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haomeiwen.com/i2798848/995e6c3c70bdb1a2.jpg)
文/舟一杯
图/舟一杯
昨天我刚说完要温柔的的对待被这个世界捅过刀子的人,然后我就果断被捅了一刀。至于因为什么我不想说出来,因为太丢人了。所以心情不好怎么办?果断决定酒吧走起。
来北京6个月了,吃饭,泡吧,娱乐的地方换了无数个了,唯独萨沙是我一直都去捧场的酒吧。说是酒吧,其实就是个静吧,去哪里的人多数都是附近学校的学生,很干净,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和人,而且最重要的一点特别便宜,所以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去那里喝了两杯。
大改是因为第二天10月1吧,酒吧里气氛有凄凉,去酒吧的人寥寥可数。我猜都去天安门看升国旗了......
我坐在角落里点了两瓶福佳白,一边听吉他手唱歌一边发呆。
相对白天的井然有序,夜晚确实更善于挑拨起内心的丝丝躁动,不安,夜晚显得那么苍白,像是一个命悬一线的病人,稍有不慎就会激发体内的癌细胞,使你大脑短路,放浪形骸。这也就是为什么酒吧里总是艳遇最多的地方,因为酒精就是那个促使你癌细胞扩散的导体。
而且你信不信在酒吧里有一个很奇怪的定律,是我多次去酒吧的时候总结的,当你专注一个人的时候,只要时间够长,这个人就一定也会凝视你。
没错,我承认那个靠在门口的男生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而且是从一进酒吧我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他,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他长得很好看,而另一方面我觉得他身上的那种平静的气息与酒吧不符,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他问我你一个姑娘家大半夜来酒吧,你不害怕么?我一脸无所谓的笑了笑说第一次自己来酒吧的人确实害怕,我不知道我会在酒吧遇见什么人,发生什么事,不过有比害怕更让我坚持来酒吧的理由那就是好奇!没错,按时候我还不是一个能用理性思维去判断事情姑娘,独在异乡,面对父母的说教,老师的苦口婆心我所给出的反应不是乖乖接受,而是离经叛道,惊世骇俗。
还有我觉得酒吧是复杂世界的另一面,他间接的的反应了都市生活中人们所生活的另一种态度。来酒吧的人不同,当然原因也不会相同。你看那对男女,我猜他们是从某个社交软件认识的,就算不是,我猜想也不会太熟悉。你想他们如果是同事,要谈事情大可以找一个安静的咖啡厅或者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麦当劳什么的,为什么要来酒吧呢?而且你看啊,他们相处的距离是礼貌距离,也就是说他们发乎情止于礼,你看那女的和那男的的服装典型的保守派。你在看那个女孩和她旁边那桌那个男孩眉来眼去的,眼珠子都快跑出来了,你在看那男的,表面上是在玩手机和哥们聊天,可其实呢,你看那脚一直在女孩的大腿上游走。你在看那个女的,其实长的挺漂亮的,一看就是个都市白领,可却坐在一边自己喝酒,不是感情失意,就是事业失意。他问我你怎么知道人家就是白领?我给他个白眼,你没看见她旁边的电脑包吗,哥啊就算你无视她的电脑,一身职业装都没来得及换你说呢?
你看酒吧里的男男女女,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身份地位。没有老板上司的施加压力,没有职场上的尔虞我诈,没有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喧闹的音乐,放纵的节拍总能赶走你的坏情绪,让你得到短暂的释放,用热情渲染你。
他问我你为什么来酒吧?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还是给出了两个理由;浪费时间,还有吃饱了撑着了。而第二点确确实实如此。昨天晚上本来就不想吃,奈何看见了自己前男友和新女朋友秀恩爱,而我却在寝室里洗衣服我觉得过的太委屈了果断决定出去吃饭。然后我就吃完了面又觉得有点热就又吃了个圣代,吃完了圣代又觉得有点渴,就又喝了一杯奶茶,就这样我没出息的吃撑了。
然后我又反过来问他,你为什么来酒吧?原来他是酒吧里驻场的歌手,从甘肃一路唱到北京,他的目的地居然是哈尔滨,那个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年少的时候不懂事,一心就想做个歌手,有一个很爱她的姑娘,但是没有珍惜。后来那个姑娘还因为他没有钱出唱片而嫁给了村里的老王,把嫁妆,彩礼都拿给了他让他去出唱片。听他说那姑娘临结婚前一天把最好的自己给了他,然后告诉他说她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和我一起去北方看雪。然后就在黎明来临的时候消失了,也没有出现在婚礼上。而他自己更是一塌糊涂,说要给他出唱片把他捧成明星的人在拿了他的钱以后,也随着这黎明的来临消失了。啧啧多么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多么催人泪下的狗血剧情,简直比暖春那部电视剧情还想让我骂人。
后来酒吧里的人渐渐的散了,我也与他告别准备回寝室。拒接了他送我回家的心意,果断的叫了一个嘀嘀打车。因为我认为我们失之交臂,以后不会再见面,也更没必要再联系,就这样聊聊天,你讲你的故事,我说我的情怀挺好。这就是过客,别把我的无意经过,当成你故事的一部分。反正人都是健忘的,走着走着就忘了后面走过的路,成年人更是如此,也就是就为什么会出现鹿人三千这么一个词的原因。
在出租车上写完了《纸醉金迷》,然后发给我朋友看,问她感觉怎么样。她笑了笑,说太暧昧了。然后说找个人把它编程曲子,我说找不着,就算找着了,我也不会让他们唱给大众听,因为我怕我亲爹看见作词者是我打死我......
我问她你说为什么我们会想去夜店里消遣?她说想放纵被。我问她为什么想放纵,她说因为寂寞被,然后她说到底是因为啥我也说不清楚。
或许是因为也太迷人了,他褪去了白天的强势,脆弱而苍白像一个受伤野兽,而我们身在都市早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像一个保护弱小的战士,然后习惯性的去向那些弱势群体靠近,想给他一些安慰,结果却与深夜摩擦出了暧昧,不知不觉沦为了他的情人,虔诚而又忠实。
所以我们经常熬夜,就是在与夜晚缠绵,喧嚣像潮水一样褪去,我就静静的这样呆在你给我制造的氛围里,人性的劣根,爱恨情仇,前尘往事都所给你听。在深夜中忘记,在深夜中想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