捉野獸的籠子;阱,捕捉野獸的陷阱。
(2)弋:系著繩子的箭,這裏指人們想捕捉禽鳥的各種設置。
| 譯文
野禽可以經常吃到,野獸則是偶然才能嘗到。野禽像野雞、大雁、斑鳩、鴿子、黃雀、鵪鶉等,雖然生在野外,就像養在家裏壹樣,因為很容易得到,就像是寄養的壹樣。野獸中可以打到的只有兔、獐、鹿、熊、虎等野獸,壹年獵不到幾只。所以野味中,從捕獵的角度而言,又有難易的區別。為什麽不容易得到呢?因為它們常年在深山裏,很少到人住的地方,之所以掉到人的陷阱中,是人去找野獸,不是野獸自己送上門來。野禽就不同,知道人想用網抓捕它們,還要去投網,是為了覓食,食物得到了災禍也就跟著到了。這樣看來,野獸的死是因為人,而野禽的死是因為它們自己。吃野味的人,常常這樣想,就該比珍惜野禽更珍惜野獸,因為它們死去的原因是可以諒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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