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违规带来的启发:不做丧家犬

作者: 正洪观点 | 来源:发表于2017-11-04 00:33 被阅读315次

    小编自从看了《巨婴国》,学习了巨婴理论,就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心理素质飙升,自信心爆棚。然而,这只不过是幻觉假象,如同在沙滩上浇滴垒成的沙器,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十多天前,小编的一篇短文《巨婴三型之受虐人生:仇富仇官仇法治》,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被系统删除,平台给出的删除原因为“经用户投诉,发现此公众号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这个理由及结果,对小编的打击十分巨大,如丧考妣,自此愁云锁眉,再无心写文章。直至今天,情绪才稍许恢复,于是有了本文。

    励志大师告诉我们,对于拥有半杯水,有的人会说“我只有半杯水了”,也有的人会说“我居然还有半杯水”。小编也试作用这样的辩证思维与励志心态,来收拾心情、调整情绪。我找的角度是,从我对这件事的态度中,也让我看见了真实的自我,说明我的人性并未泯灭。如此,我把自己界定为一个心存敬畏,即敬畏法治的人。

    其实,以上说辞,是在为自己贴金。第一,我这种对被判定为“违法”的恐惧,其实并非敬畏法治,而是怕被他人及社会施以人格否定。第二,标榜自己心存敬畏,无形中就是在说别人心无敬畏,其实这就是在自我吹嘘与话语求赏。在这里,小编连用了三个其实。这里,还要再用一次:其实,喜欢讲其实的人,都是巨婴,都想显得与众不同,都想得到他人及社会的赞赏与认同。

    其实,我是巨婴,习惯了用其实开头,这里就把它用到底吧。其实,人人都心存敬畏,只不过人们敬畏的东西不一样而已。其实,虽然人们表面上敬畏的东西不一样,但是在深层次上人们敬畏的东西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怕被他人及社会否定与抛弃。

    其实,中国有个词,用来讲人性很精准,它就是“丧家犬”一词。因为人人都怕做丧家犬。怕做丧家犬的思想意识,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和发展原因,同时也是法治社会得以构建和运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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