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自古以来,人们把书写文章和阅读都当成了一件非常风雅的事情。因为文字能够记录历史、扬善鞭丑、抒发情怀、讴歌生活……,从而真实地还原了历史,并极大丰富了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需求。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偷。”这是一句古老的俗语,一般多是长者用来教育子女及后辈。意思是,孩子们应该多读一些书;即使自己不会写,但应情应景的感觉总该会有吧。所以这里的“偷”是个褒义词,是指用心学习和灵活应用。
人们对文字的正常学习和引用,应该予以肯定。然而,有些伪君子却干起了鸡鸣狗盗的勾当——有了剽窃,抄袭,甚至还有一字不漏的全文偷盗。无疑这是一种小人行径,实在可耻而下流!对于一切偷盗他人作品的行为,应该予以强烈谴责和抵制!
文字具有特殊的魅力,也极具有生命力。
对于喜欢码字的人来说,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但自己是肯定喜欢!
因为作品饱含着作者的心血与情感,所以面对每位作者的辛劳付出,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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