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意义上,人类仅仅在做两件事:一是生存;一是发展。
除此两端,再无其他卵事。
再极端一点,其实仅仅是为了活着。
生存是活着的基本形态,是低层次的活着。
发展是为了更好的活着,更有意义的活着,更有尊严的活着,为了实现活着的更高层次而采取的各种手段。
对应到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食品、药品、医疗、教育等是与生存和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领域。
按说应是国家关注最多、投入最大、监管最严、百姓获得感最好的领域。
然并卵。
且不敢奢望在教育领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仅仅在疫苗领域,老百姓的认知底线就一再被挑战。
能活,还是不能活?这是一个问题。
挑战之一:道德底线何在?
人食五谷,必会生病。科技进步,疫苗乃生。
能够把部分疾病控制住,使人类免受这些病痛之苦,真正是造福人类、功德无量之举。
然而,恰恰在这积功积德的事情上,某些企业却缺了大德。
假疫苗流布,满怀希望的一针下去,却无异于望梅止渴,甚至是饮鸩止渴。
成长中的花朵,可能就此一针,不日枯萎。
那些生产假疫苗的厂商,你们俱是孤家寡人,绝种绝后乎?
或许,你们的家人都生活在国外?
或许,你们的孩子打的是进口疫苗?
即便如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基本道德底线,被你们置于何地?
公德沦丧,天必遣之。
挑战之二:法律底线何在?
近年来,假疫苗事件在中国不断上演。
2008年,河北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至10月期间生产的7个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存在问题。
2009年2月6日,国家药监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段不足250字的情况通报,称辽宁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产的部分人用狂犬病疫苗中检出违法添加的核酸物质。
2010年3月,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
……
仅仅罗列了数起,未被披露的,估计还很多。
凡事可一可二,岂可再三再四。
古人言:事不过三。
然而,这些行为的法律后果怎样?
几乎都是一罚了之,继续生产。
单位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何时能够改变?
“放管服”就是借机推脱责任,彻底不管?
相关人员的问责是否到位?
地方政府和企业是否存在合谋?
人命关天,岂能儿戏。
法律,你的权威何在?底线何在?
挑战之三:文明底线何在?
鸦片战争以来,魍魉魑魅屡屡犯我,中华文明面临亡国灭种之虞。
180年过去了,经过了无数屈辱和惨烈的斗争。
到如今,中国还在,中华民族还在,华夏文明还在。
然而,面对无数先烈,环顾其他地球文明,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汗颜?
生产假疫苗的厂商,你们是其他文明派来毁灭中华文明的卧底吗?
无论是与不是,或许你们都该扪心自问,是否还配做一个人,是否还配做龙的传人。
堡垒,必先从内部攻破。
外患不断之时,你们还为一己之私不停制造内忧。
你们难道没有想过,这样的行为,无异于民族自戕,无异于自绝于球籍。
难道是,你们想让中华民族再次面临亡国灭种之虞。
你们是中华民族的罪人,必将接受历史的审判!
网友评论
我每天事多,有空就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