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了他三年,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高中无聊的学习生活里总需要点男女绯闻来调剂。他是很绅士的男孩,也是很有趣的灵魂。大家都爱开他的玩笑,他也不生气,反而坦然接受。
班上同学在黑板上写:顾宇杰love成雯。
他走过去笑笑说:顾宇杰是第三人称单数,应该加s,便拿起粉笔在love后面加了一个s。
她和他被全班传绯闻,相对于一般女孩的不知所措,她的心里反而很高兴,又不敢表现出来。如果可以,她希望他们的绯闻一直传下去,就好像他真的是她男朋友一样。
绯闻传了大概一个月,他又和别的女孩开始传绯闻了。她这个绯闻的前女主角好像被遗忘了,但她心里还是希望他们能一直被大家善意地玩笑。
后来,他分科去了理科班,她开始了她漫长三年的单恋。她不是善于表达情感的人,以至于他们很久很久都没有联系过。就算在学校遇到,也是他先打招呼,她礼貌回应。在所有人看来,他们之间都不应该有故事。可是对于喜欢这种东西,谁又能完全看透呢?
高考完的那个八月,她知道自己长大了,可以名正言顺地告诉他自己的秘密也不会被认为幼稚,或是背上早恋的罪名。
她在手机备忘录里写下很长一段话,将她的喜欢与思念全都倾诉清楚,最后截屏发送。这一个动作好像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她也不知道他会以何种态度面对一个女孩这么多年的喜欢。不管他接受与否,她都只是想让他知道自己喜欢过他那么久。
她告诉他她喜欢他,但是可能这种喜欢对他或是以后的她都轻于鸿毛;她说自己可能喜欢的是三年前的那个他,很多时候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楚;她说她希望得到她的答案,不管是朋友、陌生人、“我喜欢的兔子”,还是其它……
她不敢把话说太绝,她怕给他造成压力。他选择了朋友,他说做朋友才更容易不说再见,而且他们本来就是朋友。
她说:好,我们是朋友。
他们的关系好像比以前更近了一点,但还是有一条无形的沟横在他们面前。
大学开学,她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自由。在离家1000多公里的北方,她有做任何事都不再会被干扰。
她从开学就计划要去他的城市,他的学校。尽管遥远的路程对她来说是巨大的煎熬,但是一想到他,她愿意做任何事,不过就是一场一个人的旅行罢了。
她从一个月以前就开始计划这次相遇,她告诉妈妈说国庆节不回家,飞机太贵、火车太慢。她拿着自己攒了很久的钱买了特价机票,想要去看他生活的那片土地。
她本来只是想给他个惊喜,但还是忍不住告诉他她会去他的城市,可她不知道他和他的室友已经约好国庆的第二天坐高铁去北京。
“没关系。我只是来看看你。”她对他说,也对自己的心说。
“好。下次你再来我带你好好逛逛。”他对她许下诺言。可是人千万不要轻易许诺,不然只能做语言的奴隶。
陌生的街头,她背着一个很大的旅行包低着头玩手机。她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叫她的外号,是用家乡的方言。她转过头,看见熟悉的少年模样,却又有点和记忆中不一样。他对她笑,很干净、很纯粹,她也笑。如果有照相机的话,她真的很想把时光定格在这一刻。街边的人都虚化了,偌大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
虚化的世界他像以往那么绅士,对她说:我帮你背包。
她:没事,我没那么娇气。
他:这么晚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他打了一辆滴滴到他们学校附近的地方,有一家烤鱼,他说那家店很辣,很有家乡的味道。
吃饭的时候他们相顾无言,他在帮她找住的地方,她看着他。
她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明明她那么内向、害羞,可是她还是追到他的城市来了。明明他说了他们只做朋友,她还是不甘心。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行为都可以用叛逆来形容。
他把手机放在她的面前,找了一家青旅,问她可以吗。她说好。
她:我们吃完饭可以到你学校里面去吗?
他:当然可以了,我免费当导游。
吃完饭,他背着她的旅行包,她背着他的书包,一大一小。他们去了学校,一起走过中心湖,一起走过逸夫楼……夜凉如水,她希望时间再漫长一点。他的学校很大,他们终没能走完。
她很高兴。很早的时候,她就幻想过和自己喜欢的男生在大学里漫步。这一次,她终于实现了多年来的执念。
她:送我回去吧。
他:好。
他们一起走在路边,路灯将人的影子拉的修长。她跑到他的前面,对他说:我的影子比你长。
他笑笑,跑过去踩住她的影子说:现在你跑不掉了。
他们一路打闹,他看见路边有一个抓娃娃的机器,他问她要抓娃娃吗?她说:要。
他花了20块钱买了币,给了她18个,留了两个个在自己手里。
抓娃娃的机器本来就不容易抓起来娃娃,她抓了9次也一无所获。他把最后两个币放进机器,抓出来一个蜡笔小新送给她。那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也是唯一一个礼物。
他送她到住的地方,放下她的包,和她道了一声晚安。
她:再见。
他:你好好休息。
说再见的时候,他们谁也没看谁,又或者是他没看她,更或者是他装作没看她。不然,以他的情商怎么会读不懂她眼中的深情。
第二天早上,她收到他发来的信息说:天冷,穿厚点。我和我室友走了。
她:知道了。谢谢你。
她和她的闺蜜通了电话,电话的对面传过来尖叫声。电话那头的女孩问她这么做值吗?
她:值。这是我第一次鼓起勇气追求我喜欢的人。
闺蜜:那你追到了吗?
她:没有。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这一次遇见没有辜负我喜欢他的那三年。
闺蜜:这样大概才是最不留遗憾的结局吧。
她:嗯。
下午,她又坐着火车离开了这座陌生的城市。
24个小时,一场遇见,她终于不负那三年的喜欢,也不负自己的青春。
24个小时,她和他一起做了所有她幻想过的事,他送给了她第一份礼物。
24个小时,值了。
她:昨天晚上花了多少钱,我给你。
他:没事。下次我到你那儿来的时候你请我吧。
她:好。
他不是她“喜欢的兔子”,不是陌生人。而是朋友,披着喜欢的外套的朋友……
顾宇杰,我们永远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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