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冬梅失恋了。
准确的说,她的六年单恋生活终于结束了,她自己亲手了结的。
两天前她微信我,让我陪她去逛街,说她准备血洗步行街,要彻彻底底地改头换面。黄冬梅是个什么人啊,连一条牛仔裤穿到泛白都不舍得扔的,全身上下散发着勤俭节约贤妻良母光辉的人,突然作出如此诡异的事情怕不是受了莫大的刺激,神经错乱了?
我很担心,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那个她放在心尖尖上六年的男生劈腿了——不,他们还没交往呐。
“他……不会交了女朋友吧?”我斟词琢句。
黄冬梅低下了头,我大概猜的八九不离十了,正想表现出作为朋友此刻该义愤填膺破口大骂时,她又摇摇头,说:“不是,是我自己觉得我该抛弃他了。六年了,我觉得很累,不想再耗费感情了。”
黄冬梅告诉过我,她和他相识于中学的小卖部,她是尖子班里拖后腿的那个,性格温吞,寡言少语,所以除了考试排名,她都没什么存在感。而他是小卖部里的店员,大她七岁,老实巴交的,长得一般般。但是很爱笑,笑起来眉目弯弯,温柔得像家里种的一簇簇棉花,特别软,特别暖。
我对他们的过往并不了解,只知道她下课了去小卖部总是只买一袋番石榴味的糖,雷打不动。一来二去他就记住了冬梅,每次在糖差不多卖完前给没来得及购买的她留上一包。
时间久了。他们认识了,谈上话了,慢慢地变成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初三那年她没能保住就在尖子班的名额,被挤下去了,去到陌生的普通班,“虎落平阳被犬欺”,昔日总被学校领导捧在手心里的天之骄子也有沦落到平民的时候,所以黄冬梅也就成为了那些普通班同学对学校过分偏心表达不满的发泄得对象。
她没能融入那个集体中去。孤孤单单的,只有小卖部里的他可以谈心。
他也很暖,不断地开导她,经常从家里面带些热腾的熟零食给她解馋。
后来狗血言情剧一样,他们相恋了。只是关键时刻,大家心里有数,谁也不捅破那层窗户纸。
高中的时候,她还算争气,考上了市里面的一所中学。她每个周末回家都会去初中母校去看望他,第一年,他还在那里干着同样的工作。第二年就离开了,说不想永远窝在那个没前途的地方,就去首府去打拼打拼。
“回来给你买一整箱番石榴糖。”他叮嘱冬梅好好学习,不能像他一样荒废学业以后后悔莫及。
冬梅答应了。说等他。
这个等,不仅是等他赚了钱,不仅是等他的糖,还等他对她爱恋的回应。
两年过去了,他们也一直有联系,春节放假他回来也特地约她出来玩,带她去看岩洞,去吃死贵死贵的汉丽轩自助餐,给她买很多漂亮的文具。还送了她一条据说让大师开过光的祈福手链——冬梅现在还带着。
冬梅说,她能感觉得到两个人是互相喜欢的,才不是他嘴里一直强调的“兄妹感情”。
高考结束了,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六月八号那天晚上,她没有睡,想了一个通宵,才把告白的话设计得合适。
九号晚上,她告白了,几年来压抑着的情感终于可以宣泄出来。她想的很清楚,她默默喜欢了他五年,如果两个人再不捅破那层暧昧的窗户纸,对谁都是一种煎熬。
大不了就是一场被拒绝,总好过自己眼睁睁地看着所有的可能性被自己浪费掉。
果然,他拒绝了。理由是配不上她,只想把她当妹妹一样疼爱。
黄冬梅也是个挺狠的人,(我现在觉得似乎很多看起来软绵可欺的妹纸内心都很强悍哈)。
她冲他一声大吼:“我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
就这样,这个倔强的姑娘,在被拒绝后开启她一个人的爱恋。她不再联系他,只是默默地看他的动态,喜怒不形于色。对于大学里的追求者总是拒之千里,一点余地都不留,心肠可谓是狠。
我曾劝过她,明知道门不当户不对,就算她苦苦哀求那个人也不会给予回应,何必呢?傻不傻?
傻姑娘却说:“我爱他,是我自己的事,跟他无关。”
我平日里最不喜欢这种所谓的痴情,几次劝过她无果后就没在理会了。
爱是她的,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没想到她现在终于迷途知返了,我既好奇又为她高兴。
“爱情对你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你要那么苦情?”我问她。
她看了一眼手机,认真的说:“大概是我的成长吧。爱过那个人,为他笑过,为他哭过,体验了一把。就算最后没有圆满的结局,至少我爱过了。”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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