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苦瓜炒蛋

作者: 阿嘉的奇妙冒险 | 来源:发表于2016-11-08 22:30 被阅读65次

    今晚来到快餐店的时候,门口的笼子已经空了。看不到老虎的踪迹。<br />

    「老虎」是一只猫的名字。他的主人跟我说,都是猫科动物,老虎听着霸气。<br />

    老虎的主人是这家快餐店的老板,我喊他阿驼。原本的名字已经没人提起,附近开店的人都喊他「骆驼」。阿驼和我印象中的快餐店老板不一样,他瘦。细长的四肢像店里打包附送的廉价一次性筷子,直上直下,没有多余的曲线。原本高于平均水平的身高,却因为驼背被压到低于平均水平。我猜,「骆驼」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阿驼有一双细长的三角眼,笑起来都快成一条直线。苍白的脸色之上,是花 15 块钱,用时 10 分钟理发的普通发型。早上阿驼赶着开店,经过他的店,看看他头上的犄角猜到昨晚往哪一侧躺。<br />

    阿驼的快餐店没有招牌。这条小巷的其他餐厅一样,他们都没有醒目的牌匾,店名会传达店主朴素积极的人生观。店名跟华丽有个性的装饰不是必要的。开门做生意,来这儿的客人,最想的是吃饱。唯一能看到店名的地方,是客人在扫描支付宝准备付款的时候。<br />

    即便是扫描二维码准备付款的时候看到了名字,我仍记不住名字。它存在的依据,就是「这家快餐店」。<br />

    不出意外,晚上我都会来这家快餐店吃饭。现在已经是晚上 8 点,过了饭点,店里空荡荡的。阿驼身上挂着白格子满是油渍的红白格子围裙,弓着背刷饭桶和盛菜的不锈钢方盆。店里的空间很狭小。除了几张陈旧的四角桌,往外就是已经没有菜肴,空荡荡的餐车了。餐车水槽里的水已经冷却,像一块玻璃倒映着上方的日光灯灯光。正对着餐车是一张小桌子,桌子边上的墙挂着付款的二维码。桌子还有一个饭桶,桶壁上的饭粒表面不再湿润,想刷干净,更费劲了。再往里是墙面漆黑的灶台。<br />

    灶台和街道隔着一堵墙,阿驼在墙外洗碗。他靠墙搭了简易的洗碗池,往外接了水管洗餐具,上面还沾满洗洁精泡沫的油污顺着这条小巷略微倾斜的路面往下流。街边的商店都这么做,所以这条小巷的路面,每一天像一条快要干枯的小溪,无论是骤雨过后,还是艳阳高照。<br />

    我和阿驼打了声招呼,走进空无一人的店里,等着阿驼洗好东西后给我做晚饭。<br />

    「你等会儿,我快好了。」
    阿驼在外面喊道,手里的活没有停下来。
    「你先忙,我现在不是很饿。」<br />

    说完,我找了个位置坐下,看起了离线保存的电影。<br />

    「在看啥呢?」
    阿驼端过来一碗地瓜粥,一碟苦瓜炒蛋,放在我面前。
    「一部电影,叫《土拨鼠之日》。」
    我从桌子旁的餐具盒里给自己拿了一副筷子和汤匙。
    「讲什么的?」
    阿驼走到放在餐车上的压力锅旁,给自己盛了一碗粥。
    「讲一个人一直在过同一天。」
    我夹了一块炒老了的苦瓜,尝了口,苦。
    「什么意思。」
    他拿了筷子,先吸了一大口稀饭。
    「打个比方,就是你一直过元旦。每次睡着了醒过来,发现今天还是元旦。」
    我夹了几块苦瓜送入口中,苦得我赶紧吃几勺子地瓜粥盖过苦味。
    「不懂。要我,我最想每天都是大年初一。不用开店,在家吃香的喝辣的。」
    他好像完全不在意苦瓜的味道,夹一大把苦瓜,嚼了几口之后,灌一大口粥,腮帮子都鼓了,然后咽了两三口,一起吞下去。<br />

    阿驼很喜欢吃苦瓜炒蛋。在认识阿驼之前,我一直不喜欢吃苦瓜。<br />

    半年前,我离开家乡来到这里,找了房子,找了工作,却找不到晚上吃饭的地方。下班了想吃饭,快餐店们剩下的菜色令人下不去嘴。阿驼的快餐店也是如此。我瞅了一眼转身想走的时候,肚子不争气的叫了,阿驼听的一清二楚。<br />

    「喂,还有别的菜,地瓜粥配苦瓜炒蛋,想吃的话就等会儿。」<br />

    我转头打量了阿驼一眼。他站在餐车后面,上面没有灯,他身后的角落略微昏暗,从餐车里溢出来的灯光,把他的脸雕刻成每个人想象中的魑魅魍魉。那阵子我一直在吃泡面,正常的排泄却异常的难熬,正想吃点清淡的东西败败火。我朝他点了点头,他走出餐车外,从我身旁经过,打开我身后的炉灶,开始炒菜。<br />

    有了第一次,来这吃稀饭聊聊天就成了例行公事。他时不时会嘲笑我完全不像个有文化的人,下班了就回来吃晚饭,也不出去玩。我就会用他做的苦瓜炒蛋太好吃了反击。<br />

    我刚才说过,我之前吃不下苦瓜。<br />

    在吃过阿驼的苦瓜炒蛋之前,我对苦瓜的印象,一直被儿时的记忆主导。那浓重的苦味,当时很不明白大人为什么还挺爱吃的。在那之后,我再也没吃过苦瓜。<br />

    「那你现在怎么吃得下了?」
    某一天,阿驼嚼着苦瓜问我。
    「也许长大吃了太多苦,苦瓜也就不觉得苦了。」
    我夹了一块鸡蛋,语重心长的说道。
    「你拉倒吧。那还是因为我做的不苦,还香。」
    阿驼吃稀饭从来不用汤匙,直接像武侠片里的壮士大碗喝酒一样,倒下去。
    「好吃咋没见你做出来卖啊?」
    我用汤勺舀了口稀饭,冲淡嘴巴里的苦味。
    「这好东西让你们这些只懂得填饱肚子的吃,还不是糟蹋粮食。」<br />

    阿驼做的苦瓜确实很独特。一盘简单的苦瓜炒蛋,苦瓜苦,鸡蛋加了盐略咸,两者按理说只有苦和咸两个味道,但阿驼的苦瓜炒蛋,不单单只有苦一个味道。<br />

    酸甜苦辣咸,似乎都有了。刚吃进嘴里的时候,各种味道争先恐后的让你的舌头感知到,一瞬间之后,苦味从牙龈沁到舌根,苦了一嘴。<br />

    吃完,我会逗一逗阿驼的老虎。虽然不怎么好玩,但也是我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了。阿驼要么在洗碗,要么在擦桌子拖地,我曾经问过他,他都不怎么理老虎,还把他关在笼子里,那养他干嘛。他说,当时一时兴起养的。它在店里乱跑影响做生意,就变成现在这样了。<br />

    「老虎呢,我刚来的时候没看到它。」
    吃到一半,我问他。
    「我放它走了。」
    「啥?」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淡定的阿驼。桌上还有一叠他还给自己准备的花生米,正在熟练的一粒一粒夹着往嘴巴里扔。<br />

    虽然我刚才已经看到笼子是空的,但我还是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我放下了筷子走到店门口的笼子前,里面的水槽空荡荡的,原先在笼子外边用来绑住老虎的铁链不见了。之前没有关在笼子里,阿驼会用铁链勾住老虎的项圈,让它不乱跑。适应了狭小活动空间的老虎身上没有普通猫的灵气,任由来店里吃饭的小女生抚摸。我也曾摸过一次,但老虎给我的感觉并不像是在摸一只活生生的猫,更像是在摸一块尚有余温的猫肉。<br />

    「不是养了挺久的吗。」
    我回到座位上坐下来,夹了块苦瓜放粥里搅拌。覆盖在苦瓜表面的油在碗里散开。
    「是养挺久的。它应该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吧。没有自由,要么被拴着,要么被关着。放它走,我俩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日子才会有改变吧。」<br />

    我看了眼阿驼的碗,已经空了。他从裤兜里掏出被挤压变形的烟,抽出一根点上。他并没有在吸,只是用嘴唇轻轻夹着滤嘴,烟头上的青烟妖娆的扭动着。<br />

    「平时这个点,它经常叫的。」
    我对阿驼说。
    「是啊,老虎的叫声很特别。」<br />

    那一天,如果猫没有叫唤,阿驼就不可能认识阿水。她的本名叫冰冰,但她不喜欢。太大明星,也太冷冰冰。于是她把冰融化成水。从高处留到低处,从一个容器中倒入另一个容器。<br />

    阿水住在离我不远的出租房里。阿驼收拾东西准备关店的时候,阿水正准备去上班。秋冬交际,天微微亮,阿驼拉开了快餐店的卷帘门,收拾准备营业的时候,阿水骑着电动车,回来了。<br />

    这两人,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有交集。有的话,也就仅限于阿驼是快餐店老板,阿水是众多点一荤两素快餐的顾客之一。<br />

    可能,上帝真的是一头猫,所以我这样平凡的人类,无法参悟猫在想什么。<br />

    有一天,阿水还是天微微亮回来,阿驼还是天微微亮准备开店。不一样的是,阿水这一次不是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了阿驼快餐店对面的粥铺,点了煎蛋和炒苦瓜,一碗白粥。阿水坐在面向快餐店的位子,一边吃,一边看着偶尔穿过的上班族,或者急促,步伐比正常人速度快多了,要么是慢慢悠悠的人,还到了不远处的包子铺,买了包子吃。<br />

    「瞄。」
    阿水听到了猫叫声。她抬头看到了对面关在笼子里的猫,正坐着顺自己爪子上的毛。<br />

    据阿水自己说,她看到了猫被关在笼子里,不能自由自在的跑啊跳啊,好可怜,细嚼慢咽的吃完了稀饭,付了钱,穿过小路,逗了逗笼子里的猫,可是它了无生气。这事儿从阿驼嘴里说出来,不一样了。那时候他正在店里擦桌子,只听到街上有人嚷嚷「你还没给钱呢」。他走出去一看,有个身穿短裙衬衣,脚踩黑皮高跟鞋的女生正在用脚踹猫笼子。原本慵懒的躺在里面的猫可吓坏了,退到角落,毛都竖起来了。要是阿驼多愣一会儿,兴许猫笼子就被她踹烂了。<br />

    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我无法去考证了。我模糊的记得,那一天,老虎的笼子从粉红色换成了蓝色的。记得很清楚的是,爱吃苦瓜炒蛋的人,变成了三个。<br />

    阿水表面看起来挺文静的,吃起饭来完全变了个人。急匆匆的跑进店里,从筷桶里抽出一双木筷子,端起阿驼已经盛好的稀饭,开吃。夹菜,咀嚼,喝粥,三个动作不断循环,持续大概 5 分钟,放下碗筷,嘴巴也不擦就走了。不是赶投胎模式的阿水,就比较文静些了。饭桌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也在场的缘故,两人话都不多。阿驼问着阿水 KTV 的事,阿水问着阿驼快餐店的事。我呢,一般就听着,感知着两人在回答对方时,细微的语气和语速的变化。<br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阿水那一天休息,没来店里吃饭。我下班了和阿驼一起吃饭,问了他几句。<br />

    「你跟她进展的怎么样了。」
    我一手端着米饭,一手拿着筷子,夹了几块西红柿,碗伸过去接。
    「别瞎说,我跟她没有的事。」
    他没有就着饭吃苦瓜,直接往嘴里塞。
    「那你还让人整天来你这吃饭。」
    我夹起一块鸡蛋,在苦瓜上涮了几下,涮到鸡蛋裹的一层油。
    「你不也每天来我这,那我还要对你有意思才行啊。」
    他扒拉一口饭,舀了一勺紫菜汤喝。
    「算你有眼光,我在外面也是很多女生喜欢的。」
    还没把嘴巴里的饭吃完,我等不及吐槽他。
    「你吃饭就吃饭,说话就说话,别在还没吃完的时候吃饭行吗。」
    他赶紧把一碟菜还有自己的汤碗端起来,一副我马上就会喷饭的阵势。
    「她和你差不多,就是一个蹭吃的。你们俩在我心中的地位,还不如门口那猫呢。」
    入秋了,今晚的风有点大,猫窝在笼子里的角落,看不到四肢,鼓囊囊的身子随着呼吸,一上一下的起伏。<br />

    吃完饭,阿驼收拾了碗筷,搁到上面飘着些许油渍和泡沫的洗碗池里。完了之后,他并没有朝我走来,而是到厨房里拿了苹果和水果刀,冲一冲,坐在我面前,垃圾桶拿到脚下,开始认真的削苹果皮。<br />

    他似乎还没掌握削皮的诀窍,一不小心,就会太用力,一圈圈转下来的苹果皮,稍微一用力,要断了。这时他已经很紧绷的右手就会更紧张,也不管连皮削下来的果肉有多大,一刀过去,气若游丝的果皮,又粗壮了许多。他就稍微放松了些,水果刀更贴近果皮,慢慢地转动苹果。到了最后,果皮已经触到了他两脚中间放着的垃圾桶。轻轻一转,螺旋状的果皮啪的一声,掉到垃圾桶里了。<br />

    「你吃不?」
    他看着我,拿着苹果往我这边伸。
    「这么好,这吃完还有水果吃。你咋不吃啊。」
    我十分不解。
    「我带着皮一起吃,不喜欢吃削皮的。」
    他走进厨房,拇指和食指夹着苹果两头,对着水龙头冲水。
    「不吃削皮的那你还削的那么起劲。」
    我递过他洗好的苹果,咬了一口,是我喜欢吃的红富士。
    「我只是喜欢削皮而已。」<br />

    他又到厨房拿了一个苹果,一边冲水龙头,一边用手搓苹果表面,自来水冲击不锈钢洗碗池发出的清脆声响,快要盖过他搓苹果的摩擦声。他甩了甩手中的苹果,咬了一口。我看到他皱了一下眉头,轻轻嘟囔一句,「妈的,竟然有个不一样的。」<br />

    从认识阿水那一刻开始,我就觉得她到处跟我不一样,说好听是有个性,说难听是怪。<br />

    有一次我们仨吃完饭在那瞎聊。提到喜欢的人,阿水说,「我要找一个给我削平果皮的人。」我很纳闷,「啥意思?」她低着头玩着手上的牙签,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堆。「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相信,能把一个苹果皮从头到尾削下来,但是中间不断的男人,他必定拥有我想要的一切,他会温柔又细致,对我很照顾,肯为我付出,爱我,保护我,把我看作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br />

    有时我不得不佩服女人的脑洞,说好听点儿,就是少女心,说难听点,就是中二。「就削个苹果,你就能看出那么些特质啊,你让信星座的人怎么办啊。」我趁机嘲讽她。她头抬也不抬,视线从眼皮底下的牙签转向了我,眼神像拿牙签刺我指甲缝一样疼。我转头看了看坐我旁边的阿驼,他看了看我再看了看阿水,弱声弱气的说,「不远处有一家水果店,他们有在卖切好的水果,不同水果称斤卖,要吃不?」<br />

    「今天怎么发生这么多事儿,我是完全没胃口吃了。」
    我放下筷子,深深的吐了口气。
    「你放老虎走,是不是因为阿水?」
    我问他。
    「是。」
    他的回答倒是挺干脆的。
    「在她走之前,他来见过我。」
    一直低头吃饭的阿驼,抬头看了看我,说道。
    「怎么说?」
    我听到立马双手撑在桌子上,头伸到他脸前,差点亲到他。
    「那是今天下午,我正在准备晚餐,她拖着一大堆行李从我店门口经过,叫了我一声,然后跟我说她要走了。」
    「她为什么要走?」
    我焦急的问他。
    「她说,她想换个地方,换种生活。她还说,她被困在同一天里太久了,就像老虎一样,被困在笼子里,她腻了。」
    他起身,去厨房拿了一个苹果,水龙头冲了冲,带皮咬了一口。
    「你不会也要走吧?」
    我瞪大了眼睛问他。
    「差不多,过几天。店我在好几个月前就在着手盘出去了。」
    我无力的坐下。<br />

    在那之后的几天,晚饭我都是在公司点了快餐对付过去了。有一天,我一点食欲也没有,肚子一路叫回来。想着早点睡觉时,看到阿驼的店门开着,灯亮着。我警觉的走进店里,里面空荡荡的,原本摆满方桌的就餐区,如今就放着一张简易的折叠桌。上面摆着不完整的陈旧茶具,瓷白的茶杯长年浸泡茶叶,已经发黄。周围还有试图刷掉黄渍的白色细丝,证明着蛮力的徒劳。<br />

    阿驼坐在旁边,看到我来了,向我打了声招呼。我点了点头,走进店里,从墙边拖了一把塑料椅在折叠桌旁坐下。<br />

    「什么时候走。」
    「过几天吧。」
    「要去哪儿。」
    「还没想好,先回老家吧。」
    「路上小心。」<br />

    我看了一眼阿驼,他正看着店门口。夜晚总会有许多成双成对的青年从店门口穿过,谈论着什么,或者,只是并肩行走。我继续低着头,避免两个人对视却沉默不语造成的尴尬。<br />

    「那天阿水走的时候,和我握手了。」<br />

    阿驼打破了沉默的尴尬。我再次抬起头看着他。他仍然望着从店门口匆匆走过的路人,给自己点上一只烟。吸了一大口,慢慢的从嘴巴里吐出来,像一台加湿器。<br />

    「她跟我说了她要走的事情,要我好好开餐馆,多赚点钱买点好吃的。我说,谢谢关心,路上小心。她低着头没说话,我愣在那,然后她抬起头,伸出手来。我还是愣了一下。我这辈子,还真没跟别人握手过。她摆了摆手,示意我跟她握手。那时候真的挺糗的,我竟然还先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你知道我那围裙多久没洗了,擦了可能手更脏。然后,我和她握手了。她笑了,应该是笑我擦手吧。握手完了,她就拉着行李箱走了。」<br />

    说完他又吸了口烟,叹了口气。<br />

    「她的手,好暖,而我的手,冷冰冰的。」<br />

    说完,阿驼起身去了厨房。<br />

    「你还没吃吧,还是老样子,苦瓜炒蛋和地瓜粥。」<br />

    说完没多久,阿驼端着一碟菜,一碗稀饭,放到我面前。很熟悉的晚餐,但和平时有点不一样。<br />

    「你不是说苦瓜炒蛋吗?」
    看着眼前的菜,我困惑了。
    「是啊,特制苦瓜炒蛋。」
    他又走到厨房里,把自己的稀饭端过来。
    「但是,我只看到苦瓜,没看到鸡蛋啊。」
    我拿着筷子翻动着苦瓜,想看看鸡蛋会不会被苦瓜盖住了。
    「这是特制的,苦瓜炒蛋。」
    他坐下,夹了一块吃了。
    「你也尝尝,特别好吃。」<br />

    我将信将疑的看了他一眼。感觉他今天有点不对劲。我看了看眼前这盘只有苦瓜的苦瓜炒蛋,随便夹了一块,送入嘴里。<br />

    妈的,好苦,只有苦味,一点都不好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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