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岁的沈冰像是跑步冲刺的最后一步一样,用全力踏上了她在上海看到的第一块水泥地砖,在被人推搡着走出车站的那一刻,宣告她逃离了那个被相亲与闲言笼罩着的小城市。尽管这个逃离的理由看起来有一点点牵强,但这并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她将要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开始她的新生活。”
壹
沈冰的咖啡屋是在半年后开业的,从选址到装修都由她亲自着手,细小到连一个灯具开关都挑选了一整个下午,这间不到一百平米的小屋花了她所有的心血,就连选男朋友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用心。沈冰说她小时候的梦想就是有这么一间自己的咖啡屋,在逃离了那个地方后终于有机会实现了,她还说如果在三十岁之前不能把自己嫁出去,那么她就在这里和这个咖啡屋过一辈子,如果她还能付得起租金的话。
咖啡屋建在一条背阴小街,正面对着公园,背面是一片老式住宅区,棕黄色的木质外廓半裹在一条用红砖堆砌的石墙中,石墙周遭星星点点的蔓生植物追逐般赶向这座棕黄色的小屋,它们用绿色的藤蔓将小屋层层包裹,在远处不仔细看,几乎都无法发现这里藏着一座不起眼咖啡屋,或许是位置安静而且味道还不错,沈冰的小店里总是不缺客人。
她在这里最大的乐趣就是半倚在棕黄色的推拉门旁,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偷瞄店里的每一位客人,有时候也会去和她喜欢的客人搭讪,顺手再送他们一杯亲手调制的美式咖啡。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喜欢交朋友,但大家都不知道的是,沈冰有病,或者说,她也不知道她身上的这种情况能不能够称之为病——她能够听到每个人身体发出的声音。
贰
大概是从中学开始,沈冰就能听到身边的人体内传出各种乐器的声音,有些人是笛箫,有些人像是大鼓,还有些人则是小提琴。最初沈冰总是以此为乐,常常跑到高中暗恋的萨克斯男神面前“讨论学习问题!”配合着男神清澈的嗓音,每次对于沈冰来说都不亚于亲历一场现场音乐会。
但生活总是有喜有忧,沈冰马上就体会到了这个特异功能的恶意。某天的体育课结束了,沈冰飞一般跑出小商店,扎着马尾辫的小脑袋里此时在想着一会儿把饮料递给男神时用什么样的笑容能够更吸引他的注意。当视觉器官无法追上身体的反应时,只会发生一种可能——撞车,这个时候的沈冰很好的鉴证了这一点。她感觉自己撞到了一大团棉被,就像姥姥家最厚棉花最多的那一种,然后被它轻轻的弹了回去,在马尾辫和地面亲密接触的前一秒她才反应过来,那不是棉被,是隔壁班小胖软软的大肚子。
沈冰完全不想回忆那天的她是如何把饮料狼狈的交到男神手里,甚至忘记了那天男神演奏的是小D调还是大F调,毕竟在男神眼下被一个死胖子的肚子弹飞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可小胖子并不这么认为,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下,无疑是他的肚子救了沈冰,报着沈冰应该知恩图报的想法,小胖子开始了对沈冰的疯狂追求。从小心翼翼的接近到明目张胆的尾随,小胖子用各种方法不断刷新在她身边的曝光度。沈冰也并不抗拒,青春期的女生谁不喜欢被人追求的感觉呢?何况小胖子身上的声音也很特别,听起来就像是一张满载历史气息的牛皮大鼓,靠的越近便越能感受到它其中的韵味。
沈冰和小胖子一起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她开始喜欢上了牛皮大鼓厚重的敲击感,但同时这也宣告了沈冰美梦的闭幕。
小胖每天都在她的身边出现,陪着她上课、吃饭、学习,他身上超过200分贝的鼓槌敲击感不断在她的耳边出现,短短两周的相处,超过200分贝的鼓槌敲击已经成为了一种噪音,它们会从她的听觉神经强行入侵到脑海中,音波伴随着呼吸的频率震动着她的脑神经,和小胖子在一起的每次呼吸都变成了一种折磨。于是一个月后,这段短暂的青春期恋情宣告结束。
叁
但这才是沈冰烦恼的开始,她没有办法长时间喜欢任何一个人,一种乐器演奏的再好也会有听厌的那天,她无法忍受耳朵里不断响起相似的音乐声,她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和恋人如胶似漆。但正是因为这样,她喜欢和不同的人接触,去听不同的人身上不同的声音,对于沈冰来说,决定要不要和这个人结识要听他身上的声音好不好听,有好听乐声的人通常也有一个有趣的灵魂。
大学毕业后的沈冰听从父母的建议从省会城市回到了家乡,在这个三线小城市里找到了一份离家不远的工作,过着朝九晚六吃住在家的安逸生活。她本以为她会像这个城市的大多数姑娘一样,相亲结婚生子并一步步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在自己七八十岁走不动的时候为自己选一块有山有水的归宿地,这样自己的后人来看望自己的时候还能够顺道游山玩水,但生活总是不会让我们如愿。
回到家乡的沈冰在父母的热情张罗下,开始了一场又一场相亲,而她也借这些机会,深切体会了当前四线城市乡村非主流音乐的洗礼。从戴着金项链黑墨镜满口英语的土豪老大哥到盯着沈冰直流口水的结巴小青年,从捏着兰花指说话的粉色衬衣娘娘腔到中午刚吃完大蒜没有漱口的油腻中年人,沈冰体会到了不一样的民间音乐。嘈杂的乐器声在他们身上交替出现,加点混音就像是十几只绝望的战斗鸡绑在一起被来往的车轮不断揉虐。
每一次的相亲都是一场战争,而沈冰总是在这样的战斗中以失败告终。
对于这个城市来说,沈冰这样的女生不谈恋爱不结婚是有罪的,邻居大妈们总是用酷刑折磨她。她们看向沈冰的眼神就像是当年杰克对着露丝作画时一样灼热,当然她们并不是杰克,她们的关怀只能让沈冰感到刺痛。如果说相亲男们的声音听起来只是嘈杂不成曲的话,邻居大妈们的声音在沈冰这里就是刺耳了。高分贝的锣鼓敲击伴随着唢呐高昂的穿透力,其间夹杂着些许鞭炮的噼啪声,很难不让人联想到结婚时候的喜乐,沈冰在这样的喜乐欢送声中度过了三年。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很显然沈冰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猛士,毕竟她只是一个连正儿八经的恋爱都没有谈过的二十五岁女生啊,在受够了邻居大妈们满怀善意的嘘寒问暖以及相亲男的骚扰后,沈冰不得不选择逃离这个城市,她要在一个没有怪异相亲男,没有邻居大妈的城市,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肆
沈冰第一次见苏杰是在一个初夏的下午,来自公园清凉舒适的微风,把坐在门廊的沈冰吹得衣袂飞舞,凉风从袖口钻进去,带着暑气从另一端钻出,顺带轻轻的抚过整个人的身体,苏杰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在咖啡屋的门口。沈冰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男生有一些不一样,却又看不出他有什么不同,浅蓝色的牛津布衬衣贴合身体,淡卡其的休闲裤是沈冰喜欢的类型,眼神有一些木讷但却显得很有亲和力,怎么看都是一个很普通的人。看着这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沈冰第一次对一个初次见面的男生产生了探索欲。
她拿起菜单向靠着玻璃墙的桌走去——那里是这个男生的位置,走到他身边的时候,沈冰感觉到了一些不习惯,她听不到这个男生身体发出的声音!她一点点的将身体靠近苏杰,几乎要将整个人都贴到苏杰的身上,终于让她确定,在他的身上没有发出一分贝的音乐声。沈冰就像是在非洲旅行时发现了一只独行的企鹅,强行拉开座椅坐在了苏杰的旁边,趴在桌上盯着他看了五分钟,又坐正了支着头看了五分钟,终于在接近苏杰不耐烦极点的时候说出来了那句话“我想和你做朋友。”
自此,沈冰和苏杰产生了交集。苏杰几乎每天下班都会来这个角落的咖啡屋呆一会儿,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顺路,另一半的原因大概他自己也说不清。
沈冰性格外向,和任何人都能聊的很火热,而苏杰则腼腆一些,更喜欢坐在咖啡屋里写文档或者看书。找到苏杰的沈冰像是抓住了失散多年的老友,在任何空闲的时候都喜欢拉着苏杰陪她,而苏杰也像是任何时候都有空的样子总是出现在她的身边。他陪着她吐槽一起看过的口水电影,陪她在街头寻找网红小店,陪她在半夜压马路,苏杰几乎成为了大家口中优质男闺蜜的代表。
对于沈冰来说,她终于找到了一个自己不会讨厌的人,从小到大,所有朋友都会因为被她听厌了而渐渐疏远,而苏杰的出现让她想要从他身上找回所有对朋友的期待。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未来一定会在一起,就连沈冰也相信自己有一天一定会爱上这个男人,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伍
平安夜的晚上,沈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时天已经黑透,远处林立的水泥建筑中依稀能够看到星星点点的灯火,那是还在为生活而奋斗的加班族们。真是苦逼啊,平安夜居然还在加班,沈冰感叹道,但想到自己也才刚刚结束工作,不禁也为自己叹了一口气。走出咖啡屋时正值远处的天空中亮起几束烟花,明黄色的花火将半边天空照亮,但很快便被夜色重染了回去。沈冰回过头的时候正遇到一双稍显木讷但是却很有亲和力的眼睛,那是捧着玫瑰花的苏杰,四周响起的都是苏杰朋友们起哄的喧闹声。
她好像听不到苏杰在对她说着什么,也听不见周围人大声的呼喊声,她不知道该怎么样面对这样的场景,在苏杰缓缓靠近的身体与他惊讶的眼神中,她用力推开了苏杰向人群外跑去。她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从苏杰的身上传来了C大调小提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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