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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实行休养生息在西汉初年经济凋敝的情况下,各地方王国“各务自拊循其民”,积极推行朝廷的休养生息政策,凭借关东良好的地理环境,充分发挥了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经济,迅速改变了汉初满目荒凉的局面。
汉初诸王在经济上的自主权还是很大的,除了承担中央的献费和酎金外,他们还有很大的经济权力,如可以在封国内征收赋税补充王国之需和作为自己的“私奉养”。还可以征调徭役,并有权直接经营煮盐、冶铁和铸钱,发家致富。
一些诸侯王采取了许多灵活多样的政策和措施,推动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减轻封国人民的赋税负担。诸侯王国为发展经济,常常从王室收入中抽出一部分交纳“献费”,以减免百姓赋税使王国区的人民的赋税负担明显低于中央直辖郡县,为王国人民营造了一个发展经济的良好环境。
二是招纳“亡命”,争夺劳动人手,赦免罪人,增加劳动生力军。
三是减轻封国人民的徭役负担。以上措施使失去土地的人民重新回到土地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大大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在汉初各地生产力发展极不平衡的情况下,诸侯王能根据王国国情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充分开发利用本地的自然资源,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或半农半牧,或以工商立国。
以封王为首的王国统治集团与国民一起群策群力,为本国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而突出的贡献。” 各诸侯王国经济在西汉前期的巨大发展使各地差距大大缩小,为中央集权的真正实现提供了统一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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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昏侯墓出土的汉金饼景、武以后,诸侯王仅仅通过食租税生活,经济状况远不如初。东汉诸侯王也有食邑的特权,在不同时期多少不等。
汉明帝时诸侯所食之租较之光武帝减半,租岁不过二千万。章帝即位后,租税增至八千万左右,但是也并不均衡,租入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封区的好坏。
东汉一朝,诸侯王虽在政治无所作为,但在经济方面还是较为宽裕的。除了田租收入,他们还经常得到皇帝的赏赐,尤其是“赙赠”在东汉成为成例。《后汉书·光武十王传》中记载:“自中兴至和帝时,皇子始封薨都,皆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嗣王薨,赙钱千万、布万匹。”
东汉中期后,社会矛盾激化,王权日衰,诸侯的富庶给予王权以较大的经济支持。朝廷多次向诸侯王和列侯借贷田租,如顺帝在位时曾两次向诸侯举贷,永和六年“诏贷王、侯国租一岁”,汉安二年“又贷王、侯国租一岁”。虽然对于整个王权的恢复来说,一年的借贷犹如杯水车薪于事无补,不过我们仍然可以看出王国对王权在经济上有较大的支持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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