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的车上,路过教堂,她激动地飞快拍打了我几下,说:“快看快看,是教堂!”
我往前倾了身子,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下意识地瞄了一眼后,教堂便迅速地退出了我的视线。
其实,混迹N城多年,我早已把N城当作我的第二故乡,早已熟知这座城市的一草一木,即便是闭着眼睛也能想象出庄严肃穆的教堂在湛蓝的天空下高耸着几根十字架的模样。
可是这些在她看来都是陌生的,都是新鲜的,由此及人,她想当然地以为我也不知道,所以才那么激动地与我分享这惊人的发现。
我喜欢的就是她这股毫不做作,毫不掩饰的真诚活泼劲儿。
我突然一阵心血来潮,便问她:“你知道耶稣吗?”
她把目光从窗外的景致上收回,看向我:“不就是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个男人么?”
“那你知道咱俩为什么在一起吗?”
她仰起的雪白的小脸疑惑更深了:“为什么?”
我伸出手臂穿过她的秀发搂住她的肩膀,笑着说道:“因为我们奉了神的旨意啊。耶稣曾经下令,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就这样,咱俩在一起了。”
她笑,往我怀里使劲钻了钻,弯起的眉眼似一阵柔甜的风,吹动我的心海泛起甜蜜的涟漪。
“那咱俩以后谁也不许离开谁。”说罢,还握起她的小拳头使劲压了压我的胸口,像是往我的心脏上盖一枚印戳,上书“不离不弃”四个大字。
我疼爱地抚摸着她滑如缎抚的长发,心想我究竟是有多傻才会把你拱手让人,你可是上天写给我的一封情书啊,我得用一生去朗读。
的确,在她身上,有太多值得我朗读的东西。
我朗读她的朴素。
在大学,可以说没几个女孩子不化妆的。她是我见过唯一不化妆的女孩,全靠优良的遗传支撑起她姣好的面容。什么口红唇彩,什么眉粉眉笔,什么妆前乳睫毛膏之类的,在她的词典里通通找不到。
如果非要说她化妆的话,那就是用洗面奶洗完脸以后再搽点防晒霜了。除此以外再无其他化妆品。
她的舍友都笑话她不像个女生,像个男生,连她自己也这么认为。可是我不这么认为,老舍说:“真正美丽的人,是不多施脂粉,不乱穿衣服。”
而她,恰好相符。
我朗读她的可爱。
一次逛街,我趁买奶茶的空当儿问她:“你喜欢哈士奇吗?”
“不喜欢,哈士奇好丑。”她的回答斩钉截铁。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大大超出了我的意料。因为我发现身边很多女孩子都喜欢蠢蠢的哈士奇,所以想当然地以为她也属于那大多数。
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她接着补充道:“我喜欢那种满脸是褶子的狗。”
"看,就这样。"她怕我听不懂,于是皱起她的小鼻子学给我看。
奶茶店门口的小灯泡散发出橘黄色的光芒,包裹了她,也包裹了我。夜色中,我清清楚楚地看到,那束橘黄色的光,照在了她光洁的额头上,微微翘起的睫毛上,皱起的小鼻子上,以及撅起的小嘴上——又美又傻,却傻得可爱。
我刮了刮她的小鼻子,说:"你说的是沙皮吧。"
"对对,就是沙皮。"她开心地笑起来,饱满的卧蚕使她的笑容愈发的甜美。
拥有你,真好。我默默地感慨。
我朗读她的好学。
她从上大学以来就有着明确的目标,她要考研,而考研的一大难关就是英语,所以她每天都会抽出一部分时间来背单词,并且持之以恒。
她专门准备了一个记单词的笔记本,和手心差不多大小,随身携带,等车坐车或者其他间隙的时候就会拿出来看上几眼。
我由衷地赞叹:“你可真是一个学霸啊。”
"嘿嘿,笨鸟先飞咯。"
不仅英语如此,就连其他专业课,她也会做好预习和复习。我问她怎么每天都有那么多的功课要预习,她说是老师让这么做的。
我脸一红,忙转移了话题。以前的时候老师也这么叮嘱过我们,可我们都当作耳旁风,只有考前那么一两个星期搞突击。不求高分,但求及格。
看着她课本上秀丽整齐的笔记,以及黑红蓝三种颜色的线条,我自叹不如,既懊且悔。
她真的好优秀,好优秀。
我还想继续朗读,可是,她已经不属于我了。
并非所有的死生契阔都要问个前因后果,比如,我和她。
靡日不悲,靡日不问,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夜夜汹涌灌酒,以解此生如海愁。
好在时间会疗伤。
如今,我再次坐车经过那片教堂,仍然不自觉地向窗外看一眼,耳边还是会想起她清脆激动的声音——快看快看,是教堂!
我刚要抬起手臂穿过她的秀发搂住她的肩膀,才猛然发现身边面孔是陌生。
我轻轻“唉”了一声,收回了稍微抬起的胳膊。
此时此刻虽惆怅,却已淡淡如炊烟了。
只是遗憾,此生未完成的朗读,要由他人代替了,但愿他能朗读得比我好。
【完】
作者简介
一生赢得是悲凉:佛系青年,也是迷惘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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