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大亮,但公交车上除了穿太极服的老爷子和夸包赶早市的老太太,就我们两个年青人。走了不到一千米,司机来了三次急刹车,破口大骂四次,无非就是没本事就不要大早上的开车乱晃悠,要不要命了,小心老子撞死你之类的,我没忍住好奇心又看了司机一眼,我记得上车的时候明明是女司机,怎么一会就成老子了,是我记错了?没错,还是那个不到三十的女司机。我在心里嘀咕:这丫不是昨晚性生活不和谐就是吃了炸药,看她的年龄应该离更年期还有一段距离。
“拖车的是一个熟人”。“啊?”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突然开口让我有点猝不及防,我已经做好了一路闭口不言看过路风景的准备,“哦,”我好不容易跟上她的思路。“昨晚到那边没有找到停车位,我又不想开回去,就给交警大队打了投诉电话,他估计刚好出任务,”静女不自然地看了我一眼,显得有点不安。江湖混久了,不用知道事情的原委,便能从说话人的语气里听出真假,看她有意掩饰,作为聪明人我自然不会深究,这年头,谁还没有个隐私。我想调节一下压抑的气氛,便笑到:“你那朋友挺幽默的,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把罚单贴在垃圾桶上,他就不怕你找不到。”静女苦哈哈地笑了笑:“他的聪明都用在了那些无聊的地方了,他每次都会把罚单贴在显眼却不易被找到的地方”,她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也算不上朋友”。话虽波澜不惊,但我还是听出了她不一样的感情,这是我与她见面之后,她最长一次对人的评价。我觉得挺稀奇,不禁想知道那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转头,静女整个人浸没在晨光中,初露头角的阳光窜过她凌乱的头发,她半边脸处于光影中,显得颓废哀伤,布了血丝的眼睛却狂野无畏,其中还有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如同穿白衣的少年在荒漠中颂咏《离骚》,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总之此时看到她的眼神我的脑子就这一副画面。
“他是我老板的朋友,我身边认识的人几乎都是他的朋友。你知道的,几乎爱钱的人都能成为他的朋友。”她有点讽刺地说到,“所有的人都逃离不了金钱,所有的”。“林森林总”,凡事在这个圈子的人没有人不知道林森。“嗯”,静女疲乏地闭上眼睛,把头靠在我的肩膀,“我睡会儿”。我往前挪了挪,尽量让自己低一些,以便她能枕的舒服点。
林森,男,身高183,80公斤,三十七岁,金牛座,部队出身,离异,膝下有一女儿,元森地产百分之五十股份的持有者,名下有多家全国连锁公司,最近几年又开始玩出版。曾有流言,林森之所以投资出版是为了捧静女,其中不乏婚姻的第三者,保养,整容之类的传言。人红是非多,虽然免不了同行造谣,但静女现任职的“木汝”出版社的确是林森独资,也是他投资的唯一一家,种种迹象不能不让人想入非非。这年头,无利不起早,相对如日中天的新媒体,传统媒体的号召力和市场影响力确实大不如前,作为精明的生意人林森不可能没有缘由的投资无利可盈的木汝。木汝以传统媒体的身份姗姗来迟,并且在新媒体市场任性的独立特行,除了了不起的媒体人,自然少不了暗箱操纵。我的脑神经如同点了搜索引擎键,快速而精准且精准的整合了所有的相关信息,最后得出结论:静女和林森关系绝不止于员工和老板。但另一方面我又认为静女不可能是那样的女人,并不是说我看不起小三或包养女,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容易,世间百态,谁都有无法言语的背后故事,我看人当然不会幼稚的止于他被大众贴的标签,只是这些年我是被文风深深毒蚀的人:我相信文如其人,人如其文,目前还没有看走眼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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