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论证战争,刑罚和杀戮的合理性。商鞅认为人类自远古以来,人口越来越来多,资源越来越少,因而以争夺资源为目的的战争就不可避免,所以战争的手段终止战争,以杀戮的手段终止杀戮,以重刑的手段终止刑罚就是合理的。
商鞅还认为要想治理一个国家,首先就应该先制服民众,要想在战场上取胜,就必须想方设法战胜自己的民众。一个不能在战场上取胜的国家,一定会他被国灭亡。
读《商君书》有感(画策)
战争有理
商鞅认为人类在远古时期,人口稀少,所以可以利用的土地和资源就相对丰富,到了中古时期,随着人口的增加,可利用资源相对减少,部落之间的战争和冲击就不断增加。到了近世,国家之间依然在争夺土地和人口等资源,因此,战争才是生存的手段,只有战胜对手才能消灭战争,杀戮是战争的结果,只有杀死对手才能不被对手所杀,刑罚是制民的手段,只有以重刑才能威慑民众,使他们不敢违法,当然也就不会遭到惩罚。
点评:这就是法家的认识论。商鞅认为人类社会原本就充满了各种争斗的丛林社会,国家之间就是强者为王的关系,因而战争的存在就是合理的,这与儒墨道三家的理论截然相反,老子、孔子和墨子都是明确反对战争的。老子认为战争是由统治者的贪欲引起的,是一种有为的表现,因此他主张回到人类无知无欲的自然状态。孔子认为战争是礼崩乐坏的结果,因此他主张重建伦理秩序。墨子认为战争是人类之间缺乏兼爱的结果,因此,他主张博爱与非攻。从诸子的观点中,可以看到法家的狭隘和残忍。
政胜其民
国家要想得到有效治理,首先要制服民众,国家要想战胜强敌,首先要战胜民众。制民就像是冶金和制陶一样,国家要他们成什么样子,他们就必须成为什么样。国家要以法律的形式,堵住民众除耕战以外的所有出路。这样,民众就不得不服从于国家了。
读《商君书》有感(画策)在战场上,凡是士兵能拼死作战的国家,一定会取得胜利,反之,一定会失败。民众的勇敢与否,在于他们自身的利害算计,国家要堵住除战争以外的所有获利渠道,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荣誊感,通过宣传,让他们认为为国征战是一种无比光荣的行为,并配合合理的奖励措施,这样民众上了战场就如同猛虎见了羔羊一样无可匹敌。强大的国家表现为,无论是父子,夫妻,还是兄弟,都会对自己即将上战场的亲人说:“去吧,不立功就不要回来。”
建立保甲和连坐制度,使逃离和私自迁徙的人无处藏身,这样,所有不愿为国家效力的人便再无出路了,他们就只能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拼死也不回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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