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渐渐地安定下来,不再为周围高耸的楼房感到拥挤和狭窄,不再为自己的处境感到局促和不安,不再为过去焦头烂额。
我需要摆脱寄希望于逃避而索取的虚假,更需要直面因为无法正视过去而给予这个世界的创痛。我需要鼓足勇气,只为了她给予我的深情厚意。
“他们或许看到了我,看到一些你看不到的场面,譬如我的过去,一些已经发生过的事实,从电视上,如此而已。”
“那又能看到些什么呢?”她不解地道,
“我是个罪犯。我贩毒,洗钱,经营地下赌场,戏弄女人,酗酒,杀人,前夜的枪伤还留在身体上。多过十个女人在我眼皮底下死去,我无能为力。我在每一条路上都走过一段,就像在木人桩上跳芭蕾,却找不到救赎之路。你父亲或许已经看到了,我就是一个被通缉的罪犯,在每段新闻开头之前都会播上一会,我是主角。”
“你确定这些都是你做的吗?”
“是的,千真万确!”我肯定地回答了她。
“为什么?”她问我。她的眼睛在闪烁,胸口起伏不定,即使用长舒口气来隐瞒,也无法掩盖她心潮激荡的内心。但她并不害怕,对我也没有表现出多少厌恶,她还没有从对我的好感中回过神来。
“是的,我似乎掉入了万丈深坑中。”
“那你,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她小心翼翼地说。失望刺激她从无法见到过的犯罪事实、有限的社会体验和来自于受体之外对于善恶的理解中进入更具体的联想。她微微打了个寒颤,就像正经历一场噩梦。
“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在你的眼睛里找到了它的天空。”
“咦,这是泰戈尔的诗呢。可是,我的眼睛里没有一丝光明,哪来的天空。”
“你的那双不受人间迷雾侵染的眼睛,如真善美汇聚成的光之箭,破除了黑暗禁锢的界限,占领着永不落日的天空。而我,虽然拥有一双光明的眼睛,却因为愿望和痛苦无法抗衡的缘故,早就沦陷于一处阴晦之地。我多想进入你的眼睛里,如释无尽的黑暗,如囚禁我身处的世界,我的心会得到自由。”
说完这些话,我如释重负。我如同脱去了身上的一道枷锁,斩破了生命之冬留下的冰壳。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呼吸,血液如流向海洋的河溪之水滔滔不绝,我像迎着朝露钻出泥土的嫩芽,不惧死亡,面向新生。
叶苏儿没有再说话,只是伸手递给我一块白色手帕。有几只聪敏的鸟雀从枝头上飞了下来,就落在我和叶苏儿的脚旁,它们叽叽喳喳,偏头弄足,望着那块丝绸手帕。
“那三颗佛珠代表着什么呢?又为什么是三颗呢?”叶苏儿问我。
“就剩三颗了,我弄丢了一些,却刚好顺了我的心愿。从今天开始,它们代表‘爱,善良和命运’。”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她将手帕塞到我的手中。
而这次,我不再只是放在鼻子旁闻了闻,而是将它叠的整整齐齐,有棱有角,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裤兜里。
“足够了,因为一道光的缘故,我从黑夜中走了出来!我要走了,你可以和我道别。”
“爱,善良和命运。”叶苏儿在念着,声音很小,但我能听见。
“我走了。祝你生日快乐!”我说,
“大概还会再见吧。”
“大概吧。”
我转身离开了去。留下叶苏儿孤零零地站在离长条椅不远的地方,就像我第一次遇见她的场景。只不过是,那次我是走向她,这次是要永远离开她。
街道上响起了警车的鸣笛声。人流很少,只有稀疏的几个人影在朝两旁躲避。绿树葱葱,云和天空就悬在头顶,柏油路上冒起的热气一丝一缕的,像云水漂流着奔向远方。我重新绕过花丛,从小径上走出那片青草地,提起脚步迈进柏油路面。少校就在街对面等着我。我从怀里掏出了手枪。
“没有改变主意?”少校问我,
“永远不会。”
“让我疯狂一把吧,我的上帝。”他边说边将手举过头顶,一步一步地走过马路,走向我的枪口,并用额头顶在枪口上。
“别信什么上帝,中国有那么多的神够你信的。”
“感觉怎么样?”
“你是说约会,还是说现在?”
“都是。”
“一个美妙得像是摘下了整个天空;一个畅快得像是取了查理曼大帝的首级!”
“哪个更好?”
“不是一码事,但整体说来都算不错,像站在冰水里打哆嗦!”
警车就停在离我们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它戛然而止的劲头就像撞在铁板上的呆头鹅。坐在前排的警察正在兴奋地掏手枪,我能从车窗里看到他们潮红的脸。他们推开车门,低下身子,将黑乎乎的警用手枪架在车门上,终于调整好了姿势之后,用圆灯灯的眼睛从准心的小凹槽里瞄准我。
我侧身将少校拉进我的怀里,用胳膊靠住他的脖子,将手枪抵在他的脑袋上。因为他身高的缘故,我不得不哈着腰,撅着屁股,样子看起来一定很别扭。小心点,别走火了,少校没好气地说。
车子和人的身体,投在地面上的影子既短又黑,柏油路面上留着一圈一圈的黑色疤痕,那是昨夜的雨水还没有完全干涸的痕迹。沿街的门店老板纷纷将卷闸门锁得死死的,动作麻利得可笑,隔着黑乎乎的玻璃窗愣愣地望着我们,比看香港警匪片还要认真。街头上的人流好像被风卷走了,只剩下几片黄橙橙的树叶留在路面上,那是从得了白发病的黄金垂柳上掉下来的。
几支身材修长的鸢尾花和天堂鸟挣着美丽的脑袋,没有声音,气氛优美。我回头刚刚看了叶苏儿一眼,就被少校拽了拽袖子,但我免不了几次回头看她。她站在那里,面朝向我的方向,手臂垂在米格长裙的两侧,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肩头,背后是棕榈树和青草地,我使劲地眨了眨眼睛,生怕一旦闭上眼睛,她的模样就会从我的脑海中消失。
我多想将她的样子永远刻在记忆里,不管经历多少年月永不褪色。
我竖起左手的食指,朝对面的警察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这让窗户里那些缩头缩脑的人影误以为我和警察相处得很和睦。我生怕把叶苏儿吓着了。
一双黑色皮鞋从车门底下探了出来,踩在路面上,然后我看到一个身穿浅格子衬衫的老头正从警车后座上下来。他驮着背,嘴唇紧闭,头顶在太阳底下发冷光。当我看清楚他的整张脸的时候,我的魂魄快要从身体里窜了起来。
他很清瘦,眼鼻清楚,一颗圆乎乎的肉瘤比某个浓雾的早晨里看起来要大得多。他竟然是那个躺在柬埔寨的水渠里被水冲走的张警官。我在他身上留了三颗子弹,现在是三个核桃印子。
“你的枪法很不赖!”他从车门的防护中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大步走到离我大概只有五米来远的地方,停在那里,虎着脸,就像是刚从树枝上掉下来的一小截烂木头。他说话时像是同时在用嘴巴嚼蜡。
“看到你活像见了鬼。”我说,
“还不如说是活见鬼来着。”他抬起手来,用一根指头依次指了指我和少校,突然笑了起来,露出一排黄得发黑的牙齿,模样可爱得像一杯早晨的白酒,“你们在搞什么鬼。”
“玩查理曼大帝和黑头老妪的找茬游戏。你在死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这让我很好奇。那天雾气太浓,你的嘴巴鼓鼓囊囊的冒泡泡,讨厌的样子能给春梦里来一记重拳。”当知道他还活着,我突然想笑,很开心,并且有些忍不住。
“战友,一路走好!”张警官笑眯眯地说。
“你这么好心?你开枪打死了老五爷,你在为能为他送终感到高兴?”
“那又怎样?既然非死不可,还不如亲自动手!”
“你要救他,而你要杀他,你们可不可以商量着来?真让人心烦。”我偏头看了一眼少校,又望了一眼对面同样身材矮小的张警官。
“我们平时很要好。”他们异口同声说。
“你让我去救老五爷,你在半路把他枪毙了,你们三个在玩老鹰捉小鸡的幼稚游戏,还是在抢着轮奸一个越南少妇?”我将枪口对向张警官,我敢说我的眼里全是冒着火光的疑问。
“因为我和他是战友,所以得救他!”少校说,
“因为我们是战友,所以得杀他!”张警官接着说,
“什么狗屁?”
“我是少校,他是我的兵,我得救他,这是战友情义。”
“我是警察,他是毒枭,所以必须杀他,这是公职本分。”
“狗屁。该死的军人,魔道神里串通好的奸细,狗屎臭的逻辑,你们在故意把我耍得团团转。这个世界上最没屁眼的就是军人,见了鬼了。”我的脑子一片混乱,嘴巴像是嚼着一把黄泥,我不停地呵斥。但我渐渐明白了“军人是最可怕又最可爱”的道理,他们和黑道的不同之处,如同虎豹与豺狼的区别。我甚至开始怀疑老五爷是不是故意将命送给张警官的。鬼才知道呢,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父亲。
他们俩开始开心的笑了起来,听起来爽朗而又陈旧,就像友军终于在枪林弹雨中意外会和。我真想将枪放了下来,跑到某个酒店脱光衣服冲个澡,然后一丝不挂地躺在阳台上,让阳光在我身上轻吻,数香槟酒里的气泡玩。
说实话,我喜欢他们那样的笑容,比枪炮声音要响亮得多的笑声。
“你在我身上开了三枪,我还没有找你算账呢。我真想把弹眼留下来当个纪念。”张警官对我说。他抽出一支烟点上,猛地吸上两口,浓雾围着他的肉疙瘩不停地打转。
“不用了,黑色窟窿眼和急着奔跑的血水,是人身体上最留不住的两样东西。”我说。
“他是个好小伙子,他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但事情还没有办完。”少校故意压低了嗓音,悄悄地将声音送了过去,他瞟了我一眼,朝张警官暗暗点了点头。
“他是个好小伙子,这个我知道,就像你在说我俩都是老头子一样。”张警官在地上跺了跺脚,吸耸了一下鼻子,活动下颚骨的时候牵动了满脸的皱皮,他扔掉烟头,缓慢地抬起头,抬着干巴巴的眼皮看着我俩,在经过短暂的思考之后,他顿挫地说道,“嗯,结束了,早晨的某个部分结束了。开车还是步行?”
“我想飞上天。”少校高兴地说。
“今天是我退休前的最后一天,午休刚好长得不像话!”
我们上了那辆警车,丢下那两个戴着银色警徽的家伙支棱着鸬鹚脑袋愣住原地。
“你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就不问问怎么回事?”我对张警官说,
“问他个鬼,我和少校多少年了。凡事都需要理由的人就不是军人。”
“那你一定认识个姓钟的女警官。”我说,
“哦。认得,她给你递了个纸条儿。对你的保护行动都是她组织的。你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你看上去没什么坏心,所以一路来你走得很顺当,特别是破坏贩毒组织这件事,你有些功劳。我看你,大概只是投错了胎。”
“可是我差点杀了你。”
“你幸好没杀我。”
“你一直在背后帮我?”
“我退休了,或许还得挨个处分什么的。这只是缉毒行动的一部分,别以为我那么好心。往后的事得靠自己了,你大概做好了准备。”
“早就准备好了。”
张警官开车,我和少校坐在后排,当我将枪口对向张警官的时候,他随手就将我的枪拂到一旁,你这个向我开枪上了瘾的家伙,他抱怨我说。
车子转弯,我回头望着叶苏儿,她还站在那里,孤零零的,像一株开在天边的天堂鸟。
我得离开她了,我的手在窗户里朝她挥了又挥。
车子闷头开上街头,甩开那些等在街头看热闹的行人,有几辆警车正急匆匆地赶来,与我们迎面而过。张警官加大油门在街头疾驰。他转过了几处巷道,尽捡些偏僻的小路绕来绕去,绕到最后,连我都不知道到了哪里,他一路往东开。直到他开过南门山公园,转头开上一座高架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已离开叶苏儿好几个街区。
“没事的,小伙子,她在后面的车上!”少校突然对我说。
我回头看见一辆崭新的卡迪拉克越野车,就在一百米开外紧紧地跟着,银色轮毂转动时像在飞舞一个银色月盘。
“你们在搞哪一出?”张警官好奇地回过头来,不过因为驾车的缘故,不得不又将头迅速地转了回去。他粗重地咳嗽出声,并在脸上努力呈现出一种庄重的表情。
“我不想让她知道是我将眼角膜给了她!”我对少校说。
“迟早会知道的。每个器官上都留着你残缺的灵魂,好比是一个独特的印记,特别是眼睛。等手术一完成,新的眼角膜会把你所有见过的场景从头到尾放一遍,像放电影一样,如果她能记住的话。”少校点燃一支烟,轻轻地吸了一口,嘴巴微张,朝我微笑。他说鬼话的功夫比打仗的功夫还要硬,张警官边挥手边说,将油门踩得嘎吱响。
我几乎相信了少校的话,我乐意相信他所说的。我是多么期望能将我所有见到的美丽,包括她在我心中既如烟花之烂漫又如星辰之寂静的每一帧每一秒,那些最终唤起我心灵之美从而让我走上救赎之路的每个瞬间,徘徊在我脑海中的如青山灼灼的对爱的执念,统统都归了她。
我再也没想过要如何逃脱警察的追捕,也不知道我们行驶了多少里路程,我坐在车里,想着与她相关的一切,还有即将到来的一切。
世事如烟火寂冷般隐没,未来如溪流涓涓入清河,时光杳杳,终遂心愿!
一艘从远海归来的轮船绕过一道突出在海面上的碧绿色岛屿,驶进海湾,海面的波光耀眼,深蓝色的海水被它拨开两旁。一只米黄色气球就在道路远处缓缓升起,等到飞得更高的时候,突然改变方向朝着海面飞去,活泼得像个被风拐跑的孩子。银色沙滩和被海水卷起的泡沫,连成一片的样子像是海洋的巨力也无法化解的温柔,一只海鸟就站在他们的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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