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菇凉
上周我还和玲子姐开玩笑,说两续两周的主题都是女生,下周应该写写男生了,没曾想,班班这周弄了个男女混搭风。哈哈,果然是七月子,这心思猜都猜不透。
但是跟读书算在一组,着实被惊讶到了。读书哥在我看来学识渊博,有才的男生。汗,显然,这是一组学霸与学渣的搭配风格。
都说世上第一大乐事就是读书,如果还能坚持读书,那说明你是幸福的。
我不知道读书哥,是否也是这样认为。但是我总觉得有点这个意思。
杨绛先生在一篇《读书苦乐》里说:读书就好比到世界上最杰出的人家里去串门,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
翻开书面就闯入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就高明,和他对质。
这么看来,读书确实是一件意思的事情。
不记得何时与读书哥相识,记忆中读书哥写了一篇关于岁月的小说,字数竟然有三万多字,让我不得不为之折服。结果未出任何意外,名副其实的排名榜一。
简书里写诗的真的不多,小汤姆帅哥,还有无穷老师,在此之外我觉得能与古灵精怪无时不在思考的无穷相比的,也只有读书哥了,另外两个人的学识渊博之处,我觉得不相上下。
读书哥不仅文笔好,写的一手好诗,还精通散文与小说,如今又开启了连载小说。真是一位牛人。让人羡慕又佩服。
关于读书哥,我曾经播报过读书哥的幸福十年,里面记录了读书哥与读书嫂的十年,读书哥对读书嫂的深情告白和回首。
里面描写了读书哥与读书哥嫂的相识途径,相恋与相约的地方,包括那段异地的时光,最有意思的是读书哥浪漫的求婚告白,身着一身灰太狼的衣服,拿着鲜花和戒指向他心爱的红太狼求婚。
正如那句要嫁就嫁灰太狼,那样的男人是榜样。读书哥做到了像灰太狼的不屈不挠,他们一起努力,一起奋斗。
有了可爱的女儿,慢慢有了一个自己的小家,有了自己的儿子。凑成了人间最美的“好”字。如今他们的婚姻已经度过了十年之约。夫妻感情像锡器般坚固,牢不可破。
十年的婚姻虽然已经早过了激情,已经到了财米油盐的平平淡淡的时光。或许偶尔会有摩擦,会有争吵,正如那句相爱相杀。愿读书哥坚持做灰太狼,永远守护着他心爱的红太狼。
愿你们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到白头。
还能每天坚持读书的人是幸福。起码拥有那瞬间,灵魂是安静的,读书哥的生活就像他的简书名称一样,幸福温暖。
坚持读书,可以遇见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人,带着灵魂到处去旅游,是幸福。喜欢读书的人,总能让自己的内心充满了阳光,书就像生命中的太阳,追随着光的痕迹,让心向阳而生。
读书哥不久前获得了优秀创作者徽章,这是在简书创作者里最大的荣耀。尽管如此读书哥还是不忘初心的在写作。
但愿以后能像读书哥一样学识渊博,做个幸福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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